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霍布斯的社会契约思想_王永香
DOI:10.16653/j.cnki.32-1034/f.2011.24.042
思政探讨政治
论霍布斯的社会契约思想
王永香李景平(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
摘要:结合霍布斯的人性论、自然状态和国家学说,本文论述了其社会契约思想。霍布斯强调个人的自然权利,却最终推
演出一个拥有无限权力的绝对主权者。研究霍布斯社会契约论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其政治哲学精髓。
关键词:霍布斯人性论自然状态社会契约作者简介:王永香(1985—),女,汉族,重庆人,博士生,研究方向:政治学理论;李景平(1958—),男,汉族,陕西人,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政治学理论。
基金项目:(11B22055)在欧洲近代思想史上,霍布斯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人物,本文详细梳理了其社会契约思想,通过研究发现,其社会契约思想虽存在一定局限性,但也有可取之处。
一、缔结社会契约的原因
对于缔结社会契约的原因,霍布斯认为这源于人们对“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的自然状态的恐惧,渴求建立一种和平安全的政治社会。霍布斯认为人类本性中存在两种最基本的激情:欲望和嫌恶。人类在本性上总是欲求对自己有利的,逃避对自己有害的。人生的“幸福就是欲望从一个目标到另一个目标不断发展”[1]。因此,“永无休止的权势欲”。霍布斯认为人类本性即
在自然状态中,人们的自然权利都是相同的,即“每一个人按照自己所愿意的方式运用自己的力量保全生命的自由”[2],由于在自然状态中没有法律及其他任何公共权威存在,人们可以自由追逐有利于自己的一切,人人在身心两方面的能力大致相等,人们也希望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获得一切有利于自己的权势,而物质产品相对匮乏,每个人在自由追逐权势时必然和他人发生冲突,自我保存的最好方法就是先发制人,这样每个人都卷入了对权势的争斗之中,这就是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的自然状态的形成,“相互的恐惧就会使我们相信,我们必须从这样一种状态中摆脱出来,寻求联盟”[3]“这一方面要靠人们的激情,另一方面则要靠人们的理性。”[4]通过社会契约摆脱这种战争状态。
二、社会契约的缔结
由于人类具有自我保存的天性,会理性地要求摆脱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的自然状态,由此理性地形成了某些一般原则,“自然法是正确理性的指令,它为了最持久的保存生命的可能,规定了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5]这种自然法的第一法则就是寻求和平、信守和平,利用一切可能办法来保卫自己。第二法则,即每个人都应放弃自然人对一切事物的权利要求,且当每个人要求他人满足自己的自由权利时,也必须满足他人提出的同等要求。
缔结契约的人们让渡出在自然状态下的权利,即所谓的契约的缔结,并且“一个人不论在哪一种方式之下捐弃或让出其权利之后,就谓之有义务或受约束不得妨害接受他所捐弃或允诺让出权利的人享有该项权益。”[6]人们应力求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就引出第三法则:遵守和履行所订立契约。“这种契约所以有约束力,并不是在于其本质,而不过是由于畏惧毁约后所产生的某种有害后果。”[7]然而霍布斯认为“没有武力,信约便只是一纸空文”[8]他认为只有建立一个具有强制力和威慑力的公共权力来震慑所有人,“在正义与不义等名称出现之前,必须才能使人们平等履行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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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有某种强制权力存在”[9]要形成这种公共权力“那就只有一条道路:把大家所有的权力和力量付托给某一个人或一个能通过多数的意见把大家的意志化为一个意志的多人组成的集体。”[10]
人们在订立契约之后所保留的就是与自我保存、生命安全相关的基本权利,“人们也必须为了自己的生命而保留某些权利,如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11]除此之外,人们所能做的就只是在公共权力所代表的统一人格控制下履行责任和义务。而代表着人们统一人格的某个人或某个组织也就成了他们统一人格的代理人。当自然状态下的一切人在相互同意基础上让渡出权利并交付给某个人或某个多人组成的集体,形成某种统一的人格,公共权威得以确立,从而可以使人们成功摆脱自然状态,这些统一于一个人格之中“这就是伟大的利维坦的诞生”[12]。的一群人就成了国家,
霍布斯将国家分为三种形式:君主国家、民主国家和贵族国家。霍布斯认为君主制是最好的国家形式。“最绝对的君主制对国[13]主权者没有与臣民缔约,不受契约约家来说是最好的条件。”
束。同时,臣民不能反对主权者。“已经按约建立一个国家的人,由于受信约束缚必须承认某一个人的行为与裁断,按照法律,不得到这人的允许便不能在自己之间订立新契约,在任何事物方面服从另一个人。”[14]因而契约一旦形成,国家一旦形成,臣民就应当完全服从主权者,主权者在行使臣民赋予其权力时就拥有了绝对自由。霍布斯不仅给予主权者使用权力的绝对自由,也赋予其绝对权力,“也就是说他(它)拥有主权或绝对权力,这种权力只受国家力量限制,而不受别的东西限制。”[15]
三、对霍布斯社会契约思想的分析(一)人性论基础
霍布斯社会契约思想源于其关于人性及由此而推出的“自然状态”的假设,正如黑格尔所说“在霍布斯的学说里,至少存在这样一个特点,即在人性、人的欲求、嗜好等等的基础上设定了国家的本性和机体。”[16]因而人性论在霍布斯的社会契约中占有重要地位。或许这种人性论和自然状态的假设性前提是毫无历史根据的,就连霍布斯本人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也许有人认为这种时代和这种战争状态从未存在过,我也相信决不会整个世界普遍出现这种状况”[17]但是,这种假设性前提的历史真实性问题并不会影响到霍布斯政治思想的逻辑和价值。对此,斯特劳斯指出“霍布斯不是在描绘一个真实的历史,而是在把握一个典型的历史”,从一种不完美的状态出发,从人的本性,由人自身的能力自然地推出社会是人类运动的必然结果,人类有能力创造和控制这个社会。[18]
霍布斯的人性论表现出强烈个人主义色彩,他指出人在单纯
改革与开放
2011年12月刊
总的来说,霍布斯敏锐地洞察到了时代的气息,其社会契约思想反映了资本主义早期市场社会中的自私自利的人性以及这一社会对稳定和平的市场环境的欲求,但由于其夸大了人性论基础的过分恐惧战争和动乱带来的不幸、过于恐惧权势竞争中存适用性、
在的分裂性和破坏性的力量,孤注一掷地求助于一个绝对的主权君主来保障和平与安全,在个人主义的基础上得出了君主专制的结论。然而我们发现霍布斯社会契约思想也存在可取之处,他将个人视为国家的基础和中心,强调了个人的权利和利益,充分肯定了法律在治理国家中的作用,全面而彻底地摒弃了神权和教权对政治的干预,已初步为人们展现出了近代国家和社会的模型。
