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初中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项目 分值 评分说明
1、按优生指标360名的任务数分解到各班,完成任务的老师记38分,未完成任务
优生
43分(其中奖
完成
励分5分)
率
权重记分。
1、各学科教师先按班级以C等30%、B等30%、A等40%计算一个班的成绩,按得分高低,同类班级第一名记55分,其余权重记分;然后把任教班级总分相加再除以班级数,为教师最终教学成绩得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①一个班的权重得分=C等权重分+B等权重分+A等权重分;
②一个班得分系数=1+(终点权重分—起点权重分)/同类班级起点权重分的平均
教学
成绩 55分(其中考分; 2、奖励分计算:分班制计算,同类班级中按分配指标每超过1人记1分,超过5人的教师每少1人扣1分。 核分为25分) ③一个班考核成绩得分=25×本人得分系数/最高得分系数;
④教师教学成绩最后得分=所任教班考核成绩得分相加/班级数+30
2、起点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按初二学年末期末考试成绩计算,其他学科按初二学年末期末考试总分成绩计算。
3、优良、合格人数的划定:以学校中考总分进入全县前600名的人数为单科A等,前1120名为单科B等,前2400为C等。
1、课题研究(1分):省级(含以上)课题当年结题主持人记1分,参与人记0.5分;如参与人超过2人,则参与人均按1/实际参与人数记分;市级课题结题相应
教育
2分
科研
2、优质课(含说课)比赛(1分):专指通过层层选拔参加的现场优质课。最高分超过1分记1分,其余权重记分。
说明:县教学质量考核受奖人数有2个以上(含2个)的科目,普通班和寄宿班 分别确保至少1人受奖;只有一个指标的则按成绩确定;如单科第一名出 现并列,则按同类班级教学成绩得分与第二名差距分累加,高者为第一名; 2011. 折半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