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检查作业指导书
1 目的
为规范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发生,消除火险隐患而制定。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分支机构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3 工作内容
3.1 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3.1.1 检查消防楼梯间,消防疏散通道出口、电梯前室,均应保持畅通,不能堆放任何杂物。 3.1.2 检查消防安全疏散门应处于关闭,上班时间不得上锁或封堵(下班时间除外,需在不影响安全的情况下)。
3.1.3 检查安全门开启时门扇不应影响疏散走道和平台的宽度。 3.1.4 疏散门应为推式外开门,自动启闭的门应有手动开启装置。
3.1.5 疏散安全出口门或通道的疏散应急灯、安全出口指示灯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安装在安全门的上方及通道两侧拐弯处的墙面上,箭头须指向安全出口的位置,应处于正常状态。
3.1.6 消火栓消防玻璃门有无破裂,水带、水枪、报警铃、报警小锤、消防水带连接扣、开关手轮应处于正常;检查报警器时不得碰动报警器以免引起误报,造成人员不安。
3.1.7 灭火器应处于正常状态(压力表指针在绿色区域为正常,指针偏向红区己失效),必须按消防规范每50㎡配置1具4㎏(ABC)型干粉灭火器;灭火器设置应便于取用位置明显。
3.1.8 装修施工现场应有禁止烟火的标志,施工现场不得吸烟,电源线不得违章乱接乱拉,灭火器应按要求配置,装修施工现场不得留宿(看守材料值班人员除外)。 3.2 消防、喷淋泵的检查
3.2.1 消防泵控制柜置于自动位置抽取信号点时能否正常启动。
3.2.2 消防泵控制柜置于手动位置上,按启动按钮时是否能启动消防泵。 3.2.3 喷淋泵控制柜置于自动位置,在楼层试水阀放水,喷淋泵是否能自动启动。 3.2.4 喷淋控制柜置于手动位置上,按启动按钮时是否能启动喷淋泵。 3.2.5 消防送风风机控制处于手动位置,按启动按钮时是否能启动。 3.2.6 盘根是否正常,泵体无渗水、溢水、砂眼。
3.2.7 外观是否整洁,油漆有无剥落,标志铭牌字迹是否清晰。 3.3 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查
3.3.1 打开消防主机门检查线路,看接口有无松动、脱落,信号灯显示是否正常。 3.3.2 消防连动柜各类信号灯显示是否正常,标识是否清晰,试灯时是否出现故障。 3.3.3 检查1211气体系统,查看接口和密封是否正常,观察压力表指针读数有无减弱。
3.3.4 烟感探头有无灰尘、污染,接口效果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闪亮,用烟试验时能否报警。 3.3.5 检查紧急按钮启动键是否完好无损。 3.3.6 检查打印字迹是否清晰、正常。 3.3.7 检查控制主机柜操作是否正常。 3.4 阀门、管道及附件的检查
3.4.1 检查阀门开闭灵活、有无卡阻,关闭是否严密,内外有无漏水。 3.4.2 检查阀栓、手柄是否完好,阀杆润滑是否正常,外观是否整洁。 3.4.3 检查单阀动作是否灵活,有无漏水。 3.4.4 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活,指示准确。 3.4.5 检查表盘是否清晰。 3.4.6 检查表阀及接头有无渗水。 3.5 商业网点、酒楼、餐厅、食堂的检查
3.5.1 商业网点、酒楼、餐厅、食堂不得有搭建阁楼。 3.5.2 检查厨房内使用的燃气胶管是否老化或泄露。 3.5.3 厨房抽油烟罩是否清洗干净。
3.5.4 电气线路应套保护管,不得乱拉乱接。 3.5.5 灭火器应按消防管理要求配置。
3.5.6 商业网点、酒楼、餐厅、食堂内不得存在“三合一”做饭、住人、做生意。 3.6 公寓员工集体宿舍的检查 3.6.1 公寓内不应设置单位员工食堂。 3.6.2 电气线路不得乱拉乱接。
3.6.3 员工不得在集体宿舍内使用煤气、大功率电器、煤油炉灶生火做饭。 3.6.4 员工宿舍内的漏电空气开关应处于正常。 3.7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检查
3.7.1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设置单独仓库贮存,必须有专人保管。 3.7.2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安全管理制度。
3.7.3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的电气开关必须安装在仓库外。 3.7.4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内必须是安全防爆灯。
3.7.5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贮存的用量是否超出规定的数量。(用量不得超过三天) 3.8 仓库的检查
3.8.1 仓库物品堆放应保持垛距、墙距、柱距、梁距、灯距50厘米的距离。 3.8.2 仓库内通道不应少于2米。
3.8.3 仓库内按要求必须安装60W以下的白炽灯或防爆灯。
3.9 电气线路检查
3.9.1 检查电气线路,防止老化、破损、剥落、超负荷、接触电阻过大、电火花、电弧等引起火灾。
3.9.2 电源开关插座底盒,应为铁盒或阻燃塑料盒,电线应用套管保护。 3.9.3 电源接线应安装接线盒。 3.10 检查要求及措施
3.10.1 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作好记录。
3.10.2 发现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应及时给隐患单位下发QR-消防-06《消防隐患整改通知书》,对难以解决或有一定难度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3.10.3 消防隐患整改通知书下发后十五天应再次进行复查,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4 支持性文件
无。 5
附件
QR-消防-06 消防隐患整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