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研究
山西经济管理学院
毕业设计
题目: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研究
系部: 社工系
专业:姓名: 李木菲
学号:[1**********]6
指导教师:王红霞
二O 一四年四月二十五
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研究
摘要:农民工随迁子女群体的出现以及激增的数量,对义务教育提出了巨大的需求,也进而向现实生活本身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是否能够得到满足;哪种学校更能满足这种要求;他们享有平等义务教育的权利应该由谁来保障等。这些问题不仅是给农民工流入地的大城市带来的严峻课题,更向原有的体制框架提出了挑战,提出了新的改革要求。本文从课题研究的相关背景入手,首先进行了详细的概念界定,然后仔细分析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提出了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
Abstract: the emergence of migrant workers migrating children groups and the number of surge, the compulsory education puts forward the huge demand, and then to real life itself raised this question: migrating migrant children accept the obligation of education needs whether can get satisfied; Which school can better satisfy this requirement; They enjoy equal rights obligation education who is supposed to guarantee, etc. These problems not only is for migrant workers of the big cities defined bring serious subject, more to the original system framework puts forward the challenge, puts forward a new reform requirements. In this paper the research background, this paper first makes a detailed concept definition, and then carefully analyzed the rural migrant workers migrating children compulsory education the main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and finally puts forward the solve migrant workers migrating children education problem of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migrant workers; migrating children; education
目 录
一、前言 .......................................................... 4
二、概念界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城市农民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城市农民工随迁子女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4
(一)政府政策执行效率低下 ........................................ 4
(二)农民工子弟学校质量不容乐观 .................................. 4
(三)农民工子女的心理处于两难境地 ................................ 5
(四)二元户籍制度的障碍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农民工家庭自身有局限性 ...................................... 6
四、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对策建议 .......................... 7
(一)完善政府对政策落实的监管责任 ................................ 7
(二)加快城乡户籍制度改革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改革现行滞后的义务教育财政体制 .............................. 8
(四)进一步完善政府对农民工子弟学校管理的责任 .................... 8
(五)提升家长的教育理念 ......................................... 10
结语 ............................................................. 11
参考文献 ......................................................... 12
致谢 ............................................................. 13
一、前言
近年来,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同时,劳动力总量呈上升趋势,流动人口数量势必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城镇)化的推进而不断增长,许多社会问题也相伴人口的迁移(大规模流动)而产生,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
虽然,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在法律条文中已有明确规定,但是,现状依然并不乐观:需要接受义务教育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数量与流入地公办学校的容量存在着巨大的供求矛盾,现行义务教育财政经费是以地方政府划拨为主,地方政府又是以户籍学生人口为主要依据分配教育经费,使得绝大多数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无法进入公办学校,而只能就读于校舍简陋、师资薄弱的农民工子弟学校,进而体现出农民工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机会平等上的缺失。
二、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政策执行效率低下
