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一级养护
园林绿化一级养护
1.1.1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
1.1.2 园林植物养护应达到下列标准:
1 新建绿地各种植物2年内达到正常形态。移交时成活率达到100%。乔木、灌木、花卉、藤本、地被和草坪等植物,凡经栽植成活一年以内,生长健壮,保存率均应达到98%以上;新植树木视情况做加固性保护,树体保持端正,有扶架措施;
2 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枝;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瞠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一致,整型树木造型雅观。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3 落叶树新梢生长健壮,叶片大小、颜色正常,无黄叶、焦叶、卷叶;
4 每年早春、晚秋对树干各涂白1次。 涂白从树干基部向上涂
1.2m~1.5m;同一路段、区域的涂白高度应保持一致,达到整齐美观的效果;
5 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
6 一、二年生花卉,残缺病株不超过30%,局部更换补齐,大于30%的全部更换;
7 宿根花卉,残缺病株不超过20%,局部更换补齐;量大的,具有二次开花能力的,使用修剪引导其开花。开花不成的应及时替换; 8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覆盖率98%以上,草坪修剪高度控制在3cm~8cm范围内,一次修剪高度原则上不大于草高的1/3。无杂草,无裸露地,无成片枯黄;
9 单子叶草坪每8年酌情进行复壮或更新,双子叶草坪每5年酌情进行复壮或更新。三年以上草坪必须每年打孔疏草1~2次; 10 水生植物覆盖面积不超过水面的1/3,植物长势好,完整美观;水面无杂质垃圾,残叶死株,水质清洁;
11 垂直绿化覆盖面不得低于85%。开花的攀援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援特点,如部分草花攀援植物应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
12 病虫害及时控制,不得有天牛类等自治区强制检疫的病虫害在园林绿地内存在。绿地内蛀干害虫的有虫株率不能超过1%。枝干病害感病株率不能超过1%。枝梢害虫发生时,枝梢被害率不能超过5%~10%或叶片上的有虫率不能超过5%~10%。蚧类害虫在树干表面10cm2固定若虫的数量不能超过1头,20cm枝条上发生数量不能超过1头/20cm枝。食叶害虫虫口密度不能超过1头/50cm枝条,叶片受损率每株不得超过4%。叶部病害感病株率不能超过3%~5%;
1.1.3 绿地整洁卫生,无杂草,无杂藤攀援植物,无污物杂物、无积水;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随产随清。
1.1.4 栏杆、支撑架和护网、园路、桌椅、园灯、绿化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
1.1.5 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1.1.6 消防设施完善。应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