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协议
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事宜,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1.2项目位置
1.3项目占地面积
二、服务方式、内容、期限
2.1服务方式:甲方支付费用委托乙方进行项目前期手续的办理。
2.2服务内容:
2.2.1 乙方为甲方提供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咨询。
2.2.2 乙方协助甲方完成“新疆风情园”项目的用地指标申报资
料提交及用地指标批复工作。
2.2.3 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土地取得后的项目“四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工作。
2.3 服务期限:一年,如因甲方原因延期,双方另行协商。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总费用为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为甲方支付乙方项目咨询服务的劳务费,不包含项目手续办理过程中的前期缴费及报告编制等相关业务性支出。
3.2 费用分三次支付。协议签订后支付十万元,建设用地指标批复后支付二十万元,前期四证手续办理完成后支付二十万元。如因手续办理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费用可以提前支付。
四、各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 保证项目土地合法取得并合法建设。
4.1.2 及时向乙方提供报批用相关资料。
4.1.3 负责与政府部门洽谈,取得政府部门的各项政策支持。
4.1.4 按时结算服务费。
4.2乙方责任
4.2.1 保守商业秘密。
4.2.2 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手续办理工作。
4.2.3 为甲方项目后续开发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其他
5.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年 日 年 日 乙方: 月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