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自查报告2014-阜阳中支
民生人寿保险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2013年反洗钱工
作自查报告
2013年,我中心支公司反洗钱工作紧紧围绕市人民银行、分公司反洗钱工作重心,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房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全公司反洗钱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着力加大宣传与培训力度,扎实有效开展反洗钱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现将2013年反洗钱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行精心部署。
为使反洗钱工作得到真正落实,我公司成立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责任人担任组长,领导全公司的反洗钱工作,还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反洗钱组织体系。并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适合我公司的反洗钱工作计划及反洗钱内控制度,为更好地完成反洗钱工作提供了依据。
二、加强反洗钱知识的学习,提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
为增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我公司专门从分公司请来培训老师进行了《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房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治理办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刻领悟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并在培训结束后就其所学内容进行了在线测试,使员工更全面的掌握反洗钱的知识。通过培训提高了全体人员的反洗钱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增强了反洗钱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严格履行
反洗钱职责和义务。使基层员工对反洗钱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有了很大的提升,对辨别可疑保单的判断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为以后在工作中遇到反洗钱的问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制定有效的反洗钱防范措施,严格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一)对要求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进行识别,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客户身份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予以更新。客户办理代理业务时,必须由客户本人或代理人亲临柜台填写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客户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身份证姓名一致的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按照规定了解客户的交易目的、交易性质、有效识别交易的受益人。
(三)在办理业务中发现异常迹象或者对以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有疑问的,应当采取实地查访、电话查询、查阅工商登记资料、要求客户提供说明等方式进行客户身份尽职调查,并保存调查记录。
四、严格执行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报告制度。
对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对于发现的可疑支付交易应及时上报中国人民银行。
(一)单个资金账户单笔或当日累计以支票、现金等非银证转账方式存入或者取出人民币20万元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
(二)机构客户资金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资金划转;
(三)个人资金账户之间、以及个人资金账户与机构客户资金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资金划转;
(四)对短期内分散投保、集中退保或集中投保、分散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五)频繁投保、退保、变换险种或者保险金额;
(六)以趸交方式购买大额保单,与其经济状况不符的;
(七)由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需要报送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根据以上要求,我们对2012年的业务交易进行了自查,2012年阜阳中支新增客户41个,变更重要信息客户28个,经查实,大额交易和可以交易为零。
由于业务规模所限,加之银保渠道没有得到很好的拓展,所以件均保费较低,没有大额和可以交易。
经过本次自查,我们深刻认识到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我们将继续完善反洗钱内控机制,重新建立相应健全的机构和制度。 金融机构是洗钱的重要渠道和反洗钱的重要部门,为维护金融秩序,有力打击金融犯罪,反洗钱工作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绝不容忽视。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按照《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并按要求积极努力完善反洗钱的各项工作,有效提高反洗钱工作效率。 民生人寿保险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 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