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办理
1、单位拿终止合同证明书、失业保险手册去市劳动局办理档案调派手续(如果手续不在公司),如果在公司直接第2条。
2、单位拿档案或档案调派手续去单位所在区劳动局失业窗口办理落档案(解除合同20日内),给企业一张回执单(公司留档)及一张失业人员报到通知单(给个人)。
3、个人去户口所在区劳动局失业窗口办理领取失业金等相关手续(得到通知单60日内,过期不予办理)。
4、各地政策可能不同,沈阳办理程序。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规定“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各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例如北京就实行“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书”的办法,《证明书》由单位开出,格式为:“职工×××,本单位与你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关系),依据(×××××××××),于×××年××月××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关系。请持此证明,于终止(解除)劳动(聘用 )合同(工作关系)之日起40日内,到你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证明书》一式三联,档案中一份、街道社保科一份,职工个人一份。单位同时将解聘职工的档案移交到职工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因此,单位解聘职工,是要在档案中留下记载,既为了审查发放失业金的资格,也为了职工可以在失业期间免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提供文字依据,在退休时可以不作为中断缴费处理。
美满人生来自爱问知识人2006-09-17 20:37
1. 一、 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
15日内出面
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2. 二、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要求个人具备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3. 三、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4. 四、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
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失业保障金是交满一年为基点可以申领3个月,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础上增领2个月,即交2年领取5个月,3年领取7个月,类推但最高只有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医的,可报销医药费60%到80%。
5. 五、个人后续的准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
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专家说,自己主动辞职不能算是辞职。在失业之后应该立即办理失业登记,不要过
了办理时间,注意一下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