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宝安区住宅局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
近日,观澜街道龙湖山庄私家别墅业主因修整边坡、挖掘地窖导致土层坍塌,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调查事故原因。为确保我区物业管理小区安全形势稳定,严防发生安全事故,请各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结合辖区实际和当前全区开展的各项专项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当前强降温天气不仅给经济运行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也极易出现安全事故。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结合辖区实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加强物业管理小区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认真排查,确保安全。各物业服务企业务必从构建和谐、平安宝安的高度,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自查整改,及时排除各类隐患。一要组织力量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督力度,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排查工作,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督促整改并跟踪检查落实。二要做好小区内防坍塌、防洪防汛、防雷电等各项措施,严防狂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三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安监以及综治等部门工作检查,有效遏制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一是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强化应急预案演练,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基本安全防范技能,从容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要通过张贴挂图、挂横幅、案例通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小区住户的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施工、用火、用电和逃生自救常识,使用其具备自救互救、迅速逃生能力,减少事故伤亡和损失。
二是业主委员会要定期学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尽职管理,听取业主提出的小区安全维护意见和建议,引导业主自觉遵守城市规划建设法律法规,督促其依法定程序先报批后施工,尽力杜绝安全意外事件的发生。
四、严格值班,畅通信息。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人员、明确任务、坚守岗位,全面掌握小区安全动态,做到对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能及时、有效组织处理。值班人员要到岗尽责,保证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采取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保障信息渠道畅通。对故意瞒报、缓报造成工作被动和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宝安区住宅局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应学斌,电话:27785917 ,传真:29994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