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监护病房人员设置
重症监护病房设置及人力资源配置
一 基本要求
重症医学科属于临床独立二级学科, ICU 是重症医学学科的临床基地,ICU 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重症医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专职医护人员,ICU 必须配置必要的监护和治疗设备,接收医院各科的重症患者。
二 ICU 的规模
ICU 的病床数量根据医院等级和实际收治患者的需要,一般以该ICU 服务病床数或医院病床总数的2~8%为宜,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从医疗运作角度考虑,每个ICU 管理单元以6到12张床位为宜;床位使用率以65~75%为宜,超过80%则表明ICU 的床位数不能满足医院的临床需要,应该扩大规模。
三 ICU 病房建设标准
(一) ICU 应该有特殊的地理位置,设置于方便患者转运、检查
和治疗的区域并考虑以下因素:接近主要服务对象病区、
手术室、影像学科、化验室和血库等,在横向无法实现接
近时,应该考虑楼上楼下的纵向接近。
(二) ICU 开放式病床每床的占地面积为15~18M2;每个ICU 最
少配备一个单间病房,面积为18~25M2。每个ICU 中的正
压和负压隔离病房的设立,可以根据患者专科来源和卫生
行政部门的要求决定,通常配备负压隔离病房1~2间。鼓
励在人力资源充足的条件下,多设计单间或分隔式病房。
(三) ICU 的基本辅助用房包括医师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
人员休息室、中央工作站、治疗室、配药室、仪器室、更
衣室、清洁室、污废物处理室、值班室、盥洗室等。有条
件的ICU 可配置其他辅助用房,包括示教室、家属接待室、实验室、营养准备室等。辅助用房面积与病房面积之比应
达到1.5:1以上。
(四) ICU 的整体布局应该使放置病床的医疗区域、医疗辅助用
房区域、污物处理区域和医务人员生活辅助用房区域等有
相对的独立性,以减少彼此之间的互相干扰并有利于感染
的控制。
(五) ICU 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有条件者最好装配气
流方向从上到下的空气净化系统,能独立控制室内的温度
和湿度。医疗区域内的温度应维持在(24±1.5)℃左右。
每个单间的空气调节系统应该独立控制。安装足够的感应
式洗手设施和手部消毒装置,单间每床1套,开放式病床
至少每2床1套。
(六) ICU 要有合理的包括人员流动和物流在内的医疗流向,最
好通过不同的进出通道实现,以最大限度减少各种干扰和
交叉感染。
(七) ICU 病房建筑装饰必须遵循不产尘、不积尘、耐腐蚀、防
潮防霉、防静电、容易清洁和符合防火要求的总原则。
(八) ICU 的设计要求应该满足提供医护人员便利的观察条件和
在必要时尽快接触病人的通道。
(九) 除了患者的呼叫信号、监护仪器的报警声外,电话铃声、
打印机等仪器发出的声音等均属于ICU 的噪音。在不影响
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这些声音应尽可能减少到最小的水平。根据国际噪音协会的建议,ICU 白天的噪音最好不要超过
45分贝(A),傍晚40分贝(A),夜晚20分贝(A)。地面覆盖
物、墙壁和天花板应该尽量采用高吸音的建筑材料。
(十) ICU 应建立完善的通讯系统、网络与临床信息管理系统、
广播系统。
ICU 必配设备
(一) 每床配备完善的功能设备带或功能架,提供电、氧气、
压缩空气和负压吸引等功能支持。每张监护病床装配电源
插座12个以上,氧气接口2个以上,压缩空气接口2个
和负压吸引接口2个以上。医疗用电和生活照明用电线路
分开。每个ICU 床位的电源应该是独立的反馈电路供应。
ICU 最好有备用的不间断电力系统(UPS )和漏电保护装
置;最好每个电路插座都在主面板上有独立的电路短路
器。
(二) 应配备适合ICU 使用的病床,配备防褥疮床垫。
(三) 每床配备床旁监护系统,进行心电、血压、脉搏血氧饱
和度、有创压力监测等基本生命体征监护。为便于安全转
运患者,每个ICU 单元至少配备便携式监护仪1台。
(四) 三级医院的ICU 应该每床配备1台呼吸机,二级医院
的ICU 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呼吸机。每床配备
简易呼吸器(复苏呼吸气囊)。为便于安全转运患者,每
个ICU 单元至少应有便携式呼吸机1台。
(五) 输液泵和微量注射泵每床均应配备,其中微量注射泵每
