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句子独立性
“取消句子独立性”: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虚词“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表明它并不是独立的完整的句子
通常来说一个主谓短语可以独立成为一个句子,但在文言文中主谓短语充当句子成分的时候,当“之”处于主语和谓语之间的时候,之的用法即为取消句子独立性。
如:臣之壮也
若为“臣壮”则是我年轻力壮,是主谓结构,可独立成句;但文中“臣之壮也”,为我壮年的时候,此时它只是作为一句话中的状语出现,不能独立成句了。
取消句子独立性,顾名思义,就是让本可以独立成句的句子不能成为句子,而只能成为句子中的某一成分。特征是在主谓结构的句子中间插入一个“之”,让这个本可以成为主谓句的变成一个短语,充当句子中的各种成分。
举几个例子也许你比较一下就明白了:
1.臣之壮也,犹不如人——《烛之武退秦师》
我壮年的时候,尚且不如人。“臣壮”本可以是一个主谓句,此处“臣之壮也”做的是状语。
2.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我的妻子认为我美(以我为美),是因为偏爱我啊。
此处美和私都活用为动词,美还是形容词的意动用法,“吾妻美我”本可以构成一个主谓句,但是加了“之”,就作整句的主语了。
其他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例子
3.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触龙说赵太后》前一个“之”
4.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寡人之于国也》后一个“之”
通常来说一个主谓短语可以独立成为一个句子,但在文言文中主谓短语充当句子成分的时候,往往把“之”放在主谓之间使它不能独立为一个句子。
如“夫专诸之刺王僚也” ,本来“专诸刺王僚也”可以是一个独立的句子,但在原文中它并不是独立的句子,而是充当状语,原文是“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
比如说“王老师讲课”是一个句子,最后可以用个句号,但如果说“王老师的讲课”,多了一个“的”,就是一个短语,而不是一个句子,就不能用句号了,虽然“的”与“之”功能不完全一样,但道理是一致的
比如说:“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选自《触龙说赵太后》 这句话如果没有“之”字的话,前半句就是“父母爱孩子”,主谓宾齐全,是个句子,但是有“之”之后,就变成后半句的主语了,不成为独立的句子。所以,“之”取消了前半句本来的独立句子的身份。取消句子独立性可以这么解释:主语和谓语之间用一“之”字,就表明这不是一个句子,而是一个主谓词组,作句子的一个成分。如主语、宾语等等。如:“人之立志,顾不如蜀鄙之僧哉”“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等等。
我的第一个例子是“不知老之将至云尔”。句子的主语承前省略,指的是“孔子”;句子的谓语是“不知”,“不”是谓语还是谓语的修饰成分,对此不同的语言学家是有不同看法的;“老之将至”是句子的宾语,主谓短语作宾语;“云尔”是语气词。我们继续分析“老之将至”,它是一个主谓短语,“老”是陈述的对象,“将至”是陈述的内容,那么“之”就是放在主语和谓语之间的。“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之”是一个结构助词,它的另外一个说法就是“放在主谓之间”。
第二个例子是“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句子“君子之仕也”中的“之”的用法是“取消句子独立性”。语言是交流交际的工具,能够完成交流交际任务的,最低的语法单位是句子,语法上认为句子就是具有独立性的语言单位,而以“之”取消句子的独立性就是要让该语法单位去另外一个语言环境充当某一个成分。一般来说,被取消了独立性的语言单位能够胜任的工作或者是主语,或者是宾语;“老之将至”在“不知老之将至云尔”中充当宾语,“君子之仕也”在“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中充当主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