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 乐 教 学 月 反 思
06-01
音 乐 教 学 月 反 思
《音乐课程标准》在课程实施建议中明确指出:教师应充分利用学生的生活经验,设计生动有趣、直观形象的音乐教学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在生动具体的情境中理解和认识音乐知识。因此,教师在教学中应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创设多种情境,调动学生积极性,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把学生的思维引入‚最近发展区‛。让学生自愿成为发现者、研究者、探索者,从而去感受音乐的真谛,体会音乐的魅力。
在探索的学习过程中,使新课的教学从‚教师讲学生听的‘一言堂’转变为学生自主感悟,合作交流的‚群言堂‛,使学生真正成为学生的主人,也促进了同学间的合作交流,为学生的创新提供了天地。 此外,在教学中教师还可以结合教材、学生的年龄特征、心理特征,创设其它的各种情境。例如:讲故事、猜谜、欣赏插图、舞蹈、多媒体画面等。但无论怎样都必须从学生的兴趣出发,使学生在乐中学,趣中学,不断增强学生理解和应用音乐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