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事件与网络舆论的发展模式
“雷洋”事件与网络舆论的发展模式
摘要:随着网络媒体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公众选择在互联网上参与公共话题的讨论,网络舆论在大众中的影响力日益增强。由于网络媒体平台的特殊性,网络舆论随着网络媒体话语格局的变化,其形成模式和存在形态都出现新的内容,从这种层面上说,舆论的形成在网络中变得更加多元化,更加不可控。本文试图从传播学的角度出发,以 2016年5月的“雷洋”事件为例,对网络舆论的形成过程及模式进行探究,以期更好地把握网络舆论的实质。
关键词:雷洋事件网络舆论形成模式
一、“雷洋”事件的信息缘起及流传
传统网络舆论形成模式大致是:平面媒体的采访与报道——网络媒体转载——网友留言——形成民意体验——概念化的网络舆论——网络媒体与平面媒体互动作用——具体化的
[1]网络舆论(提升观点化的民意)——影响政府决策。但“雷洋”事件扩散源来自于“知乎”
社区网站。“知乎”的理念是“与世界分享你的知识、经验和见解”,是一个真实的网络问答社区,没有“灌水”,很少有垃圾信息,前来提问和解答问题的多是各行的业内人士。
最先披露此事的是一个叫“山羊月”的“知乎”用户,5月9日晚,一篇名为《刚为人父的人大硕士,为何一小时内离奇死亡?》的文章说“就是希望将这个悲剧和相关的说明通过各位知友的努力扩散出去,以舆论的力量遏制这些人破坏证据的行为,以公众的力量保障程序的正义!”“我愿意用我在‘知乎’730多天298个答案10万个赞同积累下来的这一点真诚,换大家一次信任,还雷洋一个公道,好吗?”发帖人以自己的网络信用做背书,迅速引起网友关注及刷屏式转发。由此引发了各类媒体及其网络平台的即刻跟进。
“雷洋”事件的传播路径基本是“知乎”—微信公众号/微博—微信朋友圈—门户网站—传统媒体及其网络平台—社会舆论。“知乎”这样的信息起点,在社交媒体时代只是一个象征性符号。没有人知道下一个事件会是在什么样的社交媒体上开始,但是大家都可以知道下一个事件还是会大概率从社交媒体上开始。原因在于社交媒体的海量信息,即使再强大的信息过滤机制都无法全部覆盖,终究会有相应的信息溢出与流散。[2]可以看出,网络舆论的缘起从传统的自上而下传播已经转变成基于网络的人际传播。网络中凡是有一定影响力和粉丝的用户都可以进行议程设置,引领舆论。在这一信息缘起和流传的方式中,体现出了网络其爆炸式传播的威力。而在舆论初期,当事方由于回应的速度迟缓、回应方式不当、理念陈旧而导致此事件在初期没有给网民一个合理的交代。使得事件继续发酵,引发社会舆论螺旋式上升。
二、“雷洋”事件的三个舆论节点
从5月8日知乎帖文称人大硕士雷洋离奇死亡,到5月16日舆论趋势趋于平缓。在这[1]杨军. 网络环境下舆论的形成机制分析[J]. 江西社会科学,2006.08
[2]任孟山. 从魏则西、雷洋事件看社交媒体时代舆论新生态[J].传媒评论,2016.05(下) 2
一过程中有三次舆论的节点。
第一次是在5月10日北京昌平警方发出第一次通报,内容为:“5月7日20时许,昌平警方在霍营街道一足疗店查获涉卖淫嫖娼人员6名。民警将涉嫖娼的29岁男子雷某带回审查时,该人抗拒执法并企图逃跑,警方对其采取强制约束措施。将该人带回审查过程中,雷某突然身体不适,警方将其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一开始警方主要就“嫖娼”等问题作出重点回应。一方面警方如此“高冷”的回应并没有解释清楚网友对雷洋离奇死亡关注的关键细节,另一方面以人大硕士的身份被网友关注但却因为嫖娼被抓,这样的角色反转冲击了大众对高级知识分子的刻板印象,由此网友对警方的通报致以质疑的态度。于是第一次的通报并没有抑制住舆论发酵的态势,而是成为引爆舆论的火柴。