政府作为公共政策运行中的主体,在现代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其社会管理和行使管理活动是始终围绕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而展开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公共政策执行过程是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延续”,也是公共政策达到预期功效、解决实际问题并表现政府执政能力的关键所在。从政策的贯彻上我们不难看出还存在上下政令不畅通的现象。2004 年 3 月 25 日,国家财政部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不合理收费。规定今后在城市中小学就学的农民工随迁子女,负担的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将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不再收取借读费、择校费或要求农民工捐资助学及摊派其他费用。但据羊城晚报 2004 年 8 月 9 日报导,2004 年秋季学期开学,深圳市暂不取消借读费,非户籍人口子女入学仍需要交纳 700 元到 1500 元的借读费。深圳市的这一举措虽只是个缩影,却反映了地方政府在执行力方面无视中央文件精神,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更重要使农民工随迁子女作为受害者无形中提高了心理门槛,蒙受了不该有的不平等待遇。
(二)农民工子弟学校质量不容乐观
农民工子弟学校是目前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主要渠道。大多农民
工子弟学校由流出地的老乡开办,收费不太高,管理也不严格,一般农民工比较容易接受。但大多数这样的学校的教学条件较差,教学质量达不到要求。一开始地方政府采取“堵”的方式,取缔、查封了这些以盈利为目的、社会力量兴办的、手续不合法、设施不具备、质量不保证的学校。然而,农民工子弟学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对这种学校如果采取“堵”的方式,其结果只能让更多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失学,而不让适龄儿童失学是政府的社会责任,显然,这不能“堵”,而要“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意见》的精神,要加强对以接受农民工随迁子女为主的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扶持和管理,各地要将这类学校纳入民办教育管理范畴,尽快制订审批办法和设置标准,设立条件可酌情放宽。但在实践中,政府主管部门缺乏监督,造成一些民办学校合法成立后却放任自流,无序发展。总之,农民工子弟学校给农民工随迁子女提供了受教育的机会,但是由于农民工子弟学校办学主体地位的不确定性,再加上这些学校自身存在教学质量、教学条件、教学设施、学生安全等问题,使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情况不容乐观。
(三)农民工子女的心理处于两难境地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社会运动过程对所有成员都有伤害,比如我们平时在工作中受挫就是一种伤害,但这种伤害必须掌握在能够承受的范围内,如果伤害过重就必须引起重视。农民工随迁子女属于大的社会层面问题,值得重视。当前一个亟需人们警惕的现象是:农民工随迁子女已感觉到自已与城市孩子的差别,他们内心世界强烈不平等的感受将加深被歧视感和对立感。有学者提出,要注意农民工随迁子女的社会心理素质,他们不同于他们的父辈,长期处于社会边缘,他们可能会趋于“激进”化。如果不对农民工随迁子女进行正规有效的教育,不帮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他们很可能会对整个社会产生对抗情绪。对此,北大社会学系王思斌教授曾针对近 200 万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时说道:如果数以百计的孩子不能及时得到应有的教育与公平的待遇,那么不久的将来在许多城市里将会出现一支数量庞大的新文盲大军,他们从小在城市边缘生活,是在歧视与排挤中长大的孩子,他们将形成新的严重社会隐患。实际上对于这一社会现象,政府和社会都在努力着,但相对于进程速度的城市化浪潮,解决办法显得很慢。对于农民工随迁子女来说,他们与城里孩子不接触,会产生隔膜;接触
则可能会因受歧视而心理失衡,这是个两难命题。妥善解决这一迫在眉睫的问题,已不仅仅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而且它也是政府当前的首要任务。
(四)农民工家庭自身有局限性
首先,农民工家庭的经济压力人。农民工选择背井离乡,放弃原有农村生活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工资收入。由于受到自身文化素质的制约、劳动技能的缺失,加之没有任何城市社会资本的积累、高效的就业渠道,农民工只能从事基础的体力劳动。体力劳动的特点是对工作的技术水平要求低,但工作强度大,缺少稳定性,受此影响,农民工的工资水平很低。《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1》的数据资料显示,农民工的+均月收入水平较之前有所提高,已达到1660元。但由于物价的上涨,农民工的生活状况依然得不到改善。而且,一些地区还出现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农进一步恶化K 工的经济状况。受到自身经济状况的限制,农民工随迁子女物质生活水平低,学习环境恶劣。农民工家长的教育投入少,更没有经济能力满足子女的课余要求。一些家庭甚至需要牺牲孩子的学习时间来做家务和照顾家中年幼的子女。巨大的经济压力影响着随迁子女的学业成绩。
其次,农民工的文化素质偏低。农民工的市民化受到其整体素质的制约,我国是个传统的农业人国,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农民具有勤劳、善良的优秀品质。但是,农村的生活使得农民受到小农意识的束缚,思想落后,观念陈旧,无法适应现代化的城市生活。农民工受教育程度的整体水平较低,缺少一定的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缺少应有的政治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懂得运用有效的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利。受到自身文化程度的限制,来到城市的农民工只能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工资收入低,缺少就业的稳定性,使整个农民工家庭面临城市融入困境。
再次,农民工家长的教育观念淡漠。家庭教育在农民丄随迁子女的教育中起基础性作用,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的素养和成长与父母有着直接关系。
一个孩子从出生开始,便受父母的影响很深,父母的一言一行都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品行的形成,父母的素质和文化程度更是在无声无息之间影响着自己的孩子。子女的品行和素质往往反映着他的家庭教育,反映父母的素质和文化程度。
农民工作为中国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在对于子女的教育方面存在着自身的局限性。不可否认,农民工是我国城市建设和发展不可缺少的一支重要力量,他们以自己辛勤的劳动维护者自身和家庭的生活,他们的勤劳、勇敢、不怕吃苦的坚毅品格令人敬仰,与此同时,他们的受教育程度和文化素质较低也是不争的事实。
