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领域的价值基础
摘要“公共领域”是现阶段学界热议的话题之一,同时公共领域对政治社会民主化和公民意识提高的推动作用又是显而易见的。所以本文通过对江宜桦教授“公共领域中理性沟通的可能性”一文的评论讨论了什么是“公共领域”;公共领域的主体应该是谁;公共领域的特征和公共领域理性沟通的条件等等。并通过分析得出无论现代社会的价值观是如何的多元,其道德基础都是“善”和“正义”,这也就是“公共领域”的价值基础。
关键词公共领域 公民身份 理性沟通 价值基础 正义 善
作者简介:刘婷,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中图分类号:d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5-149-02
现代国家和社会的分离促成了“公共领域”的产生和兴起,同时以此为核心的一些理论被不断的用来解释现代社会生活的政治状态,这种解释在现代社会中显得越来越贴切和准确。“自十八世纪以来,公共领域未可明喻的构成了自由主义与民主制观念的基本前提”?q ,同时也对推进政治民主化进程有着重要且积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学界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有很多,江宜桦教授的“公共领域中理性沟通的可能性”一文就从如何在公共领域中进行理性沟通为切入点探讨了公共领域的特点,并且提出了现实社会中实现公共领域及理性沟通的必要条件。本文就将从这些内容出发以论文中提出的三个问题为线索阐述公共领域中基本特性间的相互关系式怎样的;他们之间有什么样的逻辑继承关系;公共领域中基本理性靠什么来保证,这些内容背后的价值基本点又是什么等问题。
一、理性沟通与公共领域是否有必然关联?公共领域在本质上是否为一个支撑理性互动或预设理性行为的领域?
要想完全了解这个问题的答案首先要先搞清楚什么是“公共领域”以及公共领域的本质是什么。“公共领域”的概念一直被广泛的提及,同时被认为是“公民社会”兴起的一个先决条件。哈贝马斯最早提出“公共领域”的概念,他认为“公共领域是介于私人领域和公共权威之间的一个领域,是一种非官方的公共领域”?r 江宜桦教授在文中引用汉纳? 阿伦特的观点说到“公共领域并不是一个固定不变,触手可及的实体,而是一个由人们的言行互动所构成的场域,它不存在与广场、舞台、议事厅或街头,而是体现在人们聚集的场合”?s 。从这样的概念定义中可以看到“公共领域”应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首先,“公共领域”是与“私领域”相对的。“公”与“私”的相对,表明“公共领域”是区别于传统家庭、血缘和宗教关系的一个场域。在这个公共的空间里人们所关注、所讨论的不再是以家庭为核心的事物,而是关系“公共的”事物和问题,是“众人的事物”,这也就是最初、最朴素的“政治”的含义。
其次,人们在“公领域”中为了决定整个共同体的事务而展开讨论,开始就彼此共同关心的事务进行交流,在这种交流中最重要的基础就是“平等”。在“公共领域”中进行交流、讨论的主体都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人,这一群体是乐于“参与”并且积极投身于关乎自己和共同体命运事务中的人,是有“公共意识”的人。而这些参与和讨论实现的基础就是成员之间的身份是“平等”的,并且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彼此。所以“平等”的互动是“公共领域”运转的基础。
再次,“公共领域”的另一个要点是“理性”。“公共领域”是“公民”商讨和决定“公共事务”的领域,是众人讨论共同关心议题的空间。既然是“讨论的空间”就意味着这种“交流”应该是“理性的”、“非暴力”的。事实上,无论在公领域还是私领域的人际互动,诉诸暴力等于证实了政治活动的挫败,交流和沟通是人类文明的体现,也是人类理性的需要和必须。所以理性的交流是在“公共领域”中对话的基本逻辑。
由此可以看出公共领域显然是一个具有“公”性质的场域,也就意味着人们在这个政治
领域中的活动都是出于“为公”的目的。从上述的分析中可以发现,从古希腊城邦社会开始到现在人们选择在一个公共场域中对公共事务进行讨论所选择的方法必然是“讨论”和“说服”,也就是用语言来陈述和辩论,使每一个个体的观点可以得到明确的表达并且经过讨论得出最有利于全体的结果。而这种“政治性”的讨论和做出决策的过程就是一个理性选择的过程。江教授文中提到的“公共领域”的所有特性,比如自由、平等都是所有相关参与者理性选择的结果,倘若没有了理性,也就没有了文明的对话,那么参与者的身份地位就会依照某种标准进行划分,比如财富、官职等等,这样参与者的身份地位就体现了差别,由于这种差别就会带来影响力的不同,自然“平等”就消失了。同时,人们也会摄于某种压力而无法自由的表达,所以理性才是“公共领域”得以形成的最重要的因素,其实也正是由于人的理性才会使得大家关心关注“公”事务,才会助力于公事务的解决。正是因为这样“公共领域”才得以出现。如此看来,理性沟通不仅是公共领域必要条件,同时公共领域的本质也要求其自身必须成为支撑理性互动或理性行为的领域,因为公共领域的本质就是各方意见的沟通与交流,最后形成一个多赢的方案,既然要沟通过上述的论述就可以看出理性是必然的基本支撑点。
二、为什么公共领域的互动者经常出现不理性或拒绝沟通的情形?为什么即使进行理性沟通,人们也不必然获得共识?
