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中学语文教材现代汉语语法中的"介词"
现行中学语文教材现代汉语语法中的“介词”
在中学语文现代汉语语法教学之中,往往会遇见有关“介词”的种种困难。教师无奈,学者困惑。无论是传统语法,例如《暂拟教学语法系统》、还是现行最新的《中学现代汉语教学语法系统》都保留了“介词”这个词类,并有相关的“介词结构”或者“介宾短语”的有关知识理论;这些都给我们带来了一时无法排除的困难和尴尬。
有的教师提出:“‘教学语法系统(提要)’中规定的‘介宾短语’里的介词是虚词,它为什么却能带宾语?介词在其中难道是中心语吗?那它又是什么性质的中心语呀?而且‘介宾’这个概念里的‘介’是一个什么成分呢?‘提要系统’之中,可是只有7种‘基本成分’,其中并没有‘介词什么语’一说啊!‘提要系统’明确指出‘动词中心语’与‘宾语’是一对‘直接成分’;那么‘介宾短语’之说,是不是又规定了‘介词中心语’也可以和‘宾语’构成为一对‘直接成分’了呢?显然这比‘介名短语’、‘介词结构’等传统语法概念还叫人无所适从。”
有的学生向老师请教:“‘介宾短语’之中的‘介词’与‘宾语’是什么结构关系、又是什么语法关系?是不是‘主谓结构’的陈述关系、‘偏正结构’的修饰限制关系、‘并列结构’的复合关系;那它们之间是否是‘中宾结构’的支配关系,或‘中补结构’的补充说明关系呢?如果都不是以上各种关系的话,那它们之间到底又是什么结构、什么关系呀?”
又有的学生也觉得离奇:“课本上说,各种短语语法功能都很强,除了可以充当句子成分之外,在一定语言环境里,加上相应的语气语调就可以独立成句。可是‘介宾短语’只能充当‘状语’,有时可以充当‘定语’、‘补语’,而不能充当‘主语’和‘谓语’;尤其是它无论如何也不能独立成句的。它比那些名、动、形等实词的语法功能还要差劲呀!”
于是学生们展开了比较:“‘书包、学校、理想’等名词,意义实在,又可以充当‘主语’、‘宾语’、‘定语’等句子成分;怎么它们一经作了介词的宾语之后,就不知是什么意思了。如,‘从书包里’、‘在学校中’、‘为理想’这些‘介宾短语’的意思倒模糊不清了。而且‘介宾短语’之中的介词都带宾语了,可是这个‘介宾短语’,竟然不可以作谓语。那么‘介宾短语’,真叫人怀疑它是不是什么短语了!”
一个学生翻开书本说:“虚词的定义是,一般不作句子成分,不表示实在的意义的词,主要的作用是组合语言单位。而‘介词’的定义是用在词或短语前头,合起来表示动作行为的起止、方向、处所、对象、目的等意义。介词是虚词,很显然它也不能充当什么语法成分,它只是组合语言单位的语法手段而已。当然它能够组合两个以上的语言单位,介词它后面的词或短语可以肯定是一个语言单位了,那么另一个语言单位在哪里呢?另一个语言单位是什么呢?这个定义是不周延的,难道是介词把自己组合到后面的词或短语里去了,还是介词把它后面的词或短语组合到自己这里来了?如果如此,那么介词不就充当了句子成分了吗!”
有的同学深入地分析:“实词与实词既可以凭语序组合,有时也要用虚词来组合,它后面的词或短语是一个语言单位,当然还需要另一个语言单位,它才能达成组合语言单位的目的。介词定义之中有‘表示动作行为’的字眼,那另一个语言单位是不是表示动作行为的动词呀!反正觉得‘从书包里拿出来’、‘在学校中学习’、‘为理想拼搏’等短语,听起来比那些‘从书包里’、‘在学校中’、‘为理想’等‘介宾短语’明白得多了,而且前者是可以独立成句的,那才象一个短语的样子么!”
