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材料采购招标文件
佳境天成小区防水工程
招 标 文 件
工程名称: 佳境天成小区防水工程
工程地点: 长沙市劳动中路539号 招标人: 长沙中江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郭建中
二〇〇八年九月五日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一条 工程说明
1•1 招标单位:长沙中江置业有限公司 1•2 工程名称:中江佳境天成小区
1•3 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分阶段进行开发,本次招标是对整个小区的防水工程进行招标。
1•4 防水面积:屋面防水面积暂定6000平方米,地下室顶板暂定19000平方米,地下室墙身暂定3000平方米,厨房、阳台、卫生间暂定29600平方米。
1.5防水做法:屋面防水、地下室顶板防水、地下室墙身防水采用一毡两油(毡为PVC柔毡),厨房、阳台、卫生间采用聚氨脂涂料防水。
第二条、 招标内容
投标单位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下列文件,并在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公章。 2•1 开标一览表
2·2 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 2•3 投标报价单 ① 此表由投标单位提供。
②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分项报价表中必须详细列明全部价格内容。包括材料单价、总价、优惠价、运输、卸货、建安税金、施工、总价2%的施工配套费、五年保修的全部费用。
③投标单位若投标货物是由几种产品组成的配套产品,必须在投标分项报价中详细列明每一项配套产品的分项价格。
④投标人必须保证分项报价表中单价在整个施工周期中保持不变。
⑤ 投标人必须保证此投标单价为针对此招标最优惠价格。 2•4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清单应注明货物品牌、产地、型号
2•5 投标人的承诺书包含对产品质量、施工质量、五年内的保修承诺及保修措施。
2•6 经销商经销证明、代理商代理授权证明。同时施工队伍应具有防水施工资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7 投标单位资审表
2•8 投标人提供的招标货物各型号检测报告(具有国家指定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并在有效期内)
2•9 投标人近二年工程业绩表:投标品牌产品业绩、投标单位代理投标品牌产品业绩,投标单位的施工业绩。
2•10 投标单位资信 ① 公司简介
②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包括生产厂家和经销(代理)营业执照) ③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④ 企业资质复印件(包括材料生产资质与施工资质) ⑤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⑥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质量担保书复印件 ⑦ ISO9002体系认证及环保认证复印件
⑧法人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⑨资信等级证书
2•11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第三条、 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
投标单位应该对本工程及招标文件进行充分细致的理解。对招标文件中所述内容有不清之处或者认为应提供条件而招标文件中未反映到的货物有关技术性能,应在投标书中提出建议,供招标单位改进或研究参考。若发现问题,请在接到招标文件后三日内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咨询。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任何时候有权对招标文件补充和修改,并以书面方式通知投标单位,该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投标总则
4•1 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具备企业信誉好、资金充足、合同履约率高等基本特点。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应为同类产品的先进产品,施工队伍的技术素质好,施工认真负责。
4•2 投标单位明确以下各项内容 ① 付款方式:合同中另行约定。 ② 进场日期:由招标单位工程部通知。
③ 保修期:自最后一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5 年。 ④ 施工地点:长沙中江佳境天成小区建设工地。
⑤ 合同签约方式:由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中已写明的合同条款及中标单价等相关内容签定供货合同。
4•3 投标文件
① 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全部投标文件均应保证其准确、完整、负责、严密性。所有不完整的或文件不全的投标书将被作为废标。
② 全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前送至招标单位,过期视作放弃投标。 ③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正式签署,任何更改应由其签署。全部投标文件一式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注明“正本”和“副本”
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④ 全部招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以密封信封形式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公章。信封的封面上写明:招标单位名称、招标单位地址、招标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地址。 4•4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允许投标单位对自己的投标文件作一般性的说明或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投标单位应以书面的方式进行,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文件中的价格或实质性的内容。
4•5 投标文件法定文字为中文;投标货币以人民币计算;度量衡单位使用公制单位。
4 .6 投标人必须知道,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书将不被考虑; 4.6.1 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未盖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鉴(或签字)的;
4.6.2 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 4.6.3 投标书逾期送达;
4.6.4 在未经授权之前,擅自涂改招标文件原文; 4.6.5 未按本须知提供所须提供的文件及资料; 4.6.6 未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 .7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4.7.1 自投标截止日期算起,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30天;
4.7.2 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提出延长其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此类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延期要求而不失去他的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
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必须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4 .9 开标
4.9.1所有参加投标的单位须于2008年9月11日下午5:00时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伍万元递交至长沙中江置业有限公司财务室。
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期为2008年9月12日10:00时。
4.9.2除了对按照本须知的有关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撤回通知书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之外,招标人将检查投标文件,以便确定它们的密封、标志是否符合本须知的规定以及投标文件的组成是否完整,是否正确地签署了文件,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
第五条、 评标
招标单位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格验证、产品质量、报价、施工服务内容、供货周期、付款方式、施工方案等内容,选定中标单位。 第六条、 中标
招标单位根据最后的评标结果,以书面形式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单位对未中标单位不须作任何解释,投标书可以退还。 第七条、 签订合同
7•1 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相关的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7•2 中标合同不得转让,否则招标单位有权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 7•3 中标单位的签约单价不得高于投标单价。
7•4 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七日内无息退还。
