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同时制度
洛阳拖拉机研究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1.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增强事故的预防和预控能力,避免工伤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方法和内容。
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单位。
2. 职责
2.1 综合事物部是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监督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办法,检查督促相关部门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考核相关部门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情况。
2.2 科研管理部负责在组织科研、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同时负责在编制计划、目标诊断和年度考核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
2.3 各部门负责在本单位科研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
3. 科研规划中的安全管理
3.1中心长远规划中应有安全健康的内容。
1)长远规划是本中心在一个时期内改革发展、科研生产经营的总框架。在编制中心长远规划中,应依据中心现状,由综合事物部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的目标指标、措施等内容,纳入总体规划中。
2)规划针对性强,有配套的措施、检查、考核办法,每年应有诊断总结。规划中的目标指标要科学合理,尽可能量化。
3.2 中心年度工作计划中应有安全健康的内容。
1)中心年度工作计划中,应建立完整的安全健康目标、指标考核体系,以及具体的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改造措施,确保目标指标的实现。年度工作计划应有规范的文本资料。
2)年度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应由综合事物部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和二级机构、各职能部门和二级机构也应建立相应的措施和对策,确保计划落在实处。
3.3 年度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应纳入经济责任考核中,由中心领导依据各职能部门和二级机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兑现。
3.4 年度各类先进评比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在本年度内发生重伤事故的单位,其单位领导不
准获得任何先进称号;凡在本年度内发生轻伤事故的单位,一律不得评为科研生产经营方面的先进单位,其单位领导不准获得科研生产经营方面的先进称号。
4. 科研生产组织中的安全管理
4.1 中心在组织科研生产,安排任务中要坚持“安全第一”,在科研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2 科研管理部在组织科研生产时,应同时考虑安全问题,对作业条件进行安全认证。
4.3 在科研生产经营工作中,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各主管领导针对各自的科研生产经营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同时进行安全条件认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确认无误后方可组织实施。
5. 检修工作中安全管理
5.1所有的检修项目要有安全负责人,负责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5.2 检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穿戴好劳保用品,按规定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停送电审批”“动火审批”“临时用电审批”等手续, 悬挂安全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