参考文献:
[1][2][4][5][6][7][8][9][10][11][12][13][14][15][17]【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北京:商务印书[19]
馆,1986年,第72,97,96,97,97,99,99,130,109,131,117,132,13
3,70,95,132页。
[3]【英】霍布斯:《论公民》,应星、冯克利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0,13页。
[16]【德】黑格尔著:《哲学史讲演录.第四卷》,贺麟、王太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160页。
[18]对于斯特劳斯的这一认识,可参加其著作《霍布斯的政治哲学:基础与起源》,申彤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第六章“历史”部分的相关论述。
自然状态下不受任何约束,是生而自由平等的,在身心两方面的能力大致相等;强调人的自然权利在于保全生命;认为人为了保全生命而欲求的一切利益对其自身而言都是合理的。因此,霍布斯的人性论体现了一种不折不扣的个人主义,这种个人主义也充斥于整个社会契约过程中,霍布斯终将社会契约视为个人在自然理性指引下能动的自愿的行为,是一切人相互缔约才缔结了国家,国家的主权是从个体中转让过来的,而不是源于神授或天授,国家的目的也在于保护臣民生命的安全与舒适,国家成了为实现个人利益的某种工具性手段。
(二)主权君主
霍布斯将个人安全和生命视为首要,将国家本质视为“通过其威慑组织大家的意志,对内谋求和平,对外互相帮助抗御外敌。”[19]霍布斯实际上确立的是一种开明君主专制国家,君主尽管集各种大权于一身,但因为他代表人民的人格和意志,因而不会做出有背于臣民利益的事情。霍布斯充分论证了只有维护国家主权完整和统一,才能抵御外敌,保卫和平,这也充分体现了霍布斯对国家主权的重视,但霍布斯认为只有主权者永恒存在,才能永久地维持和平状态。于是霍布斯赋予了主权者能够使其自身永恒存在的权力—选择自身继承人的继承权,然而正是由于这一权力的赋予引起了多数人的反对。霍布斯之所以意图使主权者能够永恒存在,也是害怕这种绝对主权有所松懈或中断,就会使各种纷争重新爆发,社会重新陷入战争状态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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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持全面的发展观,从全局高度系统谋划军队信息化建设
科学发展观本质上体现了唯物辩证法普遍联系的思想和全面、系统的发展观。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是历史性的系统工程,要求着眼全局,统一筹划,系统推进,这包括了军事科技的革命及武器装备水平的跨越,人才知识结构的更新和人才培养机制的完善,军事思想的创新和作战理论的变革,军队体质编制的结构性改造等方面。
(三)坚持协调的发展观,努力谋求军队信息化建设的最大效益
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又一鲜明特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要着眼国家和军队整体建设大局,做到系统筹划,协调发展,把军事变革纳入国家总体发展规划,实现军事变革和国家改革的协调发展。同时还要协调好军事变革和军事斗争准备的关系,协调好军队信息化建设和部队全面建设的关系。
(四)坚持可持续的发展观,确保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持续快速发展
科学发展观关于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强调把发展作为一个历史的、持续的过程,立足当前,着眼未来,保持发展的连续性,避免时断时续、大起大落和重复建设,以增强发展效益,实现发展目标。新军事变革和军队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逐步推进的、不断完善的过程,不可能一劳永逸、一蹴而就。坚持可持续的发展观,增强军事变革的后劲,确保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持续快速发展,对我们这样一支起点较低、基础较差、发展不均衡的军队来说,尤其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③
三、思考与启示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当今时代,文化越来
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军事文化作为社会文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代中国社会文化系统中占有重要地位。军事文化是在军事实践中逐步形成的知识体系、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军人精神等构成的观念形态的复合体。当代中国军事文化不仅继承了中国古代军事文化的珍贵遗产,而且根据时代要求不断开拓和创新,是社会文化的战斗号角。
军事文化是军队建设的灵魂和巨大精神动力,也是军队战斗力形成的文化根基。只有加强军事文化建设,积极进行军事文化创新,才能实现我军现代化建设的跨越式发展。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实践已经雄辩地证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进步必然会推动军事文化的创新和提升;军事文化的创新和提升又反过来加速和推动军队建设的发展。因此,在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过程中,大力建设先进军事文化建设能够不断推进军事理论创新,促进武器装备信息化发展,深化推进编制体制改革,大力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诸方面的高度整合与集成并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对我军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注释:
①梁必骎:《军事哲学》,军事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35页。
②江泽民:《论国防和军队建设》,解放军出版社2003年版,第372页。
③李殿仁:《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研究》,国防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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