基于以上的种种问题,我们觉得介词的确是一个困难重重的词类,所以我们在命题时,在介词二字之上加了引号。我们认为在“教学语法”层面上,为了语法知识简明实用起见,也为了语法体系前后一致,不自相矛盾,提议宁可规定取消介词作成分和带宾语的语法功能,还它以虚词的本来面目,让它只作语法手段。最好再将介词并入“结构助词”,成为一个大类;于是那些教人难堪的“介词结构”或“介宾短语”也就自行消亡了。
§0•1在中学语文教学中,不但要系统地教学现代汉语语法,而且“讲读课”也往往要借助语法知识来分析语言结构,从而明了语义。教者要么使用《暂拟教学语法系统》,要么使用现行的《中学现代汉语教学语法系统(提要)》来分析语言现象;我们发现有关介词的语法理论,既不科学也不实用。语言学家
吕叔湘先生在《汉语语法分析问题》一书中指出,“介词除了跟动词的分界问题外,还有跟连词的分界问题”。这不足百个的介词(吕叔湘主编的《现代汉语八百词》收46个;北大中文系1955、1956级语言班编的《现代汉语虚词释例》收92个介词),可谓是一个封闭型的词类。吕叔湘先生研究认为,现代汉语里的介词“几乎全部都是由动词变来的”只是因为“它们一般已经失去作谓语的能力,就不便还算动词了”(《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可见介词已由实词的动词之中“虚化”出来了。事实上所有的现代汉语中的虚词,都是由实词中虚化出来的,不独所谓的介词如此。我们不能因为“语源学”的原因,否认现代汉语的虚词的存在。否则就将会导致非形态语言现代汉语交际功能的全面崩溃。
§0•2有少数介词分化得不彻底者,仍兼有动词性,如“在、比、给、打、对、向、按”等,还可以兼有动词性,我们认为这些可以按“夸类词”处理,视语境通变而定。如“他在吗?”“他在屋里!”。以上两句之中的“在”只能是表示存在的动词了。如果舍去意义不论,就其语法功能来判断,因为它在句子中可以单独充当谓语;还可以以中心语的资格来带方位短语“屋里”作宾语。至于“他在屋里作什么呢?”句子中的“在”,无论是“暂拟系统”,还是“提要系统”等教学语法中,都未将这类现象划入“连动短语”的第一个动词,而是把它规定为“介词”。并且还规定这类介词必须带宾语,构成什么“介词结构”或“介宾短语”,从而又规定只有这个“介词结构”或“介宾短语”整体,才能充当短语或句子的成分。可见,现代汉语教学语法系统理论之中,既有“规律”也有“规定”,是存在着“客观性”与“主观性”的矛盾的。
§0•3当然那些从动词之中彻底分化出来的,如“把、被、对于、除了”等等介词,已经失去了动词的全部语法功能;所以它们不能单独回答问题,不能单独充当谓语,不能再带什么宾语,甚至也不能单独充当短语、句子的任何成分了。它们只能附着在一定的词语之前,表示偏正关系的语法意义和一定的附加词汇意义了。
§1•0看来,被视为“介词”的词,虚化得要比副词深(因为所有的副词都可以独立充当状语),甚至也比一些连词还要黏着和不自由。在描写介词在现代汉语中的分布时,我们发现,只有当人们想用“名词或表示事物的短语”去充当“中心语”的状语(极少数作中心语的补语和定语)时,才将那些介词黏附于“名词或表示事物的短语”之前。换言之,只有“动词、形容词中心语”须用“名词或表示事物的短语”作状语,组合为“偏正结构的短语”时,才会借助“介词”作为语法手段来实现。介词的语法分布与语法功能,就是如此单一,可见其自由度之小,黏着性之强了。相比之下,现代汉语中的连词,倒要比介词相对自由一些。连词虽然也不能独立充当任何句子成分,是地道的虚词,但是它可以连接各类词语,构成新的短语。如,“工人和农民”、“应该而且必须”、“唱歌或者跳舞”、“勤劳而伟大”等等;又有的连词可以连接分句组合成复句,表示各种逻辑关系。如,“鲁迅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也是伟大的革命家”、“如果真理只是纯粹主观的思想形式,那么一切谎言、谬论、迷信和妄想都有资格成为真理了”。至于那些可以连接句子构成“句群”、连接“句群”成为“结构段落”的“关联词语”,它们作为语法手段,在组合语言方面的功能,介词无法与之同日而语的。甚至以“中心词分析法”为语法原则的“暂拟系统”,也承认“联合(并列)词组”可以充当句子成分的。如“工人和农民要结成联盟”中的连词“和”虽不能单独充当什么成分,但是它夹在“联合词组”之中,幸而被“暂拟系统”放过了,尽管牵强而可怜。
