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其他直接费用明细科目的答复
各单位:
由于部分单位受到基础报表成本明细表项目的误导,“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科目的明细核算混乱,为此,2011年集团公司对“其他直接费”的明细核算科目进行了规范。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的直接费用,是指为完成合同所发生的、可以直接计入合同成本核算对象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四项内容:耗用的人工费用、耗用的材料费用、耗用的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用。
其中,“其他直接费用”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除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以外的其他可以直接计入合同成本核算对象的费用。主要包括有关的设计和技术援助费用、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即测量费)、工程点交费用、场地清理费用、施工生产用临时设施摊销费用、施工生产用水电费、征地拆迁补偿费、安全生产费用、文明施工费用、工程保险费等。
2011年以前在“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科目”设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不符合其他直接费核算内容的辅助核算的单位,2011年请将余额根据新的明细科目进行重分类,如果这些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可以确指为检验试验、测量、文明施工等应在其他直接费核算的专门事项所发生,可将其重分类到相应的明细科目;如果无法确指,则其他直接费用中核算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余额重分类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中。
其他核算项目做类似的处理:设置“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辅助核算的,与施工有关的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直接材料费”,与办公有关的计入“工程施工-间接费用”下的“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季末根据组织施工的项目分摊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如果只有一个施工项目,则直接转入)。设置“设备租赁费、运输费、折旧费、修理费”等辅助核算的,与施工有关的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使用费”,与办公有关的计入“工程施工-间接费用”下的相应明细科目;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仍保留在其他直接费。
此外,劳动保护费和排污费(环境治理费)属于间接费用核算的内容。
根据各单位反映情况,新的会计科目体系中其他直接费增设“配合施工费”明细科目,各单位还有什么不同意见请及时反馈。
集团公司财务部
201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