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养老模式研究综述
2000年第3期(总第121期) 人口学刊
POPULATIONJOURNAL No.3,2000 (Tot.No.121)
中国养老模式研究综述
陈赛权
(浙江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浙江杭州 310028〈西溪校区〉)
【摘 要】大力促进社会化养老,从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渡,。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的区别在于承担养老责任不同。社会养老具有社会再分配功能,,但养老模式仍不外乎以下几类:完整的家庭养老、社会养老,、自我养老和居家养老等。而在我国,。我国目前的养老工作尚需深入研究。
【关键词】;;16 A 【文章编号】 1004-129X(2000)03-0030-07【Abstract】ItcertaintrendforChinasupportingmodeltospeedthesocialsupportandtotransitfromthe
familysupporttosocialsupport.
Thedifferencebetweenthefamilysupportandsocialsupportisthedifferent
responsibility.Inordertorealizethesocialequity,socialsupportcanreallocate.Thekindofsupportmodelis:completefamilysupport,completesocialsupport,self2supportincompletefamilysupport,incompletesocialsupport,incompleteself2supportandhousingsupport.support.
InChina,familysupportwillcontinuealongtimeanditwillbereplacebysocial
【Keywords】China,SupportingModelResearch,Familysupport,Socialsupport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老年人口数量日益庞大,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并且逐渐成为当今社会关注的热点。应该说早在建国前就有学者开始涉足养老问题,但是真正地全面研究养老问题应是始于80年代,80年代中期一些学者在研究家庭规模和人口流动及迁移时,发现我国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于是主张大力发展社会养老,如建立养老院、敬老院和老年公寓等各种公共养老设施机构。但是进入90年代,学者们又开始把目光转向社区养老、各种国家的及商业的养老保险、社会化助老服务等,这一波研究热潮可以说还方兴未艾。
从总体上看,80年代以来,我国养老方式的研究对象以城市为主,以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为主。从养老方式研究关注的内容上看在城市有从经济供养转到生活照料问题上的趋势,但对农村目前仍主要停留在养老经济来源方面的分析。
尽管涉及养老模式研究的文章很多,但大部分都散见在有关人口老龄化和老年问题的研究
中,而且各种提法和观点颇多,然而即使是同一概念或提法能达成共识的却不多。因此,这使得对文献的综述非常困难。现根据所能检索查阅到
的100多篇(本)论文(论著)对“中国养老模式”的研究状态进行简要综述
。
一、关于养老模式研究的缘起及
现状
11养老模式研究的缘起
养老应是自有人类以来就在的现象,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尊老的国度,因此,养老在中国古代没有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就近代中国来看,社会动荡,多灾多难,政治问题、民族问题成为首要问题,虽然人民生活水平极其低下,但养老问题却一时无法浮出水面成为急需解决的一个社会问题。新中国建立后,全国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人民安居乐业,虽然生活水平较低,但应该说都有一定的保障,养老也没有成为太大的问题。
[收稿日期]2000-03-27
[作者简介]陈赛权(1968— ),男,浙江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30—