首先,许多农民工家长忽视对子女的早期教育。他们没有意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他们认为照顾好子女的生活就已经足够了,让孩子吃饱穿暖是家长的责任,教育是学校和老师的事。他们不会注重对孩子兴趣和多方面能力的培养,没能督促孩子养成爱读书、爱学习的良好习惯,很少或从不检查孩子的家庭作业。在孩子学习上出现问题,校方与其沟通的时候,农民工家长大多采取逃避和推卸责任的应对方式。其次,多数农民工家长受自己的文化程度限制,没有能力教育好自己的子女。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不尊重自己的子女,也不注重与子女沟通和交流的方法,在孩子犯错误的时候,不会和孩子讲道理,非打即骂,容易对了? 女的心里造成负面影响,使其养成儒弱、自闭等不良性格,从而阻碍农民工子女融入城市生活。
四、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政府对政策落实的监管责任
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政府服务应以顾客为导向,增强对社会公众需要的响应力。在新的《义务教育法》中,首次加入了问责制的内容,从而把义务教育的管理责任真正落实在政府的肩上。特别是在体制上,在原来明确了义务教育以县管理为主的体制基础上,这一次又强调了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筹规划实施。比如在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问题上,用“当地的人民政府要为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本地区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平等的条件”的法律条款予以要求,说明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强调的是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个永远逼近“公平”的过程,而不是教育发展的结果。教育公平与教育发展是相辅相承的关系,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在发展中求公平,在公平的基础上求发展。作为实施教育公平主体的政府,必须加强对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平等权的保障,首要任务就是推进教育公平的相关政策与措施。
(二)改革现行滞后的义务教育财政体制
我国公共教育财政体制的目标是建立一个以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为基础,以更加合理完善的多元化筹资体制为支撑,重点选择政府投入范围,采取高效的政府投入措施,发挥社会力量的办学积极性,注重经济和法律的调控手段,培养学校具有高效性公平性的竞争意识和给予受教育者更多选择的公共教育财政体制。
要改革目前“地方负责, 分级管理”的落后的义务教育财政投入体制,大幅度提升义务教育投入主体的重心,即中央政府要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形成主要由“中央政府买单、地方政府管理”的义务教育财政体制。形成义务教育主要由“中央政府买单”的义务教育财政担负模式,地方政府就将不再考虑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城市里上学可能增加财政负担问题,从而为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城市里上学扫除财政障碍。同时要取消农民工随迁子女的“赞助费”、“借读费”等额外、不公正的收费项目,保证做到对农民工随迁子女收费与城市孩子相同。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对农民工子弟学校管理的责任
强调流动人口子女上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和“公办学校为主”的方针并不排斥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现阶段,农民工子弟学校承担了大量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应得到政府的支持和鼓励。
第一、改革政府教育投入机制,实行“民校公助”
现行的教育拨款方式不利于提高城市公办中小学接受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利用社会资源为这些子女提供公平的义务教育。应改革现行按户籍学龄人口拨款的方式,改变政府对接收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农民工子弟学校支持太少的现状。在现代社会,义务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共产品主要由国家和政府投入,但是这种投入并不一定必须投入公办学校或建立公办学校来承担义务教育。农民工随迁子女也不一定必须选择公立学校就学,他们可以选择上公办学校,也可选择上民办学校,对于选择民办或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学生来说,他们也有权利获得和公办学校学生相同的公共财政支持,而接受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民办学校或农民工子弟学校也应获得政府相应的财政支持。
为此,建议实行“生均拨款制度”,即不分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按照其接纳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学生数量拨付相应的财政经费,也可实行“教育券”的方式,将政府预算内义务教育经费以“教育券”的方式直接分配给学生,由学生凭券就
近入学。对户籍所在地的子女,他们可以凭其户籍享受政府发放的教育券,对于非户籍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可以凭其所在社区居委会或用人单位的证明领取教育券,并凭券就近入学。学校凭“教育券”到政府财政部门兑付现金,这也是一种义务教育投入由“暗补”变“明补”的方式。此种方式不仅有利于使学生及公办和农民工子弟学校公平地获得政府的财政支持,而且有助于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及农民工子弟学校打破地区和户籍的限制,积极招收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扩大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机会。
第二、制订合理的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办学标准