§1•1试比较与连词“和”同形的介词“和”,将是怎样的情形。如,“工人要和农民结成联盟”,其中的介词“和”,当然它未充当什么句子成分,甚至“和农民”这个所谓的“介词结构”,也只能充当中心语“结”(“暂拟系统”称之为“谓语”)的状语。只获得一个“附加成分”的资格。如果要压缩句子找出主干时,就剩下“工人要联盟”了,“和农民”被当作“枝叶”而被处理掉了。描写“介词结构”只能充当动词、形容词中心语的状语(有时可以充当补语与定语),已经不能充当主语、谓语,更无法独立成句,已经失去了“体词”、“谓词”的主要语法功能;究其原因,实质上乃是由于介词虚化得很深,它只有组合“偏正结构关系”的语法手段所造成的,即介词只是名词或表示事物短语作状语的语法手段所导致的。同时我们认为这正是“介词”存在的意义,它在语法之上区别了“主谓关系”与“偏正关系”,避免了语言交际中的混乱。当然,又从另一方面,说明名词不但可以充当主语、宾语、定语;同时也可以充当状语,只是此时需要介词来组合。而与介词具有相同或相近语法功能的虚词,在现代汉语中还有助词类的“结构
助词”“的、地、得、所”。既然两者的语法功能相同或相似,那么将它们“类化”,也许是可行的。
§1•2以上只是浅谈了一下“介词”的虚化得近于独立性极差的“结构助词”了,两者的语法意义语法功能都在于组合“偏正关系”。试图论证取消“介词”概念,将其划归于“结构助词”的可行性。下面再谈谈单立“介词类”的困难。
§2•0现代汉语词类的划分,基本上是以词的语法功能为标准的,同时也兼顾了词的词汇意义。宏观上认为不能单独回答问题,即不能“单说”的,不能单独充当句子成分,即不能“单用”的,词汇意义不实在的词,都划归于虚词。前面已经论证了介词虚化得很深,黏着性很强,自由度很小,语法意义已经近于“结构助词”了,可以为介词正名为虚词了。同时在“教学语法”之中,也没有人认为介词是什么“半实半虚”(理论语法中,有的专家认为介词是“准动词”、“从动词”或“副动词”)的词。既然“教学语法”容许作硬性“规定”,何不规定取消介词那若有似无的语法功能,即,取消介词可以独立充当“介词结构”或“介宾短语”的莫名其妙成分的语法功能;取消介词与其后面的名词或表示事物短语“合起来”去作状语的语法的规定呢!即或保留介词这个词类,也要还它一个虚词的本来面目,叫它别再去作什么结构的什么成分,也别叫那个什么结构再去充当什么成分吧(我们一连用了几个“什么”,不是出语轻慢不恭,而是,的确是说不出来它们应该叫什么成分或结构)。当然取消介词这个概念最好,免得什么“介词结构”、“介宾短语”阴魂不散,叫人望而生畏。至于《中学现代汉语教学语法系统(提要)》之中的副词、叹词、拟声词的虚实归属问题,实不在本文研究之中。
§2•01事实上“介词”这个名称,也是与印欧传统语法相比附而创造出来的。我国第一部汉语语法《马氏文通》鉴于印欧“噶朗玛”(语法)词类里面有“前置词”(preposition ),便造出了个“介字”,定义为“凡虚字用以连实字相关之义者,曰介字”,并讲“凡名代诸字为介字所司者,曰司词,司词之次亦为宾次”。于是后来就有了“介词”、“介宾”之说,绵延至今,传统固然传统,但谬种也流传。正如杨树达先生的评价,马氏“强以外国文法律中文,失中文固有之神味”。印欧语言是形态高度发达的语言,“前置词”是要求其后的名词必须变格之后,再去修饰限制动词,构成“偏正(主从)式短语”。所以印欧语言词类之中,便将这类词划归为“前置词”了。
如,俄语,①“在学校里学习”:“В школе учиться•”,“前置词”в(在„„里)要求школа(学校)变成第六格школе,之后в школе再去限制动词Учиться(学习),构成了“偏正(主从)式”的短语。
如,②“到学校去”:“Идти в школу•”,前置词в(到„„里)要求名词школа(学校)变第四格школу,之后в школу再去限制动词Идти(到),构成“偏正(主从)式短语”。因为有了这种变格的曲折变化,语序就显得更自由了,那个“偏位状语”也可以出现在动词之后,如例句②。
见,印欧语言是通过词的形态变化特点及其规律,来实现区分词在句子里的成分,是简明可行的;而“前置词”的确立也是毫无疑义的。
