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安全生产月教育内容
2011年安全生产月教育内容
一、活动主题:
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2011年北京市建设新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推进标准化工地达标,提升施工现场形象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11年5月30日至6月30日
三、安全生产月教育
以朝阳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为契机,围绕“推进标准化工地达标,提升施工现场形象”这一主题,加强生产安全和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安全卫生的居住环境的宣传,营造安全生产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氛围。
一、安全生产的意义与安全素质教育:
安全是人类和社会永恒的主题,安全是生产赖以正常进行的前提,也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尺度之一。安全与人们的家庭、社会和工作息息相关,那么怎样才算安全?
有人说无危为安、无损则全,有人说安全是福、安全为天。大家知道,在我们的施工活动中,完成一项工作,会有多种方法。在不同的方法中能否做出最佳选择,取决于人的素质,而在我们的施工过程中,会有一定的危险因素存在,而躲避危险是人类的本能,但识别危险是后天形成的。如何认识并防范危害?这与一个人的安全素质有关,只有通过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安全素质,才不会干出误人误事的蠢事。为了共保安全,我们务工人员在安全素质方面应具备以下几点:
1、树立安全意识。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因此,应提高“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认识,逐步实现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2、 懂得安全知识。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是正确行动和防范危险的前提。为此,一定要学好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掌握相关的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并能在安全生产中正确应用。同时,还要懂得公共安全方面的知识。如什么是危险场所?什么是危害因素?
3、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条文规定,也是前人的经验和事故教训的总结,是我们的工作准则和行动指南。因此,要认真学习,掌握和严格遵守,杜绝事故和违章作业,克服习惯性违章行为,努力避免和减少事故发生。
4、掌握安全生产技能。正确和熟练操作技能是确保安全生产和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保证。对此不仅要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确保自身岗位和有关设备的安全,还要掌握现场一些基本的公共安全技能。紧急情况下遇险后的应急措施和逃生及事故后的报警,培养紧急避险意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1、新入场工人或变换工种职工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作业时,特殊工种应按规定随身携带有效证件上岗的(须持原件、复印件或培训证明),无证或证件过期的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
3、各工种班组长应按规定每日开展安全活动或班前安全活动,做好活动记录,教育者、受教育者均应履行签字手续。
4、禁止酒后上岗作业,如有违反,除按规定处罚外,清出本工地。
5、各参建单位内部应互相团结、协调施工,严禁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对打架斗殴的双方,不论责任方属谁,除按规定处罚外,视情节严重者,开除出本工地或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6、施工现场的安全标语标牌、安全警示牌等,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破坏、挪用。
7、严禁与施工无关的人员及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8、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9、内、外脚手架上严禁堆放物料,不得擅自拆除安全网或使其破损。
10、施工中严禁利用内、外脚手架作承重架、施工加固、支撑、拉接等。
1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管理人员白帽子、专职安全员红帽子、特殊工种蓝帽子、工人黄帽子);安全帽必须符合GB 2811-2008标准,出现超过使用期限、开裂、下凹、老化、裂痕和磨损等情况不得使用。
12、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 以上(含2m)无法采取可靠防护措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挂在固定处,禁止把安全带挂在移动或带尖锐梭角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安全带必须符合GB6095-2009标准要求,出现超过使用期限、绳带变质、
卡环有裂纹等情况不得使用。
13、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光背裸身作业等不文明、不安全的行为。
14、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私自拆除、破坏、挪用安全防护设施,若影响正常施工,必须经项目部有关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安全保障措施方可,完工后立即将安全防护设施恢复原状,并做好记录。
15、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作业。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记录。
16、配电箱、开关箱进行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工作时应有专人监护。
17、施工现场、办公室、库房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电炒锅、热得快、电水壶等)。施工现场禁止使用裸体灯或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照明设备。
18、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
19、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20、严禁非起重机械司机私开起重机械。
21、本工程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22、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23、严格落实施工现场防火措施,动火作业必须经总包单位统一开具动火证,并由安全员和看火人共同核查动火点周围环境后,配足有效的灭火器材,安排专人看火,10米范围内无可燃易燃物方可动火施工;保温材料施工周围10米范围内禁止动火作业;禁止动火动焊与铺设保温材料交叉作业,防止引发火灾事故。
24、氧气、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米,两瓶之间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在建建筑物、宿舍内禁止存放氧气、乙炔瓶;禁止液化石油气(钢瓶)代替乙炔气使用(工程内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25、不得将在施建筑物作为仓库使用,或长期存放大量易燃、可燃材料。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火或明露高热强光电源灯具。
26、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存储,远离在施建筑物、生活区,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专人负责、专人管理,配足有效的灭火器材,确保安全。
27、严禁在建筑物或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28、不得将住宿或办公区域、施工现场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或者影响疏散通道畅通。
29、对于破坏施工现场的材料、设施、机具、成品、半成品等,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除对其所在单位按规定处罚外,同时将当事人开除出本工地并送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30、对于盗窃施工现场的材料、设施、机具、成品、半成品等,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除对其所在单位按规定处罚外,同时将当事人开除出本工地并送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31、严禁在施工现场内乱写、乱画或污染成品、半成品。
32、宿舍内严禁乱接电源线,宿舍内不得有长明灯现象。
33、宿舍内禁止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如保温板、油漆、防水卷材、沥青、煤气罐、氧气、乙炔瓶等)
34、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体检健康者方可上岗,非食堂工作人员禁止进入食堂操作间。炊事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帽,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生产,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
35、严禁在生活区赌博、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如有违反, 一律送交派出所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单位按规定处罚。
36、安全“三宝”指的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目前天气炎热,现场发现有些施工人员随手摘掉安全帽挠头,这样一种现象应坚决杜绝,为什么呢?也许就在把安全帽摘掉那一瞬间,头部无任何保护措施,遭受物体打击造成伤害。
本次教育是保证现场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确保施工顺利进行,最后,通过这次安全教育,目的是提高作业人员素质,也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意识,减少“三违”现象。杜绝五大伤害事故,改变那种纪律松弛、管理不严、有章不循、违章不纠的现象。强化班组长责任,认真落实三不伤害的重要性。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和杜绝发生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