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温作业补充规定
06-15
钻井四公司
低温作业的补充规定
现有国产钻机,由于材料和制造技术的限制,适应温度在-20℃~+40℃之间,低于-20℃以下时,金属材料存在冷脆现象,强度和韧性会大为降低。因此,在日常生产中要勤检查各焊缝和主要受力部位,各种操作尽量缓慢、平稳、连续,杜绝使装备受到冲击负荷。
为杜绝在低温环境下,特殊作业发生意外,特下发此补充规定。
一、井架、底座起放作业时,应按以下要求执行
1.应尽可能安排在一天中最温暖的时间进行,取得阳光照射和气温条件的优势;
2.在起放井架、底座前,对那些薄弱部位:如曾经补焊过、开裂、变形的区域,应使用蒸汽或热空气、条件允许情况下也可用火焰加热到30℃后,再进行起放作业。
3.在井架、底座起、放和拆装销子之前,必须确认钻台连接各部位销子转动灵活,仔细检查各焊缝、主要受力部位有无裂纹;
4.在井架、底座起、放之前,必须仔细检查各气路元件,保证灵活无冻结,工作可靠;缓冲液缸、司钻阀要反复试验三次以上,确认工作无误后方可实施作业。在起放过程中避免冲击,操作必须缓慢、平稳和连续;
二、其他特殊作业时,应按以下要求执行
1.搬家之前应输送高压蒸汽或热空气加热基础,以利于移动底座;
2. 在现场进行焊接作业时,结构件的温度最好在-18℃以上。开始切割或焊接操作前,在直接焊接区域,钢材应预热到烫手程度。
其它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按照钻四[2007]73号“关于加强冬季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和钻四[2007]67号“关于印发《钻井四公司高寒地区冬季生产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二00七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