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国际性武装冲突规则的非国际性适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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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国际性武装冲突规则的非国际性适用问题
作者:聂兰蕊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5年第12期
摘要:众所周知国际法中的武装冲突规则绝大部分只适用于国际性武装冲突,那么便会产生这样一个疑问,非国际性武装冲突是否同样适用武装冲突规则。理论上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确是适用于武装冲突规则,因为有明文规定在1949年的《日内瓦公约》共同第三条和1977年的《第二附加议定书》中。但是现实中却并非如此,实践中对于非国际性武装冲突适用武装冲突规则存在一些挑战。本文通过对现实中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使用武装冲突规则的挑战的分析,提出促进武装冲突规则在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适用的措施。
关键词:武装冲突规则;国家主权;国际人道法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 (2015)012-000-01
一、主权国家搁置在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适用武装冲突规则
1.非国际性武装冲突适用武装冲突规则对国家主权的冲击
国家主权原则在国际法中是非常具有历史地位的原则,因为它已经存在很多年了。其基本含义就是作为一个主权国家能够独立自主的处理一国内外的事务而不受其他国家的干涉。从它的含义体现出国家主权体现在两个方面:对内的最高统治权;对外的独立自主不受他国侵犯的权力。
因为这样至高标准的国家主权观念,使得非国际性武装冲突适用武装冲突规则就越发困难。尽管《日内瓦公约》共同第三条很明确的表示他的适用不会影响冲突各方的法律地位,但对于一个一向被视为一国内务的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主权国家会认为一旦允许其使用武装冲突规则,那么国家在处理日常内部事务中就会受到国际法的牵制,从而不能保证自己对内的最高统治权,而且一旦给予国内的反叛武装合法性就会失去对他们的绝对控制权从而进一步影响其对国内事务的绝对统治权。因而许多国家对非国际性武装冲突适用武装冲突规则是持反对态度的。①
2.适用武装冲突规则会成为他国干涉内政的借口
主权国家不能接受非国际性武装冲突适用武装冲突规则的另一个原因是在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通常会出现的情况就是一国利用人道主义的借口去干涉他国的内务。主权国家会有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