§2•02马建忠在模仿印欧语法的同时,也发现了这样的一个事实,即汉语中的介词也是构成“偏正(主从)关系”的语法手段。《马氏文通》讲:“介字习见者,曰之、曰于、曰以、曰与、曰为,共五字。五字之用先所介者常也。”显然,马建忠发现了汉语中的名词、代词要想修饰限制后面的动词、形容词时,有时要借助于一种类似印欧语法词类中“前置词”的词来介绍,否则是很难或者无法实现组合“偏正(主从)关系短语”的。有趣的是马建忠所列的五个“介字’之首,竟是“之”字。可见,他认为“之”字,也具有“用以连实字相关之义者”,也是一个组合“偏正(主从)关系”的“虚字”之中的“介字”。不知他是有心还是无意,他的“之”字“介字”说,上应了刘淇的《助字辨略》,下启了后来汉语语法界“之”字的“介字”、“助字”、“连字”之争的一段公案。当然,《马氏文通》的“之”字“介字”说,也给了我们取消“介词”概念,将其划归“结构助词”之中大胆的想法以启迪。
§2•03《马氏文通》中的介字“之”,基本上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结构助词“的”,也曾有人认为“的”是现代汉语中的“领摄介词”(见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但是后来的各家比马建忠更泥于印欧传统语法,便将组合“偏正式名词短语”的虚词“的”划归“结构助词”了。可否认为,马建忠在仿效印欧语法
的同时,他又有所突破呢?他的“介字”不只单指“前置词”,是否还包括了其它的可以组合“偏正关系”的虚词;即,无论可以组合成“状语+中心语”、或是可以组合成“中心语+补语”、“定语+中心语”偏正关系的虚词,他统认为是自己创立的“介字”呢?请注意,马建忠在此并未借用印欧语法词类现成的“前置词”概念;因此,他也就不问“介字”前置或者后附的分布问题了,其有力的证明就是他的“之”字介字说。马建忠他虽说“五字先介者常也”,但“之”字就在“所介者”之后,只是非“常”而已,所以这在《马氏文通》的语法系统中并不自相矛盾。
§2•04但是马建忠他忽视了这样的一个重要事实,即汉语是没有、也不需要形态曲折变化的语言,汉语有丰富的足以区别表达“性、数、格、时、体、态、级、位、人称”的语音、语义、书写形式等固定的词汇手段,这也是汉语的一种特色和优越性。汉语中,名词要修饰限制动词时,名词是不能也不必变格的,在文言语法之中,“名词作状语”往往是可以凭语序直接“意合”的,如“蚕食鲸吞”“风流云散”“席卷”“雪白”“有狼当道,人立而啼”。尤其是文言中常用的介词“于”,人们在行文时也往往将其省略。当然也有时必须用一类虚词作为语法手段来“关联”组合,用以区别常用的“名词+动词”的“主谓结构”,以免造成语义混乱,可见介词的语法功能也是功不可没的。我们认为,马建忠在《马氏文通》语法系统中,被他命为“介字”的这类虚词里,不只是“前置词”,也应该是包括相当于现代汉语“结构助词”“的”虚词“之”字的。今天我们所持的观点,只是把马建忠统划入介字的一类词,大胆地都重划归于“结构助词”而已。它们共同的语法功能,就是组合“偏正关系”的语法手段,区别只在于它们组合偏正关系时的语序分布,自己是前置或者后附的问题。
§2•1“暂拟系统”和“教学语法系统(提要)”,都规定“结构助词”中有“的、地、得、所”。其中的“的、地、得”是附着在实词或短语之后的“结构组词”,但“所”是前置的,是动词作定语修饰限制中心语所用的“结构助词”,用以区别“中(动)宾式结构”。其中“得”是构成“补充式结构”用的“结构助词”。“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认为,“补充关系”是“前正后偏”的“偏正关系”(“提要”6•1)。所以所谓的“结构助词”,只是组合“偏正关系短语”的语法手段,看来人们并不计较它们是前置还是后附的语序分布。我们如果把那不足百个的虚词“介词”,也划归“结构助词”之中去,也还是可行的吧?因为它们与“所”一样,语法分布在偏位之前,是否可以,与“所”同划入“前置结构助词”?“所”是动词作定语的标志;而类化到“结构助词”之中的,原来被称为介词的一小类结构助词,可以视为名词或表示事物短语作状语的标志。如此处理岂不又可以减少很多困难吗?
