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模式样本
供应商管理模式的样本
供应商开发部分
1. 总则/前提条件
1.1制定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开发流程,使之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新厂商之开发工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章执行。
1.3权责单位
(1) 采购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 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 供应商开发程序
2.1供应商开发权责
(1) 采购部负责供应商开发主导工作。
(2) 开发部负责供应商样品的确认。
(3) 品管部、生技部、生管部、采购部组成厂商调查小组,负责供应商的调查评核。
2.2供应商资讯来源
新供应商资讯来源一般有下列方式:
(1) 各种采购指南。
(2) 新闻传播媒体,如电视、广播、报纸等。
(3) 各种产品发表会。
(4) 各类产品展示(销)会。
(5) 行业协会。
(6) 行业或政府之统计调查报告或刊物。
(7) 同行或供应商介绍。
(8) 公开征询。
(9) 供应商主动联络。
(10)其他途径。
2.3供应商问卷调查
2.3.1问卷设计
问卷设计由采购部主导,品管、开发等单位协助。设计应注意的事项有:
(1) 依本公司需要设计内容及格式。
(2) 应尽可能掌握、了解供应商的资讯。
(3) 易于填写。
(4) 通俗易懂。
(5) 便于整理。
2.3.2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应由厂商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该表包括下列内容:
(1) 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传真、E-mail 、网址、负责人、联系人。
(2) 公司概况,如资本额、成立日期、占地面积、营业额、银行讯息。
(3) 设备状况。
(4) 人力资源状况。
(5) 主要产品及原材料。
(6) 主要客户。
(7) 其他必要事项。
2.3.3供应商问卷调查表
供应商问卷调查表,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 材料零件确认。
(2) 品质验收与管制。
(3) 采购合同。
(4) 请款流程。
(5) 售后服务。
(6) 建议事项。
2.4供应商开发流程
(1) 寻找供应商。
(2) 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3) 与供应商洽谈。
(4) 必要时作样品鉴定。
(5) 供应商问卷调查。
(6) 提出供应商调查评核之申请。
2.5后续工作
依《供应商调查》规定,由调查小组对供应商作实际调查评核,以确定其可否列入合格供应商之列。
3. 附件
[附件]GA01-1《供应商基本资料表》略
[附件]GA01-2《供应商问卷调查表(范例)》略
供应商评鉴(管理)部分
1. 总则/原则条件
1. 1制定目的
为规范对合格供应商之日常评鉴,使供应商管理更合理公正,特制定本规章。
1. 2适用范围
仍在采购之合格供应商的评鉴,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章执行。
1. 3权责单位
(1) 采购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 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 供应商评鉴程序
2.1评鉴项目
供应商交货实绩之评鉴项目及分数比例如下(满分100分):
(1) 品质评鉴:40分。
(2) 交期评鉴:25分。
(3) 价格主鉴:15分。
(4) 服务评鉴:15分。
(5) 其他评鉴:5分。
2.2评分办法
2.2.1品质评鉴
由品管部依进料验收的批次合格率评分,每个月进行一次。
(1) 计算:
进料批次合格率=(检验合格批数 /总交验批数)×100%
(2) 评分:
得分 = 40×进料批次合格率
2.2.2交期评鉴
由采购部依订单规定的交货日期进行评分,方式如下:
(1) 如期交货得分25分。
(2) 延迟1~2日每批次扣2分。
(3) 延迟3~4日每批次扣5分。
(4) 延迟5~6日每批次扣10分。
(5) 延迟7日以上不得分。
本项得分以0分为最低分。采购部每月将同一供应商当月各批订单交货评分进行平均,得出该月的交期评鉴得分。
2.2.3价格评鉴
由采购部供应高之价格水准评分,方式如下:
(1) 价格公平合理,报价迅速:10分。
(2) 价格尚属公平,报价缓慢:8分。
(3) 价格稍微偏高,报价迅速:6分。
(4) 价格稍微偏高,报价缓慢:3分。
(5) 价格甚不合理或报价十分低效:0分。
2.2.4服务评鉴
2.2.4.1抱怨处理评分
由品管部对供应商之抱怨处理予以评分,评分如下:
(1) 诚意改善:8分。
(2) 尚能诚意改善:5分。
(3) 改善诚意不足:2分。
(4) 置之不理:0分。
2.2.4.2 . 退货交换行动评分
由采购部对不良退货交换行动评分:
(1) 按期更换 :7分。
(2) 偶尔拖延:5分。
(3) 经常拖延:2分。
(4) 置之不理:0分。
2.2.5其他评鉴
由采购部汇总资材、生管、财务或其他单位对供应商之评价、抱怨,
2.3评鉴办法
(1) 供应商之评鉴每月进行一次。
(2) 将各项得分汇入《供应商评鉴表》,并合计总得分。
(3) 每半年平均一次厂商得分,计算方式为:
半年平均得分=每月得分总和 / 评鉴月数
2.4 评鉴分等 予以评分,满分5分。
供应商评鉴等级划分如下:
(1) 平均得分90.1~100分者为A 等。
(2) 平均得分80.1~90分者为B 等。
(3) 平均得分70.1~80分者为C 等。
(4) 平均得分60.1~70分者为D 等。
(5) 平均得分60分以下者为E 等。
2.5评鉴处理
(1) A等厂商为优秀厂商,予以付款、订单、检验之优惠奖励。
(2) B等厂商为良好厂商,由采购部提请厂商改善不足。
(3) C等厂商为合格厂商,由品管、采购等部门予以必要之辅导。
(4) D等厂商为辅导厂商,由品管、采购等部门予以辅导,三个月内未能达到C 等以上予以淘汰。
(5) E等厂商为不合格厂商,予以淘汰。
(6) 被淘汰厂商如欲再向本公供货,需再经过供应商调查评估。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