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房使用制度
琴房使用制度 琴房是艺术系音乐学专业进行专业课教学及学生练琴的场所,保证其良好的环境和正常的秩序是音乐学专业完成教学任务、培养合格人才的基础与前提条件。为了规范管理,特制定以下条例,希望琴房使用者严格遵守:
1.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内(8:00-12:00,13:40-17:40,18:30-21:30)在琴房内练琴,凭一卡通或学生证到琴房管理室借用琴房,要服从琴房管理员的安排,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打闹,不得扰乱正常的琴房管理秩序。
2. 一个琴房只允许一位同学借用,不准多人聚集在琴房内,更不可有其他系部同学陪同进入琴房。
3. 进琴房练琴时,如发现钢琴或其他乐器有损坏,必须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责任由前一位使用者承担。如发现损坏没有及时报告,责任由正在使用者承担。
4. 学生每次练琴时间为1小时,如需增时,请到管理室续签时间;不续签者,则视为放弃本次练琴资格。
5. 不准私换琴房锁,不准私配琴房钥匙或把琴房钥匙转借他人。一经发现,将对其严厉惩处。
6. 学生不得带私人学生进入琴房上课或练琴,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7. 不得带私人学生进入琴房上课或练琴,禁止在练琴中因上课、外出等原因空占琴房,未退琴房长时间离开者,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8. 学生要养成良好的练琴习惯,爱护钢琴,保持钢琴的清洁卫生;不准遮掩琴房窗口;不准带任何食品或饮料进入琴房;不准在琴房内抽烟、吃零食等;不准在钢琴上放置水杯及重物。
9. 学生在使用琴房期间要爱护琴房的一切设施,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10.为保证琴房安全,严禁在琴房内使用电器、明火或私自乱拉电线、乱接开关,违反者将予以严惩。
11.学生私人物品:乐器、书籍等不要放在琴房内,否则丢失、损坏者,系内概不负责。
12. 练琴完毕后请将琴盖盖好,琴凳归位;离开琴房须关窗、关灯、锁门。 本制度自今日起执行,希望同学们积极配合。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