第二部分 投标书(格式)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招标文件,并已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
2.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承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合同条款、标准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材料供应、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资格,我方的投标担保将全部被没收,给贵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我方投标担保金额的,贵方还有权要求我方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
4.我方理解贵方将接受你们所收到的合理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5.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时完成并移交本工程,质量标准达到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6.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诺:愿以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 元(小写)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 工程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 工程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报价汇总表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本两项无格式,需要由投标人自行提供)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投标人声明:本工程一旦我公司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班子,上述所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4.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
注: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甲方:长沙中江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总包方式。
第二条 防水部位、防水方式和价格
1•1 防水部位、防水方式和价格(数量暂定)
1•2 本合同总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RMB : (小写)
1.3本合同单价将维持不变,并不因人工、物价、原材料的任何涨落或汇率的任何变动而作任何调整。
1 .4本合同价格为施工验收合格后的结算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包装费、装卸费、损耗、施工费、总造价2%的施工配套费、五年的保修费及建安税费,不再调整。
第三条 技术资料
2•1 技术资料:乙方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以后,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叁套。并配合甲方完成工程验收备案。
2•1 货物的性能不得低于国家相关部门最新颁发的相应的正式标准。
第四条 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基本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工。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运输、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2、 乙方责任:
(1)乙方随货提供清晰有效的产品合格证(质保书),确保证物相符。
(2)听候甲方通知,即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使用,必要时由甲方抽送检验合格后使用。
(3)配合甲方佳境天成小区整体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4)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5)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五年。在保修期内出现有渗漏现象时,甲方通知一
次不到处理时,甲方可自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质保金内扣除。
(6)在五年免费保修期内,如因乙方产品原因或施工原因所造成的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应在3日内及时处理外,还应承担全部损失费用。
(7) 乙方负责对土建施工方交接的施工面进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8) 乙方施工完毕,办理交接手续后,还需向物业公司交接。并协助物业公司向业主交接。在业主进行装修过程中,需监督业主装修时不损坏自己的成品。必要时需指导业主保护或修复防水层。确保所有防水层投入使用后不渗漏。
(9)在保修期内因防水层原因引起的渗漏,由乙方无条件及时修复,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异议要求:
1、乙方保证其所施工的工程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2、由甲方、监理及建设单位核对质保资料,对品种、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品牌、外观质量等逐项验收(需复检的按规范现场取样复检),如有不符合技术标准或缺损,乙方无条件负责退货。如因此而影响工期或工程质量,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及违约金。
第六条 结算方式与付款方式
1、本工程结算以实际防水面积为结算依据,再乘以合同单价为合同结算总价。
2、每栋工程施工完毕及验收合格后 10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每栋金额的75%,整个工程完工结算完后支付至合同总结算金额的95%,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内若无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保修期满后15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在
1#栋施工完毕及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质保期以中江佳境天成项目最后一栋竣工验收合格起五年。
3、质量保证金返还方式为质保期满第一年退1.5%;质保期满第二年退1.5%;质保期满第三年退1.0%;质保期满第四年退0.5%;质保期满第五年退0.5%;质保金返还时需由物业公司对保修效果验收签字后,才能支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违约责任
7.1.1甲方中途要求变更材料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或包装要求等,需事先书面通知乙方。
7.1.2甲方应按照合同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未能按时支付,则每超过一天,按照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三进行处罚。
7.2乙方违约责任:
7.2.1乙方中途不得变更材料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或包装标准等,0如因此影响工期或工程质量,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且甲方随时可变更或终止合同,如乙方不再供货,则甲方在未支付的货款中扣除该违约赔偿金额。
7.2.2乙方保证供货质量,如验收不合格,作退货处理,且乙方需承担该批货物价值10%作为违约赔偿责任。如因此影响工期或工程质量,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7.2.3乙方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就所供物主张任何权利。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并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至乙方完成所有防水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全部工程款后终止。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原件,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建设方执两份。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事项:
1、非甲方原因,乙方人员、车辆在甲方工地如发生人身安全、机械等事故全部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
2、乙方确保做到文明装卸,安全运输,遵规守纪,遵守执行甲方安全文明生产的各项制度程序规定,满足甲方对重要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要求。
3、双方任何一方如确因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书面确认后,本合同可予解除。
4、乙方对产品质量引发的任何问题负全责。乙方在前期施工过程中,如果所提供的材料及施工质量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在本合同范围内的后续工程中更换材料与施工队伍。
甲 方 : 乙 方 :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