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体制的各个层面都在发生巨大的变革,许多政策和体制的安排都需假以时日,在这个新旧体制变更之交、新旧思想观念“交战”之时,家庭和老年人对养老问题又都缺乏一种思想上的准备,于是养老就暴露出了许多问题。一方面计划生育工作遇到传统观念的强有力的抵制,尤其在农村地区基本上还是“养儿防老”的形势下(因为这是现实生存的需要,似乎带有“文化边界”性质),因此,这就迫使一部分研究者和实际工作者开始关注养老方式问题。当然,需要指出的是这时期研究养老方式和养老观念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计划生育政策,是题。来,,随着老年人口的急增,经济发展的滞后,“未富先老”自然就使养老成了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既然社会向人们提出了研究课题,因此,各个学科的有识之士开始逐渐涉及对养老问题的研究。 21养老模式研究的现状
在我国养老方式上存在各种提法,其中有“养老方式”、“养老形式”、“养老模式”、“养老体系”、“养老制度”等诸多称呼。具体的养老形式中使用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居家养老、自我养老、机构养老、设施养老、集中养老、分散养老等不同的分类。尽管使用同一名称,但是我们可以明显看到许多理论认识存在较多的分歧。许多研究者根据自己的理解提出了不尽相同的观点。
关于养老的主要内容是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及精神慰藉,这是为大多学者所认同的。关于养老的对象是老年人(在中国是指60岁及以上人口)也是一致的。关于传统家庭养老的功能会弱化也是基本一致的。中国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由于家庭养老独特的文化价值和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功能,家庭养老可以弱化、但不会消亡。家庭养老将会在相当时期内依然是我国的主要养老模式。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同时,提出了社会养老的必然性,而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提供了社会养老的可能性。依据我国的客观实际,需要建立多渠道、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最大程度地满足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方面的需
求。大力促进社会化养老,从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渡,是我国养老模式发展的必然趋势。关键是养老的主体,即对养老资源的提供者存在不同的看法,分歧所在关键是养老资源主要是由谁提供,各提供多少及养老的场所等问题。
二、关于养老研究中的两个重要
概念: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
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是在探讨养老模式中使用最频繁的、,且远未达成,
主要依靠离,如城市中,城市和乡村中的“五保户”等。主要由家庭及其成员供养的为家庭养老,如绝大多数的农民和城市家庭妇女、未就业人员等。但这种划分越来越受到挑战,因为养老涉及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方面,仅仅从经济供养角度界定养老的概念,很难区分实际生活中存在的大量混合型养老模式,也很难说明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之后,尤其是城市老年人的照料问题、精神慰藉问题将超过经济供养问题的现实。为此,穆光宗颇有见地地提出了一种以“养老支持力”作为划分的标准,认为在界定养老概念时;是否考虑二个原则:一是经济为主要原则,在分类时考虑经济变量为主,非经济变量为辅;二是问题感受原则,这一原则实际上要显示出老年人的个体
[1]
差异。
刘贵平对社会养老的内涵作了一番颇为深入的分析,提出了一些独到的见解,首先,他认为社会养老与家庭养老不会是对立的,也就没有“非此即彼”的排斥关系;其次,社会养老的组织者也不仅仅是政府部门;再次,社会养老是老年人更应该关心的事情;最后,在我国目前令人担心的是社会养老发展程度不足,而不是发展过头了。另外,社会养老与家庭养老的主要区别绝不在一个是由政府出钱,一个是亲属出钱。两者在两个方面有本质的不同,首先分散风险的程度不同;其次,社会养老具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姜向群也认为,从本质上讲,社会养老与家庭养老的区别在于:社会养老将养老责任分摊于全社会,而家庭养老则只是由家庭承担养老责任;社会养老具有社会再分配功能,从而实现社会范围的公平化。社会化养老具有提高养老保障程度、实现
—31—
[2]
社会公平与进步的重要意义。
