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515按揭管理办法
按揭管理办法
1. 目的
1.1 确保按揭贷款顺利入账,保证公司现金流。
2. 适用范围
2.1 集团资本运营部同各分子公司按揭部部门,按揭工作对口业务
的管理。
3. 内部工作程序及职责
3.1 集团资本运营部根据项目进展,确定同银行签订按揭协议时
间。
3.2 由资本运营部负责同银行签订按揭协议,具体操作如下:
3.2.1了解各银行按揭政策;
3.2.2选择按揭银行;
3.2.3提出按揭申请(明确按揭成数及最高申请年限);
3.2.4准备董事会决议及担保承诺;
3.2.5准备公司基本状况资料;
3.2.6准备项目基本状况资料;
3.2.7申请办理按揭资料组卷并上报;
3.2.8银行审查、审批;
3.2.9确认合作意向;
3.2.10签订按揭协议(阶段性担保或全程担保)。
3.3 资本运营部负责送达按揭协议。
3.3.1按揭协议送达分子公司按揭部;
3.3.2按揭协议送达集团财务部;
3.3.3集团财务部负责开设保证金账户及存款账户;
3.3.4集团财务部按银行要求比例存入保证金。
3.4 资本运营部负责提供给分子公司按揭合作银行按揭政策及变化
信息。
3.5 分子公司按揭部负责向客户出示按揭资料准备清单并负责解释
工作。
3.6 分子公司按揭部负责按揭客户资料搜集、整理、上报、通知客
户及银行按揭政策解释工作,负责协助银行调查、审批。
3.7 集团资本运营部负责使按揭加速审批及问题协调工作。
4. 相关规定
4.1 按揭人员必须掌握银行关于按揭客户资信评分标准。
4.2 分子公司按揭部预先对客户资信状况进行评估,以确认其是否
具有申请按揭贷款的资格。
4.3 由分子公司建立按揭客户台帐,上报按揭情况每周报表给资本
运营部。
4.4 按揭审批出现问题由分子公司按揭部上报资本运营部问题清
单,资本运营部出面协调解决,一周之内必须做出回馈。
4.5 按揭专员及销售人员有义务对客户、按揭信息进行保密。
4.6 按揭到帐时限:廊坊市区项目不长于11个工作日,市区外项目
不长于20个工作日。具体工作分为整理资料上报、支行审核资料审批、分行审核资料审批、支行录台账及入账四个阶段。
4.7 由资本运营部制订按揭业务流程。
4.8 资本运营部及分子公司按揭部均应建立客户档案, 对按揭还款
情况进行监控。
4.9 资本运营部负责与银行职能部门日常公共关系维护。
4.10分子公司按揭部负责监控按揭客户办理抵押,并协同物业在交
房时一并监控,按揭客户不办理确权、抵押的坚决不能入住。
4.11分子公司财务部门每月监督客户不还款情况,并及时通知分子
公司按揭部,由按揭部告知资本运营部,采取相应措施,使其不影响公司整体资金运作。
4.12为了避免按揭客户不办理确权、抵押手续,由分子公司按揭部
负责监督按揭客户购房合同加盖按揭贷款印章,在交房时由分子公司按揭部预收确权资料及确权、抵押费用,并为客户开具收款收据,专户存储。
5. 管理工具及作用
5.1 按揭客户台帐:对上报按揭客户资料进行汇总掌握、监控。
5.2 按揭监控表:对上报按揭、调查按揭、审批按揭、到账按揭进
行监控。
5.3 按揭问题协调清单(内部委托单) :按揭存在问题协调情况汇总。
6. 附则
6.1 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6.2 本办法由集团资本运营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