通过上一个部份的论述我们已经证明了理性沟通确实是公共领域的必要基础条件,那么为什么公共领域的互动者经常出现不理性或拒绝沟通的情形?为什么即使进行理性沟通,人们也不必然获得共识呢?
江教授在文中以哈贝马斯“对话伦理”的理论来解释回答这个问题,并以哈贝马斯认为的公共领域形成的预设即“假设参与对话的人都是具备理性能力,足以判断真实性、正当性与真诚性的人”?t 然而明显的可以看出这样的假设条件是无法达到和实现的。这样的结论是无法完全回答上面提出的问题的,要想真正搞清楚为什么公共领域的互动者经常出现不理性或拒绝沟通的情形;为什么即使进行理性沟通,人们也不必然获得共识,就应该从分析公共领域的互动者和参与者出发,也就是什么是公民?这种公民什么代表着什么?
任何一个政治社会领域都必然会有与之相对应的主体人群,“如果能把握住这一人群的基本特征和大致范围,我们也就基本上能够把握住这一政治领域的基本结构”?u 了,对于“公共领域”这一政治领域也是如此,在“公共领域”中活动的人群即为“公民”,而对“公民身份”的探讨应该是多个层次的,首先“公民”是指的什么人,那些人可以称得上“公民”;其次“公民的身份”代表什么,也就是公民身份的政治含义是什么;再次,“公民”的特征是怎样的。
“公民身份”的概念和许多政治学的概念一样,追溯其源头就回到了古希腊的城邦政治时期。在古希腊的城邦政治体系中“公民身份”是最重要的“尊严”和“政治化”的身份,因为只有“公民”才被看作是“人”。而作为“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就是参与城邦公共事务的讨论、管理和决策。古希腊的城邦是一个实行直接民主、具有高度政治参与性的政治共同体,城邦永远优先于个人。为了城邦的生存,“公民”最重要的“义务”是承担军事作战的责任,同时这也是作为“公民”之高无上的荣誉。在古希腊时期“公民身份”意味着广泛的公民义务和荣誉,也是一种阶级性不平等的身份认同,同时也体现了政治共同体的封闭性和排他性。
而随着自由主义、共和主义、保守主义等各种思潮和意识形态的发展与碰撞,从十七世纪开始,公民身份的含义开始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霍布斯、洛克等思想家将自由、平等的含义注入到“公民身份”中。“赋予一个人公民身份意味着这个人为整个共同体所接纳,承认他对共同体的贡献,同时也承认他的个体自主性格”?v 现代意义的“公民身份”意味着“平等”,也就是一个“公民”与另一个“公民”之间的关系式平等的,没有谁优先于谁,大家享
有相同的权利,承担相同的义务。同时“公民身份”也是一个强调互惠的概念,“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公民对国家和社会的要求可以得到平等的对待,同时也要对国家和社会做出相应的贡献。另外,“公民身份”还代表了一种“人的尊严”,在联合国人权宣言第十五条第一项中就规定,公民身份的权利是一项基本人权。
从上面分析中可以看到现代意义上的公民应该是现代政治国家的主体,不仅是公共权力的参与者和构造者,也是和国家相分离的社会生活的参与者和主体。所以公民不仅仅是有着公共权力诉求的民众,也是有公共生活属性的民众,然而这样的公共生活属性在国家和社会两份的过程中“如果环境允许,就会发生一个重要的社会变革。财富而不是军事才能和勇气成为统治阶级的典型特征”?y 。渐渐的,社会向着追求无限财富和利益的方向发展,竞争也变得愈加残酷和激烈,这些客观和物质的因素在无形之中将人们限制在私欲之中。虽然随着公共领域和公民社会的不断发展使得人们“公”的概念越来越多、意识越来越强,但是一旦涉及到“私利”的时候,人们心中那些潜伏的隐藏着的“私欲”就会跑出来影响人们如何做出决断,所以现阶段公共领域的互动者经常出现不理性或拒绝沟通的情形;即使进行理性沟通,人们也不必然获得共识也就可以理解了。用文中的观点来回答就是“公民还不具备完全理性和充分的知识和能力的储备”?z 。
三、我们究竟应该如何看待公共领域中意见分歧的现象
通过上一部份的论述可以看到,公民与公共领域中的公共对话是无法完全理性和真诚的,所以以理性达成共识的难度就大大增加了,那么我们又该怎样理解公共领域中意见分歧的现象呢?