§2•2如果将“介词”类化到“结构助词”里去,不但减少了一个不伦不类的“介词”概念,更消除了困难重重莫名其妙的“介词结构”或“介宾短语”;当然也就不存在什么“介词结构”或“介宾短语”作状语的了。我们只是需要解除那“名词或表示事物的短语不能作状语”的语法禁令而已;当然我们与此同时还得强调,一定要适应“名词或表示事物的短语作状语”之时,尚需那些“前置结构助词”来充当语法手段的语法要求,作到依“法”而“语”。
在这方面张静先生是值得我们称道和推崇的,张先生认为,“介词不能作任何句子成分”,“不能跟别的词结合成词组,(它只能)作附加成分的标志”,他又讲“许多语法书把‘介+名(或词组)’的形式叫‘介词结构’。„„介词是虚词,在句子里之起语法作用,表示偏正关系,它本身并不作句子成分,如果叫‘介词结构’就得承认虚词也能作句子成分”(《新编现代汉语》上册110页)。张静先生此举对于现代汉语语法系统的前后的一致性,作出了贡献,他坚持了虚词不能作句子成分的语法原则;因为超越规律的特例太多的规律,会叫人怀疑这种规律的可信性。但是我们仍觉得他还缺乏一定的逻辑力量,大前提是肯定的,虚词不能作句子成分;但是小前提介词是虚词,是缺乏论证的,叫人觉得稍嫌武断些。也许先生将此当作已然定论,而不屑置论吧。所以他的“介词不能充当句子成分”结论,便没有被承认。张先生也许亲自参加了1981年哈尔滨之夏的“全国语法与语法教学讨论会”,也可能参与了《现代汉语教学语法系统(提要)》的拟订工作,而“提要系统”在关于短语的表述中,却保留了比“介词结构”还要荒唐的“介宾短语”。由此可见,要冲破传统势力又是多么困难呀!
§2•3但是我们也认为张静先生在语法系统上,也发生了一些前后难顾的困难。他仍然保留了“介词”,但他却大胆地取消了介词充当介词结构的成分的资格,将介词彻底的虚化了。这无疑是现代汉语语法理论
的一重大突破!可是,张先生他也同样大胆地取消了“助词”类,当然“结构助词”也就一并落在被取消之例了。他没有回到马建忠那里,而是回到了瑞典语言学家A •Noreen 那里。A.Noreen 他把连接两个词的连词、介词划为一类,统称为apudpositions 。其中又分出两小类,一小类是组合“并列(联合)关系”的sepositions ,另一小类是组合“偏正(主从)关系”的prepositions 。张静先生将与介词具有相同或相似语法作用的,即,组合偏正关系的“结构助词”“的、地、得”并入连词类。他说,“‘的、地、得’一般都叫结构助词,„„我们把它们看作专门连接附加成分和中心语的偏正连词”(《新编现代汉语》上册111页)。
如果张静先生把“结构助词”划归介词,回到马建忠《马氏文通》“介字”“之”或回到其后“的”是“领摄介词”那里的话,只是习惯之中有什么介词可以带宾语,还有“介词结构”、“介宾短语”等阴魂不散。但是张先生已经取消了介词作句子成分的资格了,于是这也并不妨碍“的、地、得”和其它介词一道来充当组合“偏正关系”的语法手段呀;此举并不能造成语法体系自身的矛盾和困难。只是在组合“偏正关系”时,那一个介绍人在偏位之前还是在偏位之后的语序问题而已。如张先生之所为,现代汉语语法组合“偏正关系”的语法手段,既有“偏正介词”又有“偏正连词”,似有叠床架屋之嫌了。
张静先生把“结构助词”划归“偏正连词”,在没有形态的现代汉语中,应该说也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也应该是一个突破。我们建议,如果再将先生保留的“介词”,连同“结构助词”,一并划归“偏正连词”之中,岂不又少了一个词类?何况那是那如何叫人头痛的“介词”呢?不知先生何以如此执着于保留“介词”。
§2•4我们认为,有必要从“偏正连词”(prepositions )之中跳出来。还是把连接两个词或短语组合成“联合关系”的权力留给连词;而把能组合两个词或短语成为“偏正关系”的虚词,单列出来要好一些。虽然“联合(并列)结构”与“主从(偏正)结构”都是“向心结构”(也称“内心结构”。L •Bloomfield 称之为endocentric. ),但是《现代汉语教学语法系统(提要)》(6•1)中有,“并列关系中成分的功能相同,整体和成分的功能相同”;“偏正关系中整体和其中一个成分的功能相同,这个成分是中心语”的明确规定。可见在现代汉语语法之中,“并列关系”和“偏正关系”是两种重要的组合形式,而能组合并区别这两种不同组合形式的虚词,也应该是各具不同语法功能的两类虚词。所以我们还是把“结构助词”从连词之中分离出来为好。如果再将那些介词并入,也可以统称为“偏正助词”。因为“结构”这个概念一直用得太滥了,什么“介词结构”、“结构助词”,叫人莫辨所以。
§2•5何况张先生并没有减少概念,他把“语气助词”单立为“语气词”,又弄得“动态助词”“着、了、过”变成了没有正名的类,只好叫什么“语尾”(词尾)了。减少了一个“助词类”,又增加了一个半词类,尤其那从词类里游离出来的“半个类”(亦或可称为“小品词”),如何归附,真还要费一些脑筋。我们试图将“偏正助词”、“语气助词”、“动态助词”划归为同一个助词类,以从属于虚词大类。此举可以为虚词正名,取消了困难重重的介词,消灭了“介词结构”、“介宾短语”,从而也减少了语法系统自身的矛盾和困难;同时又顾及到那些认为汉语比印欧语言多了一个“助词”的传统。
§3•0下面我们再谈谈“介词结构”、“介宾短语”的困难。
§3•0•1“结构”这个概念很讨厌,一直用得令人扑朔迷离。说它是“虚词+实词”的组合吧,只说不成结构的“介词结构”,而不说可以成结构的“副词结构”、“连词结构”、“助词结构”;反而却大说“实词+实词”的组合,如,“数量结构”、“方位结构”、“复指结构” ,推而广之又有了什么“主谓结构”、“动宾结构”、“动补结构”、“偏正结构”、“并列结构”不一而足。“结构”到底是一个语言单位呢?还是一种语言单位的组合法呢?我们也用得糊里糊涂!
