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查验收方案
08-15
书 苑 名 家
质
量
检
查
验
收
方
案
河南省万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永城市书苑名家项目部
2011年10月25日
质量检查验收方案
为了统筹工程施工全面的质量管理,明确本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严格分部/分项的质量验收程序,严把工程施工各分部/分项的质量验收关,确保本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规范标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相关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法律法规、条文等,结合本工程施工的特定制定本规则。
验收要求:
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
2、 施工单位应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隐蔽前,
施工单位必须上报工程部和监理部及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隐蔽前的验收工作。
3、 施工单位应必须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
对工程施工各环节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否则,不予以验收。
4、 施工单位应做好各工序的“自检”、“互检”、“交接检验”工
作,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前上报监理部,凡不自检或自检不合格不予验收。
5、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施工资料必须同步,验收前应将
工序施工资料上报监理部,资料应真实、准确的反映工序施工的真实情况,否则不予验收。
6、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必须由施工单位的质检员或技术
负责人向监理部申报,否则不予验收。
7、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前安全措施必须到位否则不予以验收。
验收程序:
本方案中未注明之处建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条文
河南省万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永城书苑名家项目监理部
201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