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价值观
多城市酝酿调水价 专家称水资源收费低是主因 2009年7月20日,上证指数收于3266.92点,上涨77.18点,涨幅2.24%,水务板块整体位居行业涨幅第一,其中,洪城水业、武汉控股、南海发展、首创股份4只涨停,创业环保、钱江水利等也位居涨幅榜前列。分析人士称,20日水务板块走强,跟中国自来水行业要提价这一消息有直接的关系。
从去年年底开始,中国几乎所有的城市掀起了一股自来水涨价热潮。尤其最近两个月,包括上海、天津、沈阳、广州、南京等多个大中城市举行水价上调的听证会。其他许多城市也处于准备阶段。
今年1月1日起,广州自来水全面涨价;4月1日,南京上调自来水价;4月27日,上海举行水价调整听证会;5月10日,北京表示将调整综合水价。可以说,水价上调在全国大部分城市基本上都已经是大势所趋。
目前,水价构成存在着许多不合理的地方。专家表示,当前我国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普遍低。这样,不能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程度和水环境治理成本,从而导致现实中水资源浪费相当严重、水污染得不到有效治理。运用价格杠杆,适当提高水价,让人们节约用水的确有必要。
“事实上,水价上涨,一方面是因为目前的水价仍较低,供水企业面临一定的经营压力,价格约束机制没法发挥理想。另一方面,长期以来,水资源结构不合理,其稀缺到什么情况,水环境治理成本多少,都有缺陷。”国家信息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高辉清说。
据了解,跟发达国家来比,中国的水价处在中下水平。全国平均供水价格只有1.4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只有0.4至0.5元/立方米,省会级的城市平均供水也只有2.4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只有0.6元/立方米。
相关报告指出,目前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形成机制还不合理,部分地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过低,甚至有些地区只是象征性地征收。如江西省,居民生活的水资源费为0.01元/立方米,工业取水为0.015元/立方米,无法起到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
“所以,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偏低是当前影响和阻碍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实施效果的重要问题,若解决不好必将削弱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的动力,难以实现水资源费制的实施目标。”高辉清强调。
另外,水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如果保持较低的价格会导致经济发展中资源消耗极大,越来越不可持续。
其实,水价再次上调早在去年下半年就有议论。有人认为,如果不是金融危机,水价很可能在去年年底前就已上调到位。因此,对水价上调,绝大多数居民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在专家看来,中国居民的用水支出与家庭总支出相比,还是很小。水价提高对大多数居民的生活水平应该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的水价标准原来是36项,按照国家规定2012年达到106项标准。为什么会提高标准?最重要的原因是,我们中国的原水越来越多的在被污染。因此很多的额外支出要进行增加,一是水质的提高,一是服务的提高。这个服务提高的成本最终一定要进入价格。”
水是一种生活必需品,也是一种公共品。合理的水价,一定要体现水的这两个特性。我国作为最缺水的13个国家之一,节约用水的必要性自不待言,水价偏低也是不争的事实,因此,有必要借助于价格杠杆进行调控。
反面材料
《中国经营报》近日刊登了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朱敏的一篇文章,文章说,我国原来的水价只包括了水的处理价格,而没有包括水资源的价格,也没有包括污水处理的价格,更没有包括整个水生态的代价。随着水务改革的深入,这些价格将逐步加进目前的水价中,全国水价的整体上涨已是必然。随着我国水资源的供求矛盾日益突出,通过价格杠杆调节水资源的供求关系,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水价改革的主要目的。作者说得很明白,今后用水要收取水资源费了。要收取水资源费当然得找出理由,文章找出如下堂皇的理由:“在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水价长期低于成本价,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等都没有包括在内,尽管水价已经大幅上涨,但目前的供水价格还是不能维持多数供水企业的正常运行和合理盈利,造成了许多负面影响。”
水资源要收取费用,的确是个新鲜事。其实类似的事情并不鲜见。比如到旅游景点照相,就有人将某块地方围起来,要照相得交点取景费,这也许就是我们最早知道的资源收费吧;如今一些客运管理部门不是也将客运道路线路进行拍卖让经营者取得道路营运权吗,这可能是管理机构最早收取的资源费吧。现在这资源收费要从水中捞取了,这不能不佩服学者们太有才了。也许在水资源收费不久,空气资源的收费也要提到日程上来了。
对于水资源收费显然已是铁板上钉钉的事,不过是选取时机而已了。不过有个疑问,也许是误读水资源收费这件事。就是这个水资源收费是在居民的自来水中加收还是按人头来
收取。如果是通过在自来水中收取,那么居民有可能打井或者到河里挑水,那岂不是少收了水资源费。那就要成立水资源稽查大队了吧,天天去查看人家是否打了机井;并沿河进行设防,有人挑水按每桶收费。这样便一举两得,解决了部分人的就业也防止了有人偷水;不过按人头收取更好,只会多收,不会少收,免得国有资产流失了。另外就是农村的水资源收费如何收呢?按人头收显然不合适,有的人长年在外打工,收人家的怎么行?按田亩收也不合理,有的田地的地势不同,用水方便程度不同,有的地种的庄稼不同,消耗水资源的量不同,怎么个收取法呢?另外有的农户是搞养殖的,牛羊猪,鸡鹅鸭如何确定?养鱼养虾的又怎么算呢?是不是搞包水制呢?
当然说到收取水资源费这个问题,让我记起了一件事,令我有点兴奋,是什么事呢?就是那年吉林一石化厂的双苯厂车间发生爆炸事故,污染了松花江,那松花江水是要流到俄罗斯去的,结果俄罗斯向中国方面要求巨额赔偿,听了就令人气愤。这水资源是从我们国家流到他们那里的,没有交水资源费还要我们赔偿,天理何在?如今我们有了水资源收费的规定,我们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向俄罗斯收取水资源费了吧,这费用可千万不要免收。搞成内外有别,老百姓感情上难以接受的。
水资源要收费了,还有什么不收费呢?这类的事只怕专家学者没想到,没有他们提不出来的。估计以后车站、机场的候车室、候机厅也要另外收取资源费了,毕竟你去那里使用了资源,看来城市的人行道也可能要收费了,空气资源收费也许正在酝酿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