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非居民气价下降
一周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刚刚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北京市马上有了具体的降价政策。市发展改革委11月24日发布消息,经市政府批准,本市将降低非居民销售气价和热价,非居民气价每立方米平均降低0.71元。同时首次推出区域差别化价格政策,城六区价格会高于其他区域。其中,非居民气价于11月20日与上游价格同步调整,非居民热价于2015-2016年采暖季起实施。
郊区降价幅度高于城六区
一周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上游供应北京的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从11月20日起每立方米降低0.7元。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上游气价下调幅度,综合考虑本市供销差率等因素,本市非居民气价每立方米平均降低0.71元。
0.71元/立方米仅仅是个平均数,本市按照区域的不同,降价程度也不同。“在此次价格调整中,本市首次实施区域差别化资源能源价格政策。”这位负责人说,城六区非居民气价每立方米降低0.62元;通州、顺义、大兴、昌平、房山、门头沟、怀柔、平谷、密云和延庆等郊区县非居民气价每立方米降低0.86元。
“这主要是考虑到充分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北京非首都功能有序疏解。”他解释,根据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及本市贯彻意见,通过价格差异引导产业有序调整转移,从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非居民供热最高降7元
11月24日,市发展改革委网站也挂出降价后的非居民气价、热价。此次气价下调后,城六区供暖、制冷用气降为每立方米2.60元,工商业用气每立方米3.16元;其他区域供暖、制冷用气每立方米2.36元,工商业用气每立方米2.92元;此外,发电用气和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供非居民用气)执行全市统一价格,分别降为每立方米2.51元和2.46元。
与此同时,本市也相应调整了非居民供热价格,从2015-2016年供暖季起,本市按面积交费的非居民供热价格下调为:城六区每平方米42元,其他区域降幅最大、由每平方米47元降至40元;按热计量收费的非居民供热价格中,基本热价不变,仍为每平方米18元,计量热价部分城六区降低为0.25元/每千瓦时(69.6元/吉焦),其他区域下调为0.22元/每千瓦时(62.27元/吉焦)。
2015-2016年的非居民供热价格降低了,也就意味着2015年的采暖季,一些市民在供暖费上要省出来一笔。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对于已经缴费的用户,供热企业应当妥善协商退费办法,严格落实价格政策。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供热价格的通知
京发改〔2015〕2619号
各有关单位:
为疏导天然气价格变动影响,增强城市供热保障服务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经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本市非居民供热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城六区非居民供热价格统一调整为42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其他区域非居民供热价格统一调整为40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二、本市城六区非居民计量热价调整为0.25元/千瓦时(69.60元/吉焦),其他区域非居民计量热价调整为0.22元/千瓦时(62.27元/吉焦)。非居民热计量收费基本热价保持18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不变。
三、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认真做好政策宣传,促进企业规范发展;各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对已缴费用户,妥善协商退费方法,同时强化企业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供热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四、本通知自2015-2016年采暖季起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