消防验收申报条件
09-26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条件)
一、
二、
三、
四、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合格证、质量认证证书、质量抽检报告) 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材料等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
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加盖生产单位红章的复印件)
五、 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 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加
盖红章复印件)
七、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加盖红章复印
件)和联系人的身份证明(本人签名的复印件)
八、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消防线路、强电线路、外墙保温施工的隐蔽)
九、 折叠装订成A4大小加盖施工单位竣工章的竣工图纸(全套图纸)
十、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建筑工程消防备案结果通知书》复印件
(加盖建设单位红章)
十一、 授权委托书(建筑单位法人授权给具体经办人)
十二、 外墙保温隐蔽记录及保温材料检验报告(加盖生产单位红章的复印件)
十三、 施工监理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执业资格证书,竣工验收报告各
方签字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加手印)
十四、 维保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