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景观施工评标办法
11-07
宿州学院东校区园林景观提升改造工程(一期)
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各投标人必须符合招标公告各项要求,只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才能进入此评审程序。 本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包括技术标评分、商务标评分两个部分。按百分制计分,分值分配如下:技术标占50分,商务标占50分,满分为100分。评分细则见下表:
一、技术标(50分) 具体评分细则见下表
说明:
每位评委依照投标人的投标书针对技术标各项内容及要求对照打分,然后求各位评委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得出该投标人最终技术标得分。 二、商务标(50分) 具体计分方法:
1、随机抽取报价竞争系数
随机抽取一个报价竞争系数(β值):0.995,0.990,0.985,0.980,0.975,0.970。 2、公布并确认有效投标报价
有效投标报价是指投标报价介于小于招标控制价且大于招标控制价下浮10%的之间的投标报价,也即:招标控制价下浮10%报价≤有效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不在此范围的投标报价均为无效报价,计0分。 3、有效报价得分计算 ①合理得分基准点计算 J =βAP
J —合理得分基准点 β—报价竞争系数
A P —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
A P =(A 1+A2+------+An )÷n A P —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 n ——参与平均的投标人数量
②有效投标报价计分表
三、计算投标人总得分
根据各投标人技术标和商务标计算出总得分,按得分高低的顺序排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如总得分相同,则以有效投标报价低的为第一名。
附表1 投标人技术标得分表
附表3 宿州学院东校区园林景观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施工招标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