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合同
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合同
甲方:发展乡恒发社区
乙方:
为确保社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创建和谐、平安、美化、卫生、文明的社区,特制定环卫工合同,条款如下:
甲方:发展乡恒发社区
乙方:
一、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和安排。
二、 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接受县、市、省、甚至国家对小城 镇的检查验收,并保证按领导要求去做,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 甲方每月付给环卫工工资,每人每月壹仟元。
四、 乙方所负责的卫生及其它管理事项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一)、垃圾日产日清,每天早八时不能在街道两侧、垃圾点及排水沟有堆放垃圾的现象。
(二)、路边排水沟必须保证畅通无阻、住户门前过路桥及涵洞 内无淤泥杂物,树台及路边沟内、外无杂物、草本科植物、带色污染物。
(三)、对街道两侧的树木、排水沟及路灯有管护与维修的职责。如发现对树木、排水沟及路灯有人或牲畜、车辆造成死亡或损坏的必须制止。要求其给予树木补植、排水沟及路灯的修复,并处以罚款(树木每株50元,排水沟及路灯每处200元-500元)。如树木自然死亡、排水沟及路灯自然损坏的,甲方负责树苗及所需物品,
乙方负责拉运、补植及维修。
(四)、街面必须保持清洁,无冰山雪包,做到无杂物、无沙土与垃圾。
(五)、集贸市场每周必须清扫一次。
五、 对卫生清理不到位的地方,每发现一处对环卫工每人 罚款20元(此款从工资中扣除),并责令其清理干净。
对发现乱倒垃圾者,环卫工必须上前给予制止、警告,多次警告无效者可给予罚款处理。
六、 乙方卫生管理范围为东到农机站大墙东侧,西到西大 坑西侧,南到市场南侧,北到董涛大墙北侧,市场院内、外及中学西侧各垃圾点。
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政府存档一份。
甲方:发展乡恒发社区 (章)
乙方: (章)
二0一一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