§3•1•0还是看看“介词结构”是不是“结构”(以语言单位论);或者它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构”吧。语言学中的结构概念的定义是,“由成分组合而成的语言单位”。那么现代汉语之中的“介词结构”,想必是由介词这个成分与它后面的名词或表示事物的短语的那个成分,组合而成的短语级的语言单位了。且不管它们两个各自叫什么成分(因为“暂拟系统”等传统语法之中,尚未有什么“介语”、“介语成分”、 “介语的宾语”的概念;“介词”只是词类概念,两套术语不能混用。我们所说的“动宾短语”中的“动”只是“动词中心语”的省略而已。最好还是叫“中宾短语”,免得授人以柄),我们还是先来描写一下现代汉
语现实语言中的介词的语法意义吧。
如,“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是一个“状语+动词中心语”的“偏正式动词短语”,而不是“连动短语”。其中“社会主义道路”是一个地道的“名词短语”,是一个体词性短语级的语言单位。这在《现代汉语教学语法系统(提要)》之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级语法单位的,它的语义实在,语法功能强大。但是要它凭“语序”与其后的动词“前进”直接“意合”,表示修饰限制的语法意义,那是无法实现的。就是说,现代汉语语言组合中,凭“语序”直接“意合”,“名词状语+动词中心语”式的偏正关系,有时是困难而难于实现的。否则,就会有“社会主义道路前进”诸如此类表义不清的形式,那是容易与“名词+动词”的“主谓短语”搅在一起,造成混乱的。可是现代汉语还有一个重要的语法手段,那就是用相应的虚词来帮助“结构”,于是此时便用到了那个虚词“沿着”,来将两者在同一个平面上、一次“关联组合”在一起了。一对直接成分是“名词短语状语”与后面的“动词中心语”。从而实现了“名词状语+动词中心语”式的偏正关系的语言单位的组合。可见“沿着”这类虚词,在“结构”组合现代汉语之中,也是非常重要的。可是如果我们再看一下,“沿着这条路走”一句,可以转换成为“走这条路”,那么此时就会不再用那个介词“沿着”了。可见,只要不会发生语义混乱,人们是不会去用那个介词来“结构”的,这是符合语言“经济原则”的。
沿 着 社 会 主 义 道 路 前 进
△ △ | 状 语 ||中心语| (偏正关系动词短语)
可见,我们不是事先想到那个“沿着”先与“社会主义道路”组合,之后才想到再和后面的动词“前进”组合。因为,我们要回答的问题是“走那条路?”:
? 沿 着 社 会 主 义 道 路 前 进
| 状 语 | |中心语|
|介词?| | 宾 语? |
试比较“形容词状语+动词中心语”式的偏正关系的动词短语,如果做以下的语法分析,我们也是无法接受的:
*? 勇 敢 地 前 进 *? 勇 敢 地 前 进
| 状 语 | |中心语| | ? ?| |
| ?| |?| | 偏 正 |
而我们遵照语言组合规律,虚词不能充当句子成分,只能做如下的分析:
勇 敢 地 前 进
| 状语 | △ |中心语|
道理很明显,“沿着/社会主义道路”不能组合成为“短语级”的语言单位,即,“沿着/社会主义道路”不是什么“结构”,因为现实语言之中我们都不如此说,也不如此用,没有约定俗成的语言,就不是语言,只是一串声音而已;正象“勇敢/地”不成为其“结构”一样,所以它们都不是什么“短语级”的语言单位。既然“结构”都不成立了,那么“沿着”、“地”等虚词,也就无法称为什么“成分”了吧。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如果有人硬要说“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和“勇敢/地”是什么“结构”、是“短语级的语言单位”的话,那也不妨请他,给所谓的“结构”或“短语”里,那诸如“沿着”、“地”等“虚词成分”起个名字吧!姑且设想一下,是不是“沿着”一类,可以称之为“介语”,那它后面的“社会主义道路”一类,又叫什么语呢?如法炮制,那么“地”一类,可以称之为“助语”,可是它前面的“勇敢”一类,又叫什么语呢?以此类推,“我和他是同学”之中的“和”就该是“连语”了,那么其中的“我”、“他”又是什么语好呢?
