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竣工验收保证方案
第十四章 整体竣工验收保证方案
14.1、整体工程竣工验收特点
根据本工程总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情况,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具有如下工作内容和工作特点:
1、根据本工程建筑结构特点,各分部分项工程过程验收将按照楼层分别进行验收,结构将按照地下结构和地上部分主体结构分别进行验收,消防、电梯、节能以及机电等专项验收在各自满足条件时及时进行,保证现场各施工工序的紧凑插入,满足施工要求。
2、施工阶段除进行结构验收外,还需进行各专业分部工程验收。由于涉及分包单位较多,对此,我司将在验收工作中发挥总承包管理的优势,在业主、监理的指导下,汇集各分包单位力量,积极牵头组织专业分包商完成各分部工程的验收工作。
3、我司具有较强的组织竣工验收经验,与上级主管部门有良好的互信关系,可迅速有效的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及后期备案工作。
4、工程竣工交付业主后,我司将在合同的要求下将组织各分包单位将全套的工程竣工资料、维护技术守则、工程保修书等按期移交建筑师及业主,并向业主提供售后培训工作,同时将积极响应业主,为业主提供长期维修服务。
14.2、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在电梯、消防等分项工程完成后,建设单位向电梯、消防等专业的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进行验收,并形成《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和《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 。
2、工程基本完工后,总包单位组织各分包单位对现场质量、工程资料进行自查;建设、监理单位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J01-51-2003)及有关部门
的相关规定对各自在工程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进行收集、整理。
3、自查完成后,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竣工验收。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文件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形成《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城建档案馆对工程资料进行检查,并形成《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 。
5、建设单位在接到申请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工程室内;环境及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检测,并形成《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报告》、《环保部门认可文件或检测报告》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及功能性试验资料》 。
6、检测合格后,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对总包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签字认可,并形成《监理单位质量评估报告》,并上报建设单位。
7、预验收后,业主组织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上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7 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工程质量监督站) 。
8、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资料进行全面的检查,检查合格后形成四方签认的《单位工程验收记录》 。
9、施工单位形成《工程质量保修合同》,并与建设、监理单位办理《竣工移交证书》。
10、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15 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
14.3、保证竣工验收的措施
验收项目及保证竣工验收的具体措施 。
消防验收主要内容: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建筑内部装修,建筑灭火器配置等。 消防工程验收是在施工质量得到有效监控的前提下,通过整个消防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电梯、防火卷帘等的调试和观感质量检查,将质量合格的工程移交业主的验收过程 消防工程验收分解为事前(图纸设计和施工过程)、事中(过程控制及过程检验)、事后(分项调试、综合调试及内检、外检和验收等)三大步骤。对此每步骤再从专业特点分解为若干工序。针对以上分解和组合,将采用全程消防工程计算机和辅助设计及管理,明确其验收合格
的措施及要求。
验收控制要点:
1、检查竣工验收资料: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竣工图;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和仪表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各种试验记录;调试记录;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2、观感质量检查:管道和设备安装应位置正确,排列合理整齐,坡度、坡向、减震、伸缩等符合要求。支架、吊架、托架(含设备基础)的构造型式、规格尺寸、间距、位置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和设计要求,安装固定牢固、平整、与支承物或垫层接触紧密、平稳,不得与管道直接焊接,防腐处理良好。 其中消防喷淋系统管理检查控制要点为:供水水源、管网、喷头布置以及功能等进行检查和试验。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理检查控制要点为: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结果达到要求为合格。
电梯工程验收主要内容: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安装项目,设备进场必须进行验收,参加安装施工和质量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调试完毕后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通过后方可投入运行。根据要求电梯验收检测项目包括共计十六项:主电源开关、机房照明、轿箱照明与通风电路、轿顶照明及插座、井道照明、接地保护、控制屏柜、防护罩壳、线路敷设、电线管槽、电线槽、电线管、金属软管、轿箱操作盘及显示面板、防腐、导线敷设。
建筑节能工程包括:墙体节能工程、门窗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地面节能工程、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应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条件后方可进行建筑节能工程的验收。建筑节能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遵守《GB50411-200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检验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一般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至少应有 90%以上的检查点合格,且其余检查点不得有严重缺陷;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14.4、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14.4.1、竣工验收合格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全部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使用要求;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竣工验收标准为达到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经过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14.4.2、竣工验收组织机构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各单位配合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由政府质量监督部门进行监督验收。