床2套以上。另配备一定数量的肠内营养输注泵。
(六) 其他设备:心电图机、血气分析仪、除颤仪、血液净化
仪、连续性血流动力学与氧代谢监测设备、心肺复苏抢救
装备车(车上备有喉镜、气管导管、各种接头、急救药品
以及其他抢救用具等)、体外起搏器、纤维支气管镜、电
子升降温设备等。
(七) 医院或ICU 必须有足够的设备,随时为ICU 提供床旁
B 超、X 光、生化和细菌学等检查。
ICU 选配设备
除上述必配设备外,有条件者,视需要可选配以下设备:
(一) 简易生化仪和乳酸分析仪。
(二) 闭路电视探视系统,每床一个成像探头。
(三) 脑电双频指数监护仪(BIS )。
(四) 输液加温设备。
(五) 胃粘膜二氧化碳张力与pHi 测定仪。
(六) 呼气末二氧化碳、代谢等监测设备。
(七) 体外膜肺(ECMO )。
(八) 床边脑电图和颅内压监测设备。
(九) 主动脉内球囊反搏(IABP)和左心辅助循环装置。
(十) 防止下肢DVT 发生的反搏处理仪器。
胸部震荡排痰装置。
ICU 的人员配备
(二) ICU 专科医师的固定编制人数与床位数之比为0.8~1:1以
上。ICU 日常工作中可有部分轮科、进修医师。ICU 医师组
成应包括高级、中级和初级医师,每个管理单元必须至少配
备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师全面负责医疗工作。
(三) ICU 专科护士的固定编制人数与床位数之比为2.5~3 : 1以
上。
(四) ICU 可以根据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医疗辅助人员,有条件的
医院可配备相关的技术与维修人员。
ICU 医护人员专业要求
(一) ICU 医师应经过严格的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以胜任对重
症患者进行各项监测与治疗的要求。
(二) ICU 医师应经过规范化的相关学科轮转培训。
(三) ICU 医师必须具备重症医学相关理论知识。掌握重要脏器
和系统的相关生理、病理及病理生理学知识、ICU 相关的临床药理学知识和伦理学概念。
(四) ICU 医师应掌握重症患者重要器官、系统功能监测和支持
的理论与技能:(1)复苏;(2)休克;(3)呼吸功能衰竭;
(4)心功能不全、严重心律失常;(5)急性肾功能不全;(6)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7)严重肝功能障碍;(8)胃肠功能障碍与消化道大出血;(9)急性凝血功能障碍;(10)严重内分泌与代谢紊乱;(11)水电解质与酸碱平衡紊乱;(12)肠内与肠外营养支持;(13)镇静与镇痛;(14)严重感染;
(15)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症;(16)免疫功能紊乱。
(五) ICU 医师除一般临床监护和治疗技术外,应具备独立完成
以下监测与支持技术的能力:(1)心肺复苏术;(2)人工气道建立与管理;(3)机械通气技术;(4)纤维支气管镜技术;(5)深静脉及动脉置管技术;(6)血流动力学监测技术;(7)胸穿、心包穿刺术及胸腔闭式引流术;(8)电复律与心脏除颤术;(9)床旁临时心脏起搏技术;(10)持续血液净化技术;(11)疾病危重程度评估方法。
(六) ICU 医师每年至少参加1次省级或省级以上重症医学相关
继续医学教育培训项目的学习,不断加强知识更新。
(七) ICU 护士必须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熟练掌握重症护理基
本理论和技能,经过专科考核合格后,才能独立上岗。
ICU 的医疗管理
(一) ICU 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各类人员的工作职
责,规范诊疗常规。除执行政府和医院临床医疗的各种制
度外,应该制订以下符合ICU 相关工作特征的制度,以保
证ICU 的工作质量:(1)医疗质量控制制度;(2)临床诊
疗及医疗护理操作常规;(3)患者转入、转出ICU 制度;
(4)抗生素使用制度;(5)血液与血液制品使用制度;(6)抢救设备操作、管理制度;(7)特殊药品管理制度;(8)
院内感染控制制度;(9)不良医疗事件防范与报告制度;
(10)疑难重症患者会诊制度;(11)医患沟通制度;(12)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人员紧急召集制度。
(二) ICU 的患者由ICU 医生负责管理。患者的相关专科情况,
ICU 医生应该与专科医生共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