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脑壳"的生产性参与
在绵竹调研的时候,我们发现了富有活力的“一事一议”,这不仅是访谈过程的偏听偏信,王习明和申端锋还旁听了村民组会议,有着更为直接的感受。 我们说这里村民组内部经常搞“一事一议”,但对于他们本地人来说,不过是生产队或村民组内部每年都要开几次的会而已,并不是税费改革以来的新鲜制度。因为这里的水利是大水利系统,由都江堰水利管理部门统一在川西平原上进行大范围的协调,具体到灌溉的实施正是由村民组来完成的。村民组需要选择管水员和放水员,需要疏浚沟渠,整修设备,统一放水。为了弥补大水利的不足,各组都修有自己的机沉井,使用电泵从井里抽水。这些机沉井使用时必须有人看护,还常常涉及到设备维修,这也是由生产队或村民组统一管理和安排的。这些都要花钱,那么就要收钱,收钱必须开会。“基本上一开会就是要收钱”。讨论水利事宜决定收费是村民组会议的基本内容,其他的事情也可以加进来。这种会分为两个层次,一个是“明白人”的会议,一个户主大会。“明白人”的会议具有决策的性质,大家可以比较充分地讨论。到了户主大会,基本只是个通知和解释的过程,解释到大家都没有意见了,就可以散会了,一般不搞表决。户主大会的到会率一般不会高过70%。 对比在其他地区看到的情况,我们对这种村民组内部的民主制度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这里尽管在选举或者表决方面没有搞出很美观的形式,但是确实具有很好的参与性,能把会议开起来,形成决议并且实施,就是很了不起的草根民主。然而,并不能算是很悖谬的一个事实是,这里的村组干部却没有感到自己的民主多么优越,相反,他们为自己必须从老百姓头上收钱,感到比较遗憾,为收钱的困难而大“伤脑壳”。我们所在的村属于镇郊,有四个村民小组(二、三、四、七组)由于土地被征,所以有些集体资金,就不用从老百姓头上收钱,也不需要开那么多的会,所以干部很轻松,这与另外三个小组(一、五、六组)形成了鲜明对比。所以,在村主任、村会计、组长或者老支书那里,普遍感到那四个组的情况比较好办。当我向老支书问到,是否人民公社时代搞得好的队现在也搞得好时,老支书立刻想到其实那四个被征地的队在基础设施方面现在搞得好。而人民公社时代搞得最好的第五生产队,也就是现在的五组,现在的村民参与搞得很好,村民依然是最团结的,两田制试点工作就放在这里,但老支书却觉得目前第五组不是最好。老支书作为一个很有见识的人,是很理解我提问的用意的,所以他直接地解释说,老百姓是最讲实际的,要的就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言下之意,如果能直接找到钱把那些实际工作干好了,何必一定要通过大家的热情参与体现团结和民主?后来到了现任村主任那里,他感到从老百姓头上收钱不仅是“伤脑壳”的,弄得不好还是伤感情的。所以,现在村里有个长远计划,希望通过推行两田制,来促进土地集中,期待着将来有一天村组里面有了土地租赁费,就再也不要从老百姓头上收那么多的钱了! 如果那一天真的到来了,是不是也就不需要开这么多的会了?我们今天大为欣赏的村民组会议是否也就走向了衰落?我认为是大有可能的。 在那些需要收钱但根本收不起钱的地方,或者在那些集体经济强大的地方,根本不需要收钱的地方,村民组会议就很难正常化,村民的参与就会很少。比如我回到上海后在周边地区的调查,就看到那里的灌溉是由行政村统一安排的,村民组长的主要功能就是把行政村决定的事情贯彻下去,把上面的转移支付发下去。各级组织与村民之间基本没有“取”的关系,而主要是“予”的关系,而怎么“予”都有统一标准,行政村甚至镇、区县都没有多少权力调整,所以很少需要村民开会来讨论。 两相比较,我们可以说,开会与出工出钱的必要性之间是直接相关,出工出钱的必要性决定了开会的必要性。村民对于村庄治理的直接参与,就其目的来说主要是经济性的。这种参与首先是一种经济民主,具体地说是生产性的参与。如果没有共同的生产,并且这种共同的生产是不需要大家参与的,那就没有多少必要来开会。有共同的生产不等于说就需要村民参与,上海的农业生产也是统一性极高的,但不需要大家参与讨论。因为生产性的参与如果不是集体出工,而只是集体出钱,那就可以通过集体经济的强大,进而还可以通过转移支付来消除。这就是上海的现状,恰恰也是绵竹努力实现的目标。那么,经济民主未必可以与经济发展同步前进。如果基于选举制度的政治民主始终不能落实,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村民参与还可能萎缩下去。 当那一天到来时,我相信当地没有人会“伤脑壳”。对于老百姓来说,如果有人代为出钱,或者代劳,谁也不会反对。对于村干部来说,意味着自己这一级的权力增加了,再也不必为了收钱来“伤脑壳”了。对于组干部来说,自己的地位必定被削弱,削弱就削弱吧,省的麻烦。从上层国家来说,这也未必就是个基层民主的倒退。因为这符合“为民做主”的理想目标。对这种目标的替代性选择未必更受鼓励。如果老百姓的事情不需要老百姓参与决策,就能统一安排好,那么社会就可以空前的稳定。所以,最好的民主,既不需要充分自由的竞选,也不需要制度化的参与。这就是为民做主的理想模式,这就是上海郊区农村的治理模式。如果说哪里的农村在实践“三个代表”方面做得最成功,那肯定是上海。作为学者,我们对这种被包办的农村总是心存疑虑,但问题是,采取这种模式的地区既没有治理性危机,也没有伦理性危机,这又是为什么?不发达地区的村干部向往的境界,究竟是理想国,还是太虚幻境? [作者简介]熊万胜,华东理工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乡村治理和农村社会学研究。 [收稿日期]2007-10-19(责任编辑:罗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