流入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参照本地最低条件的公办学校的办学标准,对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办学资质提出明确的要求。办学者为个人的应当具有政治权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办学者为单位的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校长应当持有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任职资格资历证书和校长上岗证书,教师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他职工应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学校应基本符合中小学办学条件,有必要的开办资金和保证日常教育教学运行的稳定经费来源,有独立合法的财务管理;农民工子弟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办学成本核定后报物价部门核准,向社会公布,收费必须出具合法票据,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三、把农民工子弟学校纳入正常的义务教育管理体系
教育行政部门应把农民工子弟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纳入整个教育系统工作的范畴,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不能存在工作的盲点。对那些办学相对规范,教学质量有所保障的农民工子弟学校,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给予积极的扶持和帮助,促使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对中等状况的进行整顿规范,采取措施让这些学校达到起码的安全、卫生、健康条件,提高教学质量;面对于那些办学条件差、教学质量低、安全隐患大的学校,特别对那些无证的非法学校,则应采取撤销取缔等强制手段。但在“取缔”的同时,必须做好“疏导”工作,妥善安置好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另一方面农民工子弟学校自己也要改变各自为政,割地为据的态势,应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合理地整合教学资源,适当地进行合并兼并,扩大办学资源和办学优势。对待农民工子弟学校,不论是“扶持”、“取缔”还是“合并”、“兼并”,最终的目标都是为农民工随迁子女创设更好的就学条件,切实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教育行政部门在制定社会力
量兴办农民工子弟学校的标准及相关管理办法,把农民工子弟学校纳入正常的义务教育管理体系的同时,也应在其他方面支持和帮助农民工子弟学校办学,如对农民工子弟学校在土地使用方面给予扶持和帮助,在教学设施、招生考试、师资培训等方面予以支持和指导,对办学成绩显着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应予以精神和物质上的表彰奖励等。
(四)提升家长的教育理念
家长的教育理念直接关系到子女学习的态度,我们要通过多种渠道帮助进城务工农民树立积极向上的教育理念。
首先,家长要主动提升教育观念,认识到子女接受教育的重要性,切实将子女的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家长要树立全面的教育理念,不要将眼光局限于现在,要有长远意识;要主动与学校任课教师联系,既要了解子女的学习状况,更要向教师学习教育的技巧,既要关心子女的身心发展,更要关心他们的学习。
其次,建立家长学校,提升家庭文化能力和父母监护水平。家长学校的建立,对于强化家庭教育有着特殊的意义,使家庭教育成为学校教育的有效补充。特别是集中接收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的学校,应当定期举办家长学校,因为进城务工农民的受教育水平普遍不高,他们希望子女成才,但是却缺乏科学有效的家庭教育方式、方法。定期举办家长学校,可以根据家长的需要,讲解具体可行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技巧,以提高进城务工农民对子女教育的认识水平和家庭教育能力。
结语
教育是国家振兴和个人发展的基础。适龄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是国家受教育者和监护人的共同责任。农民工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是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打破户籍界限流动而引发的新的问题。要处理好这个问题,政府必须出台和实施相应的公共政策,制定公平的教育体制,使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公平获得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1] 史柏年等. 城市边缘人—进城农民工家庭及其子女问题研究[M].北京:社会学文献出版社,2005 年
[2] 景天魁等. 社会公正理论与政策[M].北京:社科文献出版社,2004 年
[3] 郭彩琴. 教育公平论:西方教育公平理论哲学考察[M].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4年
[4] 杨东平. 中国教育公平的理想与现实[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4):36-38
[5] 孙红玲. 《浅论转型时期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公平问题》[J],《教育科学》2001(1):11-13
[6] 范先佐. 《“流动儿童”教育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当代教育论坛》2005(2):6-8
[7] 贺惠. 《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权受损问题探讨》[J],《现代中小学教育》2005(11):14-15
[8] 项继权. 《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选择与制度保障—关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调查》[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3):25-27
[9] 李英. 《论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三大矛盾》[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3(5):4-5
[10] 夏焰,林群《. 推行教育券制度保障流动学童接受义务教育》[J],《湖北社会科学》2005(3):17-18
[11] 刘朝晖,蒋志宏. 《“流动儿童”义务教育问题探析》[J],《现代教育科学》2005(5):31-33
[12] 徐东. 《进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及对策》[J],《教育发展研究》2005(5):21-22
致谢
在此,衷心感谢我的毕业论文老师,在老师的耐心指导下,经过奋战,我终于完成了本毕业论文。没有她的耐心辅导,我的论文将无从谈起,每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是她在我身边耐心地指导,并指引我走进新的领域,让我由陌生到熟悉,从而学到了许多平时在课堂上没有学到的东西。我要感谢那些曾经、现在或者将来工作在这一领域的人,他们锲而不舍的精神一直是我前进的动力,正是借鉴了他们积累的丰富知识、经验,我才能顺利完成这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