三、目前对养老模式的几种分类徐勤和原野认为“养老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主要指身体照料)和精神安慰三个基本方面。中国的养老制度有不同的来源,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包括国家和集体)是其中的两种基本
[3]
形式。”
杨宗传认为“养老方式主要指老年人的居住、饮食同谁在一起,老年人的生活由谁安排和照料。养老方式不仅直接决定老年人生活服务保障,而且与老年经济保障有密切联系年人被分散在一个一个家庭养老,集中养老,亦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纯粹的生活养老。如养老院等。另一种是具有医疗功能的养老。如老人护理医院等。这一类养老形式的共同特点是,按照各自接纳对象把不同职业、文化水平和经济能力的
[7]
老年人集聚到一起,进行集体养老。”
黄永正和王先益从老年人养老的经济来源和居住方式的变化上认为“在养老方式上,家庭供养虽然仍然是我国现阶段养老的一种重要形式,,,老年人供养还有,、老人、托老所)、老年病医、、老年大学(学校)等老年福利设施提供的医疗、生活照料、精神方面群体性
[8]
供养。”
穆光宗认为“养老涉及三个方面,即经济或物质的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根据三方面‘养老支持力’的来源。至少在理论上我们可以尝试将养老模式区分为三种,即家庭养老、社会养老、自我养老。其中,家庭养老又可理解为子女供养或老伴供养或亲属供养;社会养老指仅仅或主要靠养老社会保障维持生活的老年人的养老模式(例如,在城镇地区,不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在经济上依靠的就是离退休金);自我养老指既不靠子女和亲属(或无从依靠),又没有离退休金的社会保障而主要靠储蓄或劳动收入或其它收入(如租金
、股金)来维持生计的养老模式。”“事实上,相对于实际情形,上述划分是有些简单化的,或许所见的较多的是混合型的养老模式。”“考虑到来自家庭、社会和个人‘养老力’的互相渗透问题,我们可以将养老划分成6种:即完整的家庭养老模式;不完整的家庭养老模式(以家庭养老为主,以社会养老和自我养老为辅);完整的社会养老;不完整的社会养老(以社会养老为主,以家庭养老和自我养老为辅);完整的自我养老;不完整的自我养老(以自我养老为主,以家庭养老
[9]
和社会养老为辅)。”张文范认为“有的同志认识到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历史局限性,提出居家养老的概念,这是我们在思想认识上的一次飞跃。”“所谓‘居家养老’,就是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模式的总称,就是要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组合成一个最符合老年人意愿的、最有利于保
住养老。”“大部分是家庭分散养老形式。在各种家庭养老形式中,主要是同儿子和媳妇一起生活,个人或同老伴一起单独生活,同女儿和女婿一起生活三种形式。目前中国家庭养老的这三种形式大致比例是4∶2∶1。”而“总的趋
[4]
势是向1∶2∶1转变。”
吕红平认为“养老形式可以分为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分散养老和集中养老等形式。一般说来,分散养老是同家庭养老相联系,集中养老则是同社会养老相联系的。当然,无论是分散的家庭养老形式或者集中的社会养老形式,都可再进一步细分为若干具体供养形式,如前者中分为完全的子女供养、子女补贴、与子女一块居住并由子女照顾、配偶互相照顾等;后者则是指养老场所,有的是社会福利所性质,有的是社会救济性质,有的是商业性质,有的是半福利半商业性质,
[5]
有的则是私人慈善性质等。”
熊巍俊认为“一般说来,养老形式(或养老方式)是指养老的生活服务保障而言的,它有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两种形式。家庭养老的居住方式有独居、与配偶居住、与未婚或已婚子女居住等形式,它的特征是分散养老;社会养老的居住方式有养老院、敬老院、老人公寓、老人福利中
[6]
心、扶老所等形式,它的特征是集中养老。”
刘长茂和叶明德认为“纵观古今,横看中外,养老的具体形式很多,但归纳起来不外分散养老和集中养老两种,分散养老,亦称家庭养老,也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只有老年人的家庭,另一种
是和晚辈生活在一起的老人户。共同的特点是,老—32—
持和加强老年人自立能力的、最切实可行的和最有效率的养老保障体系,要建立一个最有助于社
[10]
会发展的养老模式。”洪国栋认为“与农业社会相适应的养老方式是我们大家所熟悉的叫做家庭养老。”“居家养老并不是家庭养老”,“居家养老是近年来在先期进入人口老龄化国家首先提出的一个新概念。这里的‘家’是指的养老的一种载体,与建立在家庭经济基础上的家庭养老是有本质区别的。”“这时的‘家’与家庭养老时的‘家’已经有全然不同的涵义了。因为这时老年人养老的经济来源不是依靠家人和子女,而是政府发给的退休金,生活供的各种服务。”。”认为发达国家提出“回到家庭中去”“这实际是提倡一种
