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无水硫酸钠购销合同(联壮)
01-25
工业无水硫酸钠购销合同
供方:湖南省湘衡盐矿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09年9月8日 供需双方就工业无水硫酸钠购销事宜,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遵照执行。
一、数量:需方根据自身生产需要,在市场同等条件下,自本合同生效后一月起,优先向供方采购元明粉不低于1000吨/月(具体发运数量、时间,双方电传衔接),供方在生产正常情况下应予以充分保证。
二、价格: 元/吨(含17%增殖税),若遇市场变化较大,价格双方另行协商。
三、质量要求:符合GB/T6009-2003二类一等品标准
四、交货地点:柳州东站。供方负责货物到柳州东站及到站前的所有费用,需方自提,并负责到站后的所有费用。 五、运输方式:铁路集装箱运输。
六、包装要求:采用内塑外编50公斤/袋。
七、验收标准:按国标执行,如有异议,需方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供方收到来函后3日内作出处理。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一票包到火车站。需方在货物到站时给付供方90%货款,其余款项在供方票到5日内结清。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合同有效期:2009年9月8日到 201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