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法试题答案
一、填空题
1、1999年5月1日
2、六章四十八条
3、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
4、法律
5、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6、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7、一
8、二;五
9、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10、注册
11、所在地;注册
12、三十
13、执业证书
14、二
15、二
16、二
17、变更注册
18、五
19、七
20、五
21、隐匿;伪造;销毁
22、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
23、不利后果
24、索取;非法收受
25、涉嫌伤害事件;非正常死亡
26、执业医师
27、警告;吊销执业证书
28、取缔;十万
29、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合法权益;人民健康
30、执业医师资格;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31、职业道德;医疗执业水平;人道主义精神
32、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职务
33、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
34、五
35、执业范围;执业类别
36、紧急措施;拒绝急救处置
37、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
38、医院;患者本人;其家属
39、医疗事故;传染病疫情
40、依法执业
41、培训;继续医学教育
42、医疗;预防;保健
43、医师培训计划
44、业务水平;工作成绩;职业道德
45、执业医师
46、伤害事件;非正常死亡
47、医疗事故;传染病疫情
48、服从;调遣
49、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
50、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医学证明
二、选择题:
1、AB; 2、B; 3、AD; 4、A; 5、D; 6、BCD;
7、B; 8、C; 9、BCD; 10、A; 11、BC; 12、AB;
13、D; 14、D; 15、ABC; 16、ABCD; 17、C;
18、A; 19、ABCD; 20、CD; 21、A; 22、ABCD;
23、ABC; 24、BC; 25、ABCD; 26、A; 27、E;
28、B; 29、BCDE; 30、A; 31、B; 32、A; 33、B
34、B; 35、A; 36、C; 37、B; 38、B; 39、A;
40、D; 41、C
三、判断题:
1、对; 2、错; 3、错; 4、错; 5、对; 6、错;
7、对; 8、对; 9、错; 10、错; 11、对; 12、对;
13、对; 14、对; 15、错; 16、错; 17、错; 18、错; 19、错; 20、错; 21、错; 22、错; 23、错;
24、错; 25、错; 26、对; 27、错; 28、错; 29、
错; 30、对; 31、对; 32、错; 33、错; 34、对;
35、错; 36、对; 37、错; 38、对; 39、对; 40、错; 41、对; 42、错; 43、对; 44、错; 45、错;
46、对; 47、对; 48、对; 49、错; 50、对; 51、对; 52、错; 53、对; 54、对; 55、错; 56、对;
57、错; 58、错; 59、对; 60、对
四、简答题:
1、答:《执业医师法》规定,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医师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的,应当重新申请执业注册。
2、答:《执业医师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两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3、答:《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规定,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
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但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义诊等除外。
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当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新的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并发给新的《医师执业证书》。
医师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过程中,在《医师执业证书》原注册事项已被变更,未完成新的变更事项许可前,不得从事执业活动。
4、答:《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执业注册的人员开展医师执业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2004】178号)规定:
(一)根据《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取得医师资格的人员“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二)对于医疗机构聘用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三)对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而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人员,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在教学医院中实习的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以及毕业第一年的医学生可以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进行临床工作,但不能单独从事医师执业活
动。
(四)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而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人员在行医过程中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5、答:(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6、答:(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7、答:(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二)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三)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四)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五)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六)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8、答:(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9、答:(一)在执业活动中,医德高尚,事迹突出的;
(二)对医学专业技术有重大突破,作出显著贡献的;
(三)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救死扶伤、抢救诊疗表现突出的;
(四)长期在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条件艰苦的基层单位努力工作的;
(五)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予以表彰或者奖励的其他情形的。
10答:(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