[11]
‘居家养老和社会服务’相结合的养老模式。”唐仲勋则反对把居家养老看作是一种新的养老模式的总称的观点,认为“那种把居家养老看作是一种新的养老模式的总称,而不是与‘家庭养老’、‘机构养老’、‘老年公寓’、‘社会代养老服务’等并列的具体养老形式的观点,却似有以
[12]
偏概全、帽小头大的感觉。”
人养老的重要场所。从法律和道德观念上看,根
据中国老龄科研中心1990年调查,目前我国以家庭为主体的养老模式在道德和法律规范内是良性
[14]
发展的。周皓认为经济供养是最主要的,现在养老保障的最主要目的应该是为了保证老年人最基本的生活质量与生活水平。在城市中,由于精神慰藉这一因素不可能完全由社会来代替,在农村建立一套社会养老体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为防止出现养老“真空”,家庭养老仍是主要的养老
[15]
方式。,以亲友为主组成,[16]
。
杨志英认为,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养老的主要方式,对于解决好老龄社会中的老有所养问题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因为在家庭中生活,可以补偿事业上的缺欠,继续获得成就感。另外,家
人更了解老年人的各种需求和生活习惯,与公共养老机构相比,在保障资金相同的情况下,家庭养老的生活质量相对更高一些。家庭养老的重要意义还在于它在现代社会中可以极大地减轻政府在老年保障方面的负担。家庭养老对保持代际交换和代际互助,以及保持家庭稳定和谐与健康发
[17]
展是十分必要的。姜向群认为老年人也不单是被赡养,他们在生活的大多数时间里是可以生活自理的,他们可以为家庭生活做出很大的贡献,例如料理家务,照看和教育第三代,减轻年轻一代家庭负担,对他们全力投入工作是很有积极意义
[18]的。
张恺悌认为,老年人的需求和家庭照料所能解决部分之间的差距,应是社会化服务所应努力的方向,但是加大社会化服务力度,并不意味着将老年人从家庭推向社会,恰恰相反,我们应
四、几种具有代表性的养老模式就现阶段而言,由于我国不仅幅员广阔,而且地区差别、城乡差别较为悬殊,因此,不可能推行全国统一的养老模式,这已被大多数学者所认同。现将几种主要的养老模式综述如下: 11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
199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条明确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
[13]
年人。”《老年法》中的规定显然代表了国家和政府的意图是养老应以家庭为主的模式,而且《老年法》显然也是许多专家学者从理论上研究和论证的结果,这其实也就代表了一大批学者的观点。
肖振禹认为,从养老经济来源上看,家庭仍然维持甚至强化了生产功能,构成了主干家庭的存在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决定了家庭仍然是老年
该通过社会化服务方式,帮助家庭解决高龄有病老年人的照料困难,以维护当前的家庭养老功
[19]
能。”
董之鹰认为,以家庭保障为主的农村养老模式还会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从我国国情出发,目前我国社会保障覆盖面小且不健全,社会化程
度低,使家庭代际间具有很强的依赖关系。中华民族的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将在新时期有新的发展,即分而不离。研究老年家庭的学者袁方认为,中国家庭的变化不会造成子女另立门户就不再赡养老人,或意味着老年人不再关怀下一代而独守
—33—
空巢。在城市,尽管两代人过着分居生活,实际
[20]
上是家庭分而不离的养老模式。
张仕平认为,家庭养老是农村老年人口养老的主要方式,起着主渠道作用。这种现状肇因于道义责任的约束,法律规范的强制,社会保障替代水平低下,以及老年人口与家庭的经济互
[21]动。
刘书鹤认为,家庭养老在我国老年事业中具
这种模式有其历史上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的改
[25]
变,这种模式当然也是要改变的。”因此,许多学者都认为社会养老模式最终将取代家庭养老形式而占据主导地位,传统的家庭养老形式向社会养老模式过渡是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然趋势。
张一华认为,在21世纪初叶,由于家庭结构的变化,家庭生产功能外移,养老观念的变化,特别是子女数量的减少,使得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有关养老观的调查表明,老一代的人趋向家庭养老:子,,当自[26]