验收组组长: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负责人。
验收组组员: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与项目有直接关系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组成,建设单位邀请的相关专业技术专家等。验收小组成员中土建及水电安装等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
14.4.3、竣工验收流程
1、由竣工验收小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2、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例如厕所、阳台泼水试验,浴缸、水池盛水试验,通水、通电试验,排污立管通球试验及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等。
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并听取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5、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如一致同意工程满足竣工要求,由各单位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小组人员分别签字、建设单位盖章。
6、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小组应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
14.5、竣工备案及获取竣工证书
在获得竣工备案所需要的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意见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后,我司
将向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进行竣工备案申请,由主管部门签发单位工程竣工备案表完成备案。
竣工备案申报流程:
竣工备案依据: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工程验收备案法律。
竣工备案条件:
1、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的各项检测,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工程竣工资料内容完整、齐全;
3、工程技术文件内容完整、齐全;
4、工程质量文件内容完整、齐全。
同期我司将向建筑师递交全套竣工资料供审核,由建筑师验收满意并颁发竣工证书。
在以上工程竣工备案表及竣工证书齐全后,本工程达到实际竣工状态,现场工程交付业主并投入使用。
14.6、竣工资料移交
工程施工阶段我司将完整保存有关设计变更、过程质量控制、工序验收、阶段质量核查、材料试验、材料证明、产品合格证、施工日志等准确的质量记录,绘制专业竣工图,同时协调整理各分包商整理会中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在工程实际竣工前按建筑师及合同要求提交给建筑师,工程资料的管理流程如下:
14.7、工程回访和维修服务措施
我司多次被评为“全国用户满意单位”,每年都有工程被评为“全国用户满意工程”。“用户服务部”是专门为业主提供工程竣工后服务的组织机构,直属公司领导。用户服务部建立了售后服务的档案数据库,确保为业主作好保修服务。
为保证工程及时投入使用,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的同时,完成工程资料备案,工程资料的报送、移交工作。
1、相关技术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的整理归档。
2、协助业主进行消防、电梯、环保、档案馆等方面的各种验收工作。
3、提供所有设备厂家的保修服务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
14.7.1、保修期限承诺
我司将依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保修合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确保为业主的跟踪服务达到业主要求。
本工程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保修期限具体如下:
保修年限
1、凡本公司承建的建筑安装工程,除按合同及建设部1993年29号令执行规定的保修期和保修范围外,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在保修期内按保修范围对确属我方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维修。
2、建筑工程的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易损件除外),其它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约定。
3、质量终身负责指超过工程保修期后出现的质量问题,如确属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按3.1条执行;如经分析不属施工原因造成的问题但业主有要求时均可按优惠条件提供服务,直到业主满意为止。
14.7.2、工程回访
本公司对所承建工程的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承建的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在竣工交付后公司用户服务部将定期组织回访。
回访方式和内容:
1、季节性回访:雨季重点回访屋面、外墙的防水;冬季回访供暖系统的运行情况,有无渗漏现象。
2、工程保修回访:检查工程质量的变化情况,及时收集质量信息,对因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进行及时处理。
3、技术性回访: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使用效果;设备安装后的状态和生产能力等。
4、工程自竣工交付之日起,第一、二年回访二次,以后根据需要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回访。
5、回访形式包括派出技术人员登门访问业主和以信函形式进行通讯回访两种。 14.7.3、用户来访与投诉
本公司各级部门和项目经理部均接待来访者,及时处理投诉意见(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雄楚大街288号,邮编430070,用户热线电话:027-87394156)。
接到投诉意见的单位或部门及时把意见反馈到用户服务部,用户服务部及时调查研究和解决工程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并督促实施,做好记录。
对确属我司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我司将无条件整改。对不属我司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的应加以说明,并尽可能协助或指导投诉方的整改工作。
14.7.4、工程保修
1、保修责任
我司作为总承包方,对工程合同(含总承包合同内的专业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施工质量保修负全部责任。
本工程在保修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请业主或使用单位通知我司的用户服务部,用户服务部自接到通知后马上派人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听取业主意见,提出处理意见或方案,一经业主确认后保修人员1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按要求完成,若未按要求完成,业主可以自行组织返修,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我司承担。
2、保修措施
工程交付后,我司与业主签定工程保修合同,并建立保修服务档案。
在保修期内,用户服务部将充分听取业主意见,对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制定维修方案。对屋面、卫生间、地下室防水等容易渗漏及电器组件易损坏的部位,提前备好材料,以便及时响应,尽早解决问题。
从业主通知我方起到维修工作完毕的过程中,若业主对维修人员行为、维修速度、维修结果等方面不满意或对我们的工作有建议,可以填写意见反馈卡寄到我司,或拨打我司电话,以利于我们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业主服务。
3、保修记录
维修工作完毕后,维修人员要认真填写《维修记录表》,并请业主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