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形象标识(logo)征集大赛
关于征集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形象标识(LOGO)的公告
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是国家科技部、教育部认定的;是以福州大学为依托,将学校的综合智力资源优势与其他社会优势资源相结合,为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产学研结合提供支撑的平台和服务机构。科技园致力于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为科技企业和创业者提供从开业运营到孵化发展的“全程式”跟踪服务,和从场地、政策支持、创业辅导到融资服务的“保姆式”全方位服务,努力建设成为全国科技创新、人才集聚、产品研发的高地。为了塑造形象,体现特色,扩大对外宣传,现面向全校公开征集中心形象标识(LOGO)。具体要求如下:
一、作品创作设计要求
1.充分体现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内涵与特色:科技企业的孵化器、科技成果的转化基地、创业创新的前沿阵地。
2.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创意新颖、内容健康、易于传播,富于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
3.应用性强,可用于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4. 作品均应采用A4纸张,并附必要的设计说明。 二、投稿要求
1. 以个人名义和团体名义提交作品均可。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等设计稿;
作品上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及技术说明(图样的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项设计所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2. 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150dpi(像素/英寸),宽×高为1240×1754像素,JPG或TIF格式,有条件者请提供矢量图(AI、CDR格式文件)。
3. 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1**********]2;地址:福州大学旗山校区行政北楼西416室。
4. 每件作品需单独填写一份《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标志设计方案征集活动应征表》(见附件),与作品一同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5. 稿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如有设计相同者,以来稿时间先后确定。
三、奖励设臵及评选方法
1. 本次征集活动设录用奖1名,稿酬2000元;入围奖2名,稿酬各800元。
2. 征稿结束后,由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评录用和入围作品。
3. 评选结果将在《福州大学报》、福州大学通知公告网以及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网站(http://usp.fzu.edu.cn/)上公布,同时电话通知获奖作者领取稿酬。
四、征集对象
福州大学全体师生 五、征集截止时间
2015年6月25日(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六、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 承办:学生社区委员会 易班工作站 七、相关说明
1. 作品应是原创,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投稿。一旦发现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对已发放的稿酬全额追回,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2. 获奖作品的版权及其永久性专有使用权等全部财产权利福州大学所有;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有权对获奖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获奖者有义务根据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对作品进行修改完善。 3.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附: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标志设计方案征集活动应征表
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15日
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标志设计方案征集活动应征表
注:(1)请认真填写此表的各项内容,和作品一并提交;
(2)录用奖和入围奖的获得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另行通知)。
[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