,。王家春也认为,就我国,呈现出多种模式并举,其主流正处在以家庭养老为主向社会养老为主的过渡
[27]
阶段。
31以自我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
由于家庭和社会这两大养老支撑体系都不太尽人意,因此,自我养老已引起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叶文振提出养老保险基金来源的个人化和养老资源管理方式社会化的养老模式,认为今后养老保障基金的来源不宜再坚持由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共同承担的原则,而应该提倡由劳动者自我承担或个人创造的原则,逐步加大劳动者年轻时的养老积累在自己保障基金中的比重。同时要强化和完善对个人养老资源的社会化管
[28]理。徐勤等人最近则提出了老龄化社会提倡老
[29]
年人自立的观点。
有特殊的作用,居于基础和基地的地位。并从有关世界老龄问题的三个最权威的文献《老龄问题维也纳国际行动计划》、《联合国老年人原则》、《老龄问题宣言》对支助家庭养老的论述和奥地利、新加坡、位,:一是强化家庭养老功能,;二是通过增强社会保障支助家庭养老;三是通过增强自我保障
[22]
支助家庭养老。孙学士认为,为了强化家庭养老,社会应将支助家庭养老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建立支助家庭养老的激励机制,发展支助家庭养老的社区老年人生活服务业,普及家庭养老的保健常识和扶助技术,努力构建家庭养老的保障环境,
[23]
建立老年人才市场等。
朱显才在论述家庭养老与社会助老时指出,解决养老,首先要敬老,能不能敬老不是由贫富来决定的,而是意识与感情的问题,有了敬老的认识与感情,才会有心、有力、有钱、有精神和
[24]
有方法解决老年人问题。
必须指出的是,持以家庭为主的养老模式的学者都同时承认,为了完善家庭养老方式,必须将社会保障政策与家庭养老方式相结合,积极开展尊老敬老宣传教育,由政府和社会结合共同发展老年社区服务。
21以社会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
熊巍俊认为,从长期看,家庭养老只是一种过渡形式。家庭养老形式的存在是与低生产力水平下的“养儿防老”的思想相联系的,因为在低生产力水平下,养儿能防老,多子会多福。但是,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劳动力的培养成本逐渐提高,就不可能再生育更多的子女,这样家庭规模逐渐缩小,家庭养老条件逐渐减弱,养儿并不一定能防老。正如社会学家费孝通指出的那样:“养儿防老是均衡社会成员世代间取予的中国传统模式。—34—
郝麦收认为,传统的养老模式主要有三种,
即靠子女养老的小农养老模式,靠企业养老的计划经济养老模式,靠社会养老的西方养老模式。这三种模式本质上是都是依赖型的养老模式,只是依赖的对象不同,这三种模式都将走向衰弱,只是衰弱的时间不同。我国必然选择自我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这种自我养老的模式就是有中国特色的养老道路。他还提出了剩余劳动理论和内切圆规律是自我养老的理论依据,并指出实现自我养老模式要针对性地解决三个问题:变革亲子关
[30]
系;恢复家庭经济;发展老年产业。
陈赛权提出一种“养老靠自己”的新模式,认为养老靠自己的涵义是指在整个养老时段上,不管是经济供养和生活照料,还是精神慰藉都是依靠自己为主;当这三项中的某一项或两项失去自
立而需要家庭、社会或国家提供服务或帮助时,自己仍有资源存量与之进行交换,不致于造成家庭、社会或国家的负担;只有当自己的所有资源存量
[31]
几乎都耗尽时,才向家庭、社会或国家净索取。养老靠自己模式的实现方式是养老资源的自我积累制。就是说,为了将来能够确保养老靠自己,必须从年轻时起就为自己积累充实的养老资源,养老资源的积累不仅包括养老金,还要包括健康的
坚持以居家养老模式代替家庭养老模式的提法,其实质是建立在社区支持力的前提保证下的。 51其他养老模式
穆光宗提出了一种有中国特色的综合养老之路:“3+2”养老工程。其基本涵义是以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自我养老为依托或者作为基本养老方式,积极发展社会养老事业和社会化助老事业,以期在最综合的框架中解决好以多样化需求能不能
[38]
。刘书鹤,并使其,[39]。可以说这是一种三足鼎立的养老模式。
姚远从历史角度对政府在家庭养老中的地位与作用做了一番相当深刻的考察,得出了一个很富有见地的结论:要维系家庭养老,必须使家庭
[40]
养老政府化。
身体和心理、生活照料权和精神慰藉权以及合时
[32]
的养老价值观。这是一种把养老问题放入人的整个一生中来安排的动态的观点。
总之,自我养老的研究已越来越受到学者们的关注, 41张文范会长在1998年4月于厦门举行的“全国家庭养老与社会化养老服务”研讨会闭幕式上的讲话中指出,“居家养老”是我们在思想认识上的一次飞跃,是传统家庭养老的历史延伸。我们要坚持和完善家庭养老,积极创造居家养老的新
