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慢性病材料
参合农民关于申报慢性病的规定 *慢性病人享受的报销政策
枣庄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因特定慢性病在门诊治疗者,均属补偿范围,其医药费报销可从其他统筹基金支出,与其当年报销的住院医药费一并计算,每人每年不超过补偿的最高限额。
特定慢性病每年的门诊医药费报销封顶线按照病种实行封顶线。其中一类慢性病的封顶线为3000元;二类慢性病的封顶线为6000元;三类慢性病的封顶线为10000元。特定慢性病的报销比例为50%。
*慢性病分类
一类慢性病11种 :高血压病Ⅱ期以上(含Ⅱ期)、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Ⅳ级)、饮食控制无效的糖尿病、肝硬化失代偿期、脑血管疾病恢复期、活动性肺结核(菌阴)、皮肤病(银屑病和湿疹)、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二类慢性病5种:精神疾病维持治疗期、慢性肾小球肾
炎、肾病综合征、慢性活动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先天性疾病和遗传性疾病;
三类慢性病7种: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毒症期、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红斑狼疮肾炎、脑性瘫痪。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销特定慢性病门诊医药费:
1、不符合本《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其他慢性病门诊医药费;
2、《枣庄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定慢性病补偿范围》(见附件2)规定之外的门诊医药费;
3、经调查核实属弄虚作假行为的特定慢性病门诊医药费;
4、将《枣庄市新农合特定慢性病门诊医疗卡》借给他人使用发生的特定慢性病门诊医药费;
5、其他违反新农合相关规定发生的特定慢性病门诊医药费。
*办理慢性病所需材料:
1、村委会证明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4、《新农合证》
5、住院病历或诊断证明
6、相关辅检资料(请提供检查单据原件并在下方一一填写阳性表现):
*慢性病办理流程
准备办理慢性病的所需材料→把材料报到镇新合办→镇新合办把病人所报材料报区新合办审批→审批合格者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