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信办案责任制
03-23
农发行奇台县支行办信办案责任制
一、办公室作为办信办案的接待部门,要严格遵守信访工作的各项工作纪律。
二、在接待过程中,要言语热情,仔细倾听来访人员的来访事项。能够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答复;答复不了的,要及时转交包案领导。
三、要求包案领导和办公室工作人员:
(一) 不得擅自向来访人就来信事项的处理作实质性的表态或透露内部研究的情况。
(二) 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来访事项中需保密的内容,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上访人员要求保密的事项,不得将上访材料、各类需要保密的文件、领导批示、汇报材料、来访接待统计资料带出办公场所,更不容许有丢失资料和上访信件的问题发生。
(三) 不得接受来访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
(四) 与来信人、来访人或信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接待工作人员应当回避,不得干预接待工作或擅自处理来访事项。
(五) 在《信访条例》和《昌吉州党政领导批示信访事项办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办理来信,不得擅自处理随信寄来的钱款、有价证券、书籍、字画等。
(六) 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扩散来信内容。
(七) 领导同志有关信访工作和信访材料的批示,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