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拓展
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拓展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表现我们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小型资本市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无门。由于国内资本市场准入的门槛高,中小企业很难通过上市获得直接融资。我国虽已开辟二板市场,但仅有一些高科技型的中小企业可以筹到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大多数中小企业无力获得直接融资。
2.短期间接融资难度有所降低,但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条件仍然高于大企业。银行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持更加谨慎的态度,将大多数中小企业排斥在支持对象之外,同时也限制了基层银行支持中小企业的积极性。有些省的一些经济不发达县的商业银行已经上迁,县属企业借贷无门,生存和发展受到严重影响。
3.中长期融资渠道不畅,中小企业长期权益性资本严重僵乏。目前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半年,只能用于填补流动资金的不足。但中小企业需要的是中长期金融支持,以便进行技术改造和基本设施的建设。目前许多企业为了发展往往动用流动资金来搞技术改造和基础建设,结果导致流动资金紧张,甚至导致生命脆弱的中小企业的倒闭。这实际上是其长期权益性资本匾乏所致。
4.民间融资活动较活跃,但规模小且处于尴尬境地。由于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借贷无门,不得不从民间融资市场上寻求资金支持。但由于我们对民间融资活动缺乏正确的认识,把其与灰色、黑色金融和非法集资、乱集资等混为一谈,阻塞了中小企业这一重要的融资渠道。
二、我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的拓展
目前,我国企业的外源融资结构仍不尽合理,众多中小企业很难筹集到科研、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所需的长期资金。因此,构建直接融资体系对满足中小企业的长期性资金需要调整改善资金来源结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进一步发展完善股权融资市场
直接股权融资可以吸引愿意承担高风险的投资者进入到中小企业,这对高科技的研发和创新企业的培养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它会对中小企业的经营进行全方位的市场约束,可以促进中小企业完善企业治理,实现规范发展,最大限度地分散风险,推动科技与资本结合,实现科技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变,促使企业讲求诚信,培育企业家。
2.进一步发展完善债券融资市场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及以公司制为主的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企业债券成为重要融资工具的条件开始逐步成熟,因此政府需要用发展的眼光来考虑企业债券市场的问题,积极进行制度创新,以推动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首先,应加快相关法律制度的建立。其次,改革发行制度,逐步放开对发行主体范围规定过严的限制,改革政府对业债券计划总量控制、项目审批和规模管理的方式,逐渐改变对中小企业的歧视政策。
3.积极探索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新途径
为了有效发挥资产证券化在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中的作用,国家有关部门应抓紧对此项工作的研究论证,积极学习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尽快研究制定符合我国国情、具有可行性的实施方案及配套措施,同时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争取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
三、中小企业间接融资渠道的拓展
(一)积极发展地方商业性中小银行机构
首先,结合正在实施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逐步在国有银行系统内推行金融控股公司制,也可以直接将国有银行的地方分支机构改造为独立的地方银行。其次,改革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将农村信用社改造成为农村社区和为中小乡镇企业服务的、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最后,吸收借鉴国外成功
经验,在经济发达、民间资本充裕的地区,准许新设一批以民间资本为主的中小银行,按照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原则经营,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机制及国家政策必要的引导及监管,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二)构建专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的政策性金融体系
鉴于中小企业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国家有必要构建专门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服务的政策性金融体系,可综合考虑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在经济较发达、条件较好的省市,新设由地方财政出资或担保融资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对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中小企业进行必要的资金扶持。其次,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性银行体系,在现有政策性银行的职能部门中增设面向中小企业的信贷部门,并通过立法形式保证政策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比例。
(三)发展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
要促使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首先要建立和完善担保机构的准入制度,制定统一的财务标准和业务操作流程,确定最低资本额,制定从业资格认定及管理制度,建立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制度、行业协调及自律制度。其次要建立多渠道筹集和补充担保基金的制度,同时要注意营造良好的外部合作环境。
(四)大力发展融资租赁
国家有关部门应采取有力措施,鼓励租赁公司的发展,增加租赁公司数量,通过设备租赁和设备贷款的形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一方面,要重视利用各种媒体向中小企业宣传、介绍设备租赁市场;另一方面,要给予政策支持,要注意研究、推广和创新,进一步扩大租赁公司业务范围,允许租赁公司向银行借款、公开发行债券和以私募形式向机构投资者筹资等,壮大租赁公司的资金实力,促使其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