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青少年教育保护委员会文件
*青教联发[2012]1号
关于做好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工作的
安 排 意 见
各区市县青少年教育保护委员会、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市直有关单位:
2012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来临,为使广大儿童度过一个安全、愉快而有意义的节日,现对我市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以“当时代小先锋,做大连小主人”为主题,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
各区市县、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六一‛国际儿童节节日契机,突出节日庆祝的氛围,紧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以‚当时代小先锋,做大连小主人‛为主题,广泛开展‚我是大连小主人‛、‚大连市人人争做文明小市民‛、‚道德小公民‛等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参与面广、普及性强、富于教育意义的活动,大力唱响爱国主义教育主旋律,引导儿童坚定理想信念,弘扬雷锋精神、树立文明新风,教育儿童助人为乐、敬业奉献、锐意创新、艰苦奋斗,自觉按照新时代小先锋、大连小主人的要求,苦练本领,全面发展,立志为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大连而积蓄力量。各区市县、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开展思想性、时尚性、互动性,趣味性强的主题教育活动,以形式多样、丰富多彩、深受儿童喜爱的文化活动,积极活跃儿童节庆祝氛围,
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儿童成长。‚六一‛期间,我市将召开‚大连市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大会‛,表彰‚大连市青少年教育保护工作先进个人‛、‚大连市先锋少年‛和‚大连市文明小市民‛。
二、加大宣传,集中开展专项行动,保护儿童合法权益 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神圣责任。要以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为重点,充分发挥媒体及所属宣传阵地作用,大张旗鼓地宣传《辽宁省实施规定》等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儿童工作的创新经验,宣传保护儿童权益、支持儿童发展的典型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儿童、爱护儿童,依法保护儿童权益的良好风尚。
‚六一‛期间,各区市县、各有关单位要立足本职,围绕关系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开展专项行动。文广、工商、公安部门要加大对出版物市场、荧屏声频、网络视听节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娱乐服务场所的监管力度,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文化环境。教育、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和交通安全管理,要广泛开展公共安全教育,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切实预防和减少校内外学生、幼儿意外事故的发生。质监部门要加大对食品和农产品的监管工作力度,做好对儿童食品、保健品和玩具等的监督检查。卫生部门要加大青少年活动场所卫生检查力度,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做好青少年健康教育和健康检查、咨询工作。各级各类纪念馆、影剧院、公园及其他公共文化设施、场所要结合自身实际,在为儿童集体开展活动免费开放的同时,设计丰
富多彩的活动内容,营造浓郁节日氛围。
三、发挥主导作用,加大帮扶力度,切实为特殊儿童群体做好事、办实事
‚六一‛期间,各区市县、各有关单位要特别关注孤残儿童、单亲儿童、流浪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发挥主导作用,大力组织实施助学、助困、助残等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和救助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怀。工会组织要开展‚为特困职工子女献爱心‛等活动;妇联组织要深入开展儿童‚阳光工程‛和‚春蕾计划‛,不断扩大特殊儿童救助范围;青教保护组织要深入开展‚青春自护‛教育活动,向儿童传授必要的青春期生理与心理卫生、紧急避险、疫病防控知识,要充分发挥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作用,面向特殊儿童群体,积极开展法律、心理、生理、学习指导和咨询服务。
四、要求
1、各区市县、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大投入,广泛发动,全面活跃儿童的节日生活。各级青教保护办、妇儿办要切实协调组织好本地区的庆祝活动,确保庆祝活动有序开展。
2、各区市县、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抓好庆祝活动的安全工作,制定安全预案,落实安全措施,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3、各区市县、各有关单位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的工作方案要于5月16日前、工作总结要于6月8日前报市青教保护办。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