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区畜牧业五年规划
沂水区畜牧业五年回顾
及今后五年展望
一、2007年-2012年五年工作回顾
沂水区畜牧业从2007年到2012年五年间有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较大的进步。
(一)畜牧业主要经济指标增长较快。到2012年,全区共完成肉蛋奶总产量4.3万吨,比2007年增加1.46万吨,平均年增长10.3%;其中肉类完成2.82万吨,增加0.96万吨,平均年增长10.3%;蛋类完成0.7万吨,增加0.17万吨,年均增长7.9%;奶类完成0.78万吨,增加0.35万吨,年均增长13.2%;全区畜牧业总产值达到4.65亿元比2007年增加2.69亿元,年均增长27.4%;。畜牧业占农业总产值的40%,比2007年增长6个百分点。
(二)养殖场建设速度加快,规模养殖初见成效。从2007年到2012年全区共建设养殖场36个,其中养猪场20个,养牛场4个,养羊场2个,肉种鸡场7个,肉鸡场3个。有3个养殖场被评为省级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
到2012年全区规模饲养种猪0.47万头,占总量的60.3%,出栏5.5万头,占总量的53.4%;出栏牛0.15万头,占总量的37,5%;出栏羊0.32万只,占总量的23.5%;出栏肉鸡412万只,占总量的63.4%。规模养殖已成为我区畜牧
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三)龙头企业发展及合作社建设势头强劲。到2012
年全区已有6个养殖企业被评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其中金山牧业被评为省级龙头企业,新世纪种猪发展有限公司等5个企业被评为市级龙头企业。全区成立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个,其中有1个合作社被评为省级示范社,2个被评为市级示范社。龙头企业及合作社资产总额已达到2.2亿元,新增饲料生产能力30万吨,新增出栏商品生猪1万头,出栏商品肉鸡200万只,肉种鸡存栏12万套的能力,带动了全区养殖业的发展。
(四)重大动物疫病得到有效控制,保障畜牧业健康发
展。一是从2007年起,每年都按照上级部署坚持“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有效地控制了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鸡新城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二是强化了疫情监测,5年完成抗体监测 头(只)份,达到国家监测标准;三是加大检疫力度,5年共检疫畜禽 万头(只),其中检疫生猪 万头、牛羊 万头(只)、家禽 万只,检疫率分别达到 % % %,有效地控制疫病传播流行。四是防疫物资的储备达到 万元,可满足动物防疫应急需要。五是
防疫机构健全,队伍得到了加强,全区建立了一支由60 人组成的防疫队伍,对控制疫病的发生、控制疫病的蔓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五)畜产品安全监督工作有所加强。一是建立健全了区镇两级畜产品安全监察机构,增设区级机构1个、镇街机构4个,配置专业10人,专门从事畜产品安全监察工作;二是加大了畜产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仅2012年就对辖区内动物养殖、屠宰加工等环节进行了8次抽样检测,检测合格率100%。三是强化了对兽药经营企业的管理,全区有12 家兽药经营企业通过了兽药GMP认证;四是加大了对畜产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处理违法案件3起,有效地打击了违法行为。五是与养殖企业和经纪人签订了“不使用瘦肉精承诺书和保证书”240份,强化了对违禁物质的管理。
二、2013年-2017年工作目标及措施
-------畜牧业主要经济指标发展规划。
到2017年全区计划实现肉蛋奶总产5.8万吨,其中肉类总产4万吨,禽蛋总产0.8万吨,奶类总产1万吨,分别比2012年增加1.18万吨,0.1万吨和0.22万吨,平均年增长8.36%,2.86%,5.64%。实现畜牧业总产值6.5亿元,比2012年增加1.85亿元,平均年增长7.8%,实现畜牧业增加值1.9亿元,比2012年增加0.5亿元,平均年增长10%。
到2017年,全区计划实现畜产品加工量1.5万吨,实现产值4.2亿元;实现饲料加工业产值15亿元,分别比2012年增加1亿元和14.6亿元。
-------主要工作措施
一、通过招商引资和争取国家政策扶持,重点抓好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
到2017年计划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60个,全区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总量达到100个,其中创建国家、省级标准化示范场25个,畜禽规模化养殖率达到75%以上。
二、发展优势产业及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坚持稳定猪鸡生产、大力发展牛羊产业的思路,调整畜牧业结构制定扶持政策,向发展优势产业倾斜。鼓励引进优良畜禽品种,扩大良种覆盖率,到2017年全区良种猪覆盖率达到90%;良种牛羊覆盖率达到70%;良种家禽覆盖率达到100%;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
三、抓好龙头企业及合作社的建设,带动畜牧业发展 。 2017年全区再创建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4个,龙头企业占规模养殖企业的 10%。
到2017年帮助农民创办畜禽养殖合作社15个,其中创建省级重点社2个,市级重点社5个,争取全区养殖农户的组织化率达到50%以上,增强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四、是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力度,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
(一)继续搞好重大动物疫病的春秋集中免疫工作,免
疫率、达到百分之百,畜禽免疫保护率长年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之上。
(二)加强疫病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按照上级部署,如实完成采血监测任务;
(三)按计划做好牛羊“两病”检疫工作,病畜扑杀净化率百分之百;
(四)加强对动物养殖、流通、屠宰、加工、储存,交易等环节的防疫监督和检疫工作,检疫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五)强化疫情处置,坚决将疫情控制在原疫点,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全面提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五、强化监管确保畜产品安全。
(一)落实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监管关口前移,发现违法违规案件,做到早发现快处理。
(二)加大兽药、饲料、畜产品及养殖环节违禁药品和物质的抽检监测密度和频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生鲜乳、鸡蛋中的三聚氰胺以及猪、牛瘦肉精检出率实行零控制。
(四)严格落实兽药生产经营GMP标准化管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违法行为,净化畜牧业投入品市场。
(五)加强畜产品的生产、运输、加工贮藏等环节的全程监管,确保上市畜产品的卫生安全。
沂水区动监局
二0一二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