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规章制度
12-05
药店规章制度
驻店药师职责
一,
二,
三,
四, 驻店药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 驻店药师必须了解本店处方药,非处方药使用过程中的有关知识。 驻店药师必须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 驻店药师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对有问题的处方不能擅自更改,应凭医师更正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五, 对消费者购买的药品,驻店药师应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治疗建议。
处方审核与管理制度
一.驻店药师审核处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等是否填写,文字是否清楚、正确、有无错误或笔误。
2. 核对剂量是否有误,如因病情需要超过常用剂量,医师是否已在超剂量下签字。
3. 有无配伍禁忌,医师是否签字。
二.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处方的《处方药品登记薄》保存2年以上备查。
处方药调配制度
一.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处方方可购买。
二.驻店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发货人和驻店药师在处方上签字。
三.处方药不得擅自更改和代用。
四.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须经医师对处方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
非处方药销售制度
一. 在非处方药货区的显著位置悬挂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和警示语。警示语为: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书购买和使用。
二.
三. 非处方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销售方式。 对消费者购买的非处方药,驻店药师应做好咨询服务,指导安全用药。 切实抓好消防安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堆放物有序、整齐,并配备消防设施(包括配备灭火器),电力线路必须穿管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