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着火处置方案
发电机着火处置方案
(GB/T28001-2011)
1 概况
1.1 本厂概况描述
本厂现装机总容量400MW,共装有汽轮发电机2台,#1发电机(200MW;空冷);#2发电机(200MW;空2冷)。
1.2事故现象
1.2.1发电机内部着火
(1)机组电压、电流、功率值出现异常;
(2)机组有冲击声,并可伴有差动、定子转子接地等信号和事故停机;
(3)火灾报警系统发出报警信号;
(4)发电机盖板和风室门等处可有烟冒出,并有绝缘焦味。
1.2.2集电环着火
(1)在发电机集电环处有烟火冒出,并有绝缘焦味;
(2)严重时可伴有转子接地、失磁等信号和事故停机;
(3)波及电缆时,发电机盖板有烟冒出;
(4)波及发电机时,可有与发电机内部着火相同的现象。
1.2.3照明及测温电缆着火
(1)在发电机风室门和盖板等处有烟冒出,并有绝缘焦味;
(2)定子、发电轴承、空冷器等温度及信号均可异常;
(3)波及发电机时,可有与发电机内部着火相同的现象。
1.3事故造成的后果
(1)机组事故停运;
(2)集电环和电缆烧损;
(3)测温和照明电缆烧损;
(5)发电机严重损坏;
(6)有毒烟雾造成厂房空气污染。
2.预防措施
(1)按规定进行发电机预防性试验,防止定子相间接地和定子绕组端部松动引起的相间短路;
(2)按规定进行转子匝间短路试验,匝间短路严重的应及时消缺;
(3)加强发电机通风和温度监视;
(4)建立严格的发电机检修现场管理制度,避免发电机内部遗留金属异物导致短路;
(5)定期检查清扫集电环集碳和碳粉,防止环火;
(6)定期检查励磁电缆和风室内的电缆温度和绝缘情况;
(7)按规定进行机组自动装置、保护装置、同期装置的配置和检验,保证其可靠动作;
(8)及时消除发电机漏氢。
3.应急组织与职责
3.1指挥机构:公司成立触电事故专项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发生触电事故的应对工作,是处置触电事故的最高指挥机构。所有涉及触电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均应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领导小组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综合部、工程部、运行部、运行部、检修部、物资部、计划部、财务部、物业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
3.1.1若总经理不在时由副总经理代替总指挥;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同时不在由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代替总指挥,或指挥部明确指定某一指挥员。
3.2本应急预案日常管理办公室设在运行部,办公室主任由运行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其他各部门成员构成。其他各部门成立本部门应急管理小组,部门主任为小组长,发生事故时各小组成员统一由本部门小组长指挥、协调与其他小组之间的工作联系任务。运行部成立专业应急小组。
3.2 触电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3.2.1 组织编制、审批触电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与评审,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符合性。
3.2.2 负责应急措施预案文件的维护、更新、报备管理。
3.2.3 触电事件发生时,负责急救工作的指挥与调度,落实后勤工作,协助事故处理与调查。
3.2.4 制定培训计划,使相关人员清楚应急准备与响应要求及其职责。
3.2.5 制定演练计划,定期组织进行应急演练,并在演练之后,评价演练的效果,提出改进的意见。
3.3 应急救援现场指挥机构
指挥: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
成员:有关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安监人员、有关班组长(含值长)
3.4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职责
3.4.1 在发生触电事件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3.4.2 根据事故情况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程序,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事故处理,必要时向地方政府汇报。
3.4.3 负责逐级向公司报告事故及处理进展情况。
4.1应急预案的启动
4.1.1应急报告和指挥
(1)生产现场人员发现烟火或焦味后,应立即报告运行当班值长;
(2)当班值长接到报告但未发现异常信号,不能明确判断是否着火的,应立即安排值班员到现场进行确认,并同时紧急通知运行人员进集控室待命;
(3)监视到明显着火的现象,判明着火或得到现场值班员、巡视人员确认着火报告的,值长应立即启动应急操作和处理程序,命令巡视人员进行现场应急操作和处理,并向厂长和生产副厂长报告;
4.1.2紧急停机操作
(1)立即在集控室或就地进行按紧急停机按钮停机。
(2)当机组转速下降时,开始进行手动打闸停机。
4.1.3灭火
由于明显的着火现象而进行紧急停机和系统隔离,灭火前,巡视人员应检查确认是否发电机着火。严禁用砂子、泡沫灭火器对发电机和集电环处进行灭火。
(1)若为发电机内部着火或电缆着火已波及发电机的,运行巡视人员应立即接好消防水软管,打开消防水阀进行灭火;
(2)若是集电环处或电缆着火,则用1211灭火器灭火。灭火后,值长向中调调度汇报事故及处理进展情况。
4.1.4应急操作处理以灭火完成为终结点。
4.2危机事件的应对:
4.2.1厂长、生产副厂长或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同时指挥电气、汽机应急专业组和后勤医疗组进场(集控室后)待命。
4.2.2指挥疏散现场无关人员。
4.2.3指挥专业应急组协助进行灭火。
4.2.4组织抢救现场可能出现的伤员。
4.2.5灭火后,应立即组织进行事故现场的隔离和保护,必要时发电机出口挂地线。
4.2.6组织制定事故设备检查方案,确认设备损坏程度。
4.2.7组织制定事故设备抢修方案,调集资金、物资、人力开展设备抢修工作。
4.2.8组织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在运机组的安全运行。
5.附件
5.1 有关人员联系电话详细见公司通讯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