当然,如果想要彻底推倒现行的现代汉语教学语法系统,另起炉灶的话;那么索性,也解除“虚词不能充当句子成分”的语法禁令,给现代汉语语法理论,来一次大革命。把“介语”后面的名词或短语,也称之为“中心语”;把“助语”前面或后面的词或短语,也称之为“中心语”;把“连语”两边的词或短语,也称之为“中心语”。索性把“副词”也改成“状词”,在短语句子之中,它就是“状语”了(因为所有的副词,大多只能充当状语)。那么现代汉语语法的句法之中的基本成分,可不再只有七种了,在“主语、
谓语、中心语、宾语、补语、定语、状语”之外,还有什么“介语”、“助语”、“连语”,或者还会有什么“叹语”、“拟声语”呢!这决不是我们在故意地调侃什么人,或什么语法系统。我们在此权作一笔存案,也有心将来大胆地来作一些尝试。总之,描写语言学,就是要描写得出来,并能言之成理,令人信服才行。总不能有什么“不能描写的语言”吧;或者总不能说,我不描写,就是描写,不是成分,就是成分!无论如何我们总要能自圆其说,来为那些“结构”或“短语”中的“虚词成分”、“实词成分”正名吧!反正说不出来名堂的“成分”,也是“成分”;那可是的的道道语法“规定”了,而不是语法规律了!
§3•1•1现代汉语语法规律告诉我们,既然虚词不能充当短语和句子的成分,那么被称为“介词”的虚词,当然不应该、也不能够单独充当什么成分的。要一个不能充当任何成分的虚词“介词”,去充当那不成结构的“介词结构”的一个说不出名堂的成分,这本身的确就是一种人为强行的“规定”了。
§3•1•2当然,虚词作为语法手段在组合语言单位的同时,它也赋予它所组合成的语言单位以某种附加的语汇意义。被称做“介词”的虚词,它在组合“偏正关系”的语言单位的同时,也赋予该“偏正动词短语”以附加的表示“动作行为的时间、处所、方向、原因、方式、比较”等“义素”。这在现代汉语虚词的语法作用之中是具有普遍意义的,而不只是介词所独有的。如,“的、地”附加有“修饰限制”的“义素”、“得”附加有“补充说明”的“义素”、“吧、呢、呀”等附加有“疑问”的“义素”、“了、的”等附加有“陈述”的“义素”、“啊”附加有“感叹”的“义素”;而“和、与、并、而”等附加有“并列”的“义素”、“因为、所以”附加有“因果”的“义素”、“不但、而且”附加有“递进”的“义素”、“如果、即使、假如”等附加有“假设”的“义素”、“只有、只要、无论”等附加有“条件”的“义素”、“或者、与其、毋宁”附加有“选择”的“义素”如此等等。
§3•1•3为了教学语法系统的前后一致,顺理成章,为了教学语法简明实用,减少困难,是否可以在教学语法这个层面之上,用语法规定手段,取消“介词结构”。
§3•2•0《现代汉语教学语法系统(提要)》之中,倒是取消了“介词结构”,但是竟以“介宾短语”来取而代之。此举,更叫人啼笑皆非。“提要系统”在句法分析上,吸取了“层次直接成分分析法(IC )”的优点,同时也保留了“暂拟系统”的“中心词分析法”的合理部分,把两者结合起来了。认为“主语”与“谓语”是在同一层次上的一对“直接成分”,构成“主谓短语”、“主谓句”。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层次直接成分分析法”认为“主谓关系”是“离心结构”(也称之为“外心结构”exocentric ,L•Bloomfield 《语言学》). 当然没有“主语”,也就不会有“谓语”;二者是互为依存的。而“动词中心语”与“宾语”也是在同一层次上的一对“直接成分”,构成“动宾结构短语”,两者也是不可分离的。结构主义语言学理论认为“动宾结构”,它是“向心结构”(也称之为“内心结构” endocentric ,同上)。我们怎么能够设想“宾语”可以脱离“动词中心语”,而游离出去又作什么“介词”的宾语,和介词去构成一对什么“直接成分”呢?
