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突发事件汇报制度
05-15
东张小学突发事件汇报告制度、流程
一、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个类别;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Ш级)和一般(Ⅳ级)。
二、报告的突发事件信息主要包括
(一)属于四个级别的突发事件;
(二)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
(三)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
三、学校若发生突发事件,学校教师应该向学校、学区或教体局及县政府应急办按照相关程序及时上报突发事件信息。
中心校接报电话:7410368
李炳涛:[1**********]
学校接报电话:7413041
郭树文:[1**********]
四、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内容包括以下要素: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对事件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校长或授权专人要与上级
应急办保持密切联络,及时、主动报告有关情况。其它级别突发事件现场由值周教师或相关事件教师积极与学校联系,并具体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方式为纸质和电子版两种,涉密信息的报送遵守相关规定。
五、突发事件信息实行分级报告制度。
六、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报告相关信息或迟报、漏报、瞒报、误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