[33]
环境。
穆光宗和姚远对居家养老的总结认为“居家养老是一种与机构养老相对的养老方式。这种方式,家庭养老可以采用,社会养老可以采用,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也可以采用。”“居家养老是建立在个人、家庭、社区和国家基础之上的,它是以居家养老为形式,以社区养老网络为基础,以国家制度政策法律管理为保证,家庭养
[34]
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养老体系。”
冯贵山和袁缉辉也认为,目前我国还处于由家庭养老保障向社会养老保障过渡的阶段,完成这个过渡需要比较长的时间,特别是农村要建立完全的社会养老保障任务还相当艰巨,因此,在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都是以居家养老为
[35]
主,它也是国际社会的共识。
熊必俊认为要支持以社区为单位,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服务与照顾,使他们可能长期在家里
[36]
居住。王育民认为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着眼点应始终放在社区辅助居家养老的服务上,这是解决广大老年人居家养老实际生活困难的有力措[37]施。
应该说居家养老的提出时间并不长,并且不少学者对此持否定看法。现在有许多学者之所以
余知鹏在研究农村养老问题过程中,提出了双层养老的农村保障机制,双层养老是指在个人积累的基础上实行有效补偿的一种机制。个人积累以货币为表现形式,是农村社会养老的主体。在社会补偿相配套的机制刺激下应强制性地按年收
[41]
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养老保险。
黄明科则提出了农村实行“一家两户”的养老模式,“一家两户”是指家在农村的父母与儿子,同进一个大门,同住一所院子,共用一口水井,甚至共用一套农具及厕所,却分灶吃饭,经济上独立,列为两户。这种模式的基本框架是:生活自理、生产互助,经济补给,精神互慰,重病送护,逝后送终。在完善“一家两户”养老模式的同时,要出台有关老年的福利政策,积极推行养老保险,
[42]
逐步建立农村退养制度。
李澍卿提出一种互助组合养老的方式,指的是老年人自己组织起来相互服务
,这种组合有很强的自治性,他们运用自己的力量和才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解决老年人日常生
[43]
活中的各种困难问题。这其实主要针对老年人生活照料而言。
以上种种养老模式,都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养老的思路,有的已在实践,并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有的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主要还是理论上的探讨。但所有这些实践和思路,对于探讨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模式,无疑是非常重要和具有启迪意义的。
—35—
[5]吕红平1论家庭养老[J]1老龄问题研究,1997,
五、目前养老模式研究中存在的
(10)1
[6]熊巍俊1论我国人口老龄化下的社会养老问题[J]1
一些不足及有待于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1)中国老年人口的3 4居住在农村,农村养老问题多,但是相对说来研究较少。就目前有限的农村养老研究来看,对发达地区农村的养老研究较多,对不发达地区农村养老研究较少。
(2)对关键的用语如家庭养老、社会养老、社会化养老、居家养老、自我养老等重要概念,缺乏界定和厘清,远未达成共识,因此,对此研究时颇易产生歧义,(3)研究相比,,。
(4)、养老问题本身来研究养老,缺乏从整个社会发展的高度和可持续发展角度来研究养老问题。
(5)从养老资源方面来看,经济供养、养老保险研究较多,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及医疗护理保健方面研究较少。
(6)对有关养老意识和养老价值观的研究几乎还是空白,事实上老年人的养老价值观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养老模式的选择,并且影响着某种养老模式的自我满意度和幸福感。
(7)老年人口内部分层分类的特殊人群的养老研究极少,不同队列人口的养老的比较研究尚是一块未被涉足的处女地。
(8)养老研究的理论性还不强,许多研究较易局限于本学科狭小的范围内,经验研究和一般性的对策研究较多,抽象层次较高的理论研究相对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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