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协议书3
协 议 书
甲 方: 乙 方: 驾 驶 员: 档案编号: 1、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2、乙方借用甲方轿车壹辆,型号为,发
动车号为 ,车架号为 。 3、借用期间:自年月 4、佣金按元/天计,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 5、借用期间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支付(过路费、过桥费、燃油费)。
甲方车辆24小时为一天,限400公里,超1公里加收1元,超1小时多付20元,超5小时按1天计算,乙方在包月期间每半个月内必须到甲方处进行地车况检查一次,如不来甲方处进行车况检查,造成一切后果自负。
6、甲方为乙方提供外表完成、整洁、状况良好、保险卡、养路费、附加费、行车证
手续齐全的有效车辆。(注:本中心车辆非营运性质,乙方在借用期间若营运一切后果自负。)
7、借用期间乙方驾车辆造成损毁,所有损失除保险公司索赔外,剩余部分由乙方负责承担,修车期间,乙方需按每日佣金价格向甲方支付,直至还车为止。另外,
乙方不得将借用汽车转借给他人驾驶,否则造成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借用期间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和易燃、易爆、易腐蚀的运输,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9、乙方在借用期间如需延时用车必须打电话联系经甲方允许方可延时,否则除借用
金外甲方按每天200元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10、乙方在借用车辆期间,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当事人的
职责。并及时向甲方报告事故的发生经过、以及人车损伤情况,要保护好出事现场,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事故处理期间借用费用由乙方支付,直到车辆归还甲方为止。一切处理费用由乙方支付,待保险公司赔偿后方能给乙方。 11、使用车辆,必须加93号汽油,若不按规定加油一切后果自负。
12、在借车时,乙方应自行确认车辆是否一切正常。借用结束时,乙方还车应保持
车辆的整洁。同时保证车辆性能良好,并无任何新添刮碰现象。并及时交还车辆钥匙,行车证等手续,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按每天车价向甲方支付。 13、乙方在用车时必须带有效的户口簿和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等,并一次性付给
甲方借车押金(大写 元整。)
14、若乙方要求甲方配备驾驶员,除了要交各种证件外,同时还要交付适当押金。
本中心负责提供车辆信息,甲方与乙方自行协商押金自定,一切责任事故与本中心无关。
15、若乙方在使用期间发生一切机械故障,造成车辆损坏、丢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
责任。 16、乙方借用期间若违反交通规则、闯红灯、超速、违章停车等,数日后仍由乙方
承担。
17、以上协议我看过同意签字。 18、甲方同意将车借给乙方。
1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受合同保护,如有事宜另行商定。
甲方: 乙方: 担保人:
电话: 电话:
乙方地址: 年 月 日
验 车 单
备注:乙方在验车表上签字后,即确认该车完好,如还车时发现车辆有损坏,乙方应修复赔偿,担保人对本合同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