江教授在文中从价值多元主义的角度展开论述。由于多元主义者认为“即使参与公共领域对话的人都具备理性能力,都对自己的立场真诚负责,也都认真地想要追求共识,到头来他们仍然会发现共识无法产生,而共识无法产生的原因,则是人类的价值、信仰、立场正在本质上属于多元的状态,彼此之间的无法通约共量”?[。现代社会是多元性相互交织的社会,来自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宗教信仰或者是不同民族的人们生活在一起,同时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这种多元因素之间的互动与冲突也越来越多。但是,由于文化背景、宗教信仰这些因素都是涉及到人类传统和情感的因素。这种渗入情感的因素的影响力是恒久的,极难改变,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缺乏理性的,就像现在巴以冲突的双方其意识感情完全不同,就无法产生共识,没有共同的意识基础,也就失去了对话的逻辑,更没有在公共领域进行沟通交流的可能性。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文明的冲突”也不断显现出来,这就是多元价值无法兼容所造成的。这种无法兼容的多元价值观从表面上看,确实是“无法比较”、“无法衡量”和“无法排序”的,但是其深层次是否应该具有一定的“你我皆人类”的共同价值基础呢?
四、如果分歧的意见始终无法整合或达成共识,那么公共领域所以存在、所以称为“公共”的基础是什么
不同的文化、不同的信仰、不同的宗教是否就意味着完全的分隔呢?其实则不然。现在世界上四大宗教的基本教义都是教人“与人为善”的。连多元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的柏林也说道:“各种价值尽管互不兼容,但是它们的种类不可能无穷无尽,因为人性虽然歧异多变,却必须保有某些种属上的特性(genericcharacter ),否则就不能再称为人性”?\。这种最根本、最基础的人性究竟包含什么呢,是人类的理性,还是人的怜悯之心、还是“善”和“正义”。其实人性的基础就是善,进而扩大到整个社会就是正义。
纵观整个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我们频繁的看到对平等、自由、民主、权力等等的追求,以及由此而延伸出的对有限政府、权力制衡、公民个人权利的讨论,而仔细观察这些看起来很多元的论点,我们看到是其背后的支撑点――正义。千百年来,人们无论是对自由、民主的追求和保障,还是对权力关系的讨论都是以正义为根基的。自由、平等被认为是人所必须
享有的“正义”的“自然权利”;权力制衡、有限政府等理论又是为了能更好的保障和实现这些正义的自然权利。何所谓“政治”,以正(义)而治之也。我们的祖先早已在造词之初,就已经将政治与正义紧紧相连并且赋予正义以无法替代的重要意义。所以“正义”应该是政治学中所关注的基本问题甚至是人性的基本点。
提到正义必然会提到度希腊时期,那时候的思想家们都相信,城邦存在本身就是为了追求某种超越于个人之上的善,这种善通常也被称为“正义”?]。或许这样的论据太古老,在现代社会完全没有可适性,但是后续的思想家尤其是近代的政治思想家业没有忽略对正义的追求,比如霍布斯、鲁索、罗尔斯等等。就连市场经济制度的创造的者亚当? 斯密所推崇的道德的首要价值也是正义。斯密说到,行善就如美化建筑物的装饰品,固然让人赞赏,但却不是支撑起建筑物的地基,因此我们可以期望他人做好事,却不能强迫他人实践某种道德;而正义则是一个制度的首要价值,因为社会就是根据他来组织的。不同的社会成员由于具有共同的道德情感,他们愉快的生活在一起,社会着眼与实利的互惠原则维持下去。人们对他的尊奉“并不取决于我们自己的一员,他可以用压力强迫人们遵守,谁违背它就会招致愤恨,从而受到惩罚,这种美德就是正义”。正义是支撑起整个社会的支柱,如果支柱出现了问题,那么人类社会这个雄伟巨大的建筑就会瞬间土崩瓦解。
在现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或者说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发展的动力实际上就是人类“卑鄙的欲望和追求”?^,但是人类最基本、最美好、最崇高的追求仍然是对正义的追求,亘古不变。正如斯密曾经说过的:正义的准则好比语法规则,是极其准确的,不可或缺的,严格的。没有哪种语法规则能够引导我们写出好的文学作品,同样,也没有哪种正义准则能引导我们组成美好的社会,但是一个美好的社会必定是一个正义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