§3•2•1然而《现代汉语教学语法系统(提要)》却要自己立法,反而又要自己乱法,自乱系统,竟在短语一节里又搞出了一个,比“介词结构”还要荒唐的“介宾短语”,来取而代之。言外之意,“介词”也可以与“宾语”组合成为一对“直接成分”了。且不说没有“动词中心语”,何以会有什么“宾语”;就是权且“规定”“宾语”自由了,那么“介宾短语”它是“向心结构”呢,还是“离心结构”呢?回答将是非常困难的。我们大家都知道,一个语法系统之中,如果逾越“规律”的“规定”越多,就越说明这个系统的困难也越多,也就越发说明这个系统尤其需要自我完善。不要用一个“描写语法”这个万能盾牌,把自己的所有的纰漏都遮掩起来,以维持那似乎已趋于“统一”的假象。
3•2•2如,“自上海”、“从广州”这两个所谓的“介宾短语”中,介词“自”“从”是主要成分“中心语”呢?还是“上海”、“广州”是主要成分“中心语”呢?吕叔湘先生在《汉语语法分析问题》(88节)中说“介名短语里边哪个是主要成分,是那个介词,还是那个名词?无疑是那个名词”,并说“介词的有无不足以把后边的名词区别为截然不同的两种成分。古汉语里最常用的介词是‘于’,很多地方这个‘于’字可用可不用。这个习惯现在还残留在‘宣传群众’,‘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这些例子里。现代汉语里的‘在’字也有相似的情况,如,‘坐(在)车上’,‘掉(在)地下’。”既然如此,主要成分应该是名词“上海”、“广州”,可是“提要系统”偏要这个名词,去作那个并非主要成分“介词”的“宾语”,岂非咄咄怪事。
为什么要立法而又乱法呢,叫人无法可循呢。我们认为,还是叫那个不能做句子成分的介词,别再来带什么“宾语”吧!
本来,我们前面已经论证过了,介词后面的名词或表示事物的短语,实际上是“动词(形容词)中心语”的“状语”而已,它也不是什么“中心语”“主要成分”之类。实际上吕叔湘先生的研究之中,如上所引的“介词的有无不足以把后边的名词区别为截然不同的两种成分。”可见吕先生所说的“名词„„为„„成分”,并非“名词为介词的什么成分”,我们理解,吕先生事实上是说,名词为“动词(形容词)中心语”的修饰限制成分的身份,不因介词的有无而有所变化。正如,“宣传群众”之与“宣传(于)群众”、“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之与“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那个介词“于”的有无,并不能把名词“群众”是动词中心语“宣传”的“修饰限制成分”,“区别”成为别的什么成分一样。同样介词“于”的有无,也并不能区别名词短语“党的教育事业”是不是形容词中心语“忠诚”的什么成分一样。我们绝无强加于人的意思,但愿没有曲解先生的原义才好。
§3•3•0既然,“介词结构”、“介宾短语”的存在是那么矛盾百出,困难重重,何不索性取消“介词结构”、“介宾短语”呢?如果取消了本来就不成其为结构的“介词结构”和“介宾短语”(我们认为“的字结构”只是一种语用的语省现象而已,但由于它可以“单说”也可以“单用”,姑且可以承认它的存在,但是我们认为还是称之为“偏正名词短语省略中心语”为妥,免得依此类推出什么“介词结构”“介宾短语”来),现代汉语的句法之中就少了个扰乱系统的大大的麻烦,也就搬走了一块拦路石,使“教学语法系统”更易趋于简明实用。前提是“介词”不能作句子成分,更不能带宾语,那就“规定”它,别再去作什么叫不出名堂的“成分”,让它老老实实地去作虚词好了。
§4•0最后我们还要斗胆重申一下,如果把“介词”这个名称更改了,省得习惯中它能带什么宾语,扰乱了体系,增加困难;当然如果再把“介词”划归“结构助词”与“的、地、得、所”等一道被规定为“偏正助词”,那或许更能够顺应现代汉语教学语法简明实用的要求,同时能够减少“教学语法系统”内部的自相矛盾吧!尽管,很久以来,就有“介词”的传统,而且“介词”还是由动词之中虚化出来的。似乎将如此大有来头的一类词,竟划归了什么自己“单独立类都困难”的“助词类”,有一点叫人难于接受。但是我们作语言的“共时描写”,有时也没有必要总执着于“语源学”的渊源不放吧。何况“名称”也是人们约定的。正如“主语”也并非是句子的“主要成分”一样,而“副词”也决不比什么“主词”或“正词”(如果有的话)低一级一样。我们想,把介词归类于“助词”,也不会辱没它的重要性的。只是要我们去适应一下语言自身的规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