紧接着在5月11日北京昌平警方发出第二次通报:①雷某试图逃跑,激烈反抗中咬伤民警,将民警拍摄设备打落摔坏,后被控制带上车。②行驶中雷某突然挣脱看管,从车后座窜至副驾驶位置,踢踹驾驶员,打开车门逃跑,被再次控制。③将雷某带回途中,发现其身体不适,送医抢救无效死亡。④雷某在足疗店嫖娼,支付200元嫖资。第二次通报基本还原了雷洋意外死亡的大致过程,但在舆论长久对警方及政府不信任的前提下,公众和自媒体自发进行案件的分析,案件中“便衣执法无需佩戴执法记录仪”、“拍摄的手机被摔坏”等细节,更放大了公众对于阴谋论的想象空间。但此时舆论已经没有第一次通报时的热烈程度,说明警方的通报还是有一定效力。
第三次舆论节点是北京检方回应将开始调查取证工作,尸检工作也正式启动,五名律师代理雷洋案。基本上网民的诉求得到了回应,此时警方终于开始就此事件中舆论最关注的部分进行调查。舆论热度也渐渐冷却,“雷洋”事件逐渐远离舆论场。
易承志[3]提出网络舆情演变机制有四个,分别是:启动机制、驱动机制、变动机制和阻动机制。这四个机制存在于网络舆情演变的形成、扩散、爆发、终结四个阶段。在这一新媒体引发舆论事件的舆论节点可以看出,目前官方话语依然可以行使变动机制与阻动机制。但需要和网民对事件的关注一致,并做出有效的回应。雷洋事件的发展过程,体现了公民参与的主动性,促成了舆论质疑和公权力机关回应的双向互动,使事件向民主法制化方向推进,是网络动员对促进公权力健康良性运行、实现公民权利保障的积极贡献。4
三、“雷洋”事件中的舆论因子
事件舆论从形成到爆发,必然有其被关注的原因,尤其是像“雷洋”之死这种引起高度舆论回响的事件。从这一事件也可以看出在热议的背后,舆论到底在关注什么。这些舆论因子在舆论发展过程中也具有极大的影响力。
(一) 事件触动网民共情心理
舆论的扩散过程是外显的“社会意识流”涌动过程,只有与广大百姓的切身利益相关,或者能唤起民众的共情心理,个体性意见才能逐步转化成大多数一致赞同的公众性意见,形成广泛的舆论声势。在“雷洋”事件中,一度出现类似于《下一个“雷洋”不会太远》等文章,表达一个国家和地区,人们是拥有安全感还是生活在恐惧中,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警察的执法是否文明。因为警察直接涉及最基本的人身自由和安全。网民对执法与公民人身安全的质疑与探讨才是此事件成为舆论焦点的重要理由。
(二) 权力监督引发民众围观
时至今日,网络承载了“社会放大镜”的功能,各种利益群体在此博弈,加之民众的权利意识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涉及政府部门的负面舆情事件一般会成为舆论焦点,引发较强的舆情烈度。许多舆情事件的发生源于官方行使权力的具体情况,如违法行使权力、主体不[3]易承志. 群体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演变机制分析[J]. 情报杂志,2011,30(12):6-12
[]王妍舒,张宗鑫.从雷洋事件看新媒体生态中的网络动员[J].青年记者,2016,9月中 4
作为等,这也是目前网络舆情存在的一个误区,即只有公权违法行使才会产生较强舆情。但在“雷洋”事件中,即使最终警方无违法行使权力的过错,民众及当事人家属仍有对这一社会事件始末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 处置不当引发次生灾害
官方在舆情应对、处置过程中因为时机或方式不当,会给事态带来新的,甚至更大的舆情危机。相关部门作为社会的管理者,有责任有义务对舆情事件作出正面回应,满足公众对事实真相的信息诉求。在“雷洋”事件前期,官方没有正视舆论的关键问题,使得错失了控制舆论的良机。并且由于一开始避开关键问题,使得警方在该事件中的形象直线下降。当舆论情绪较大时,官方应把握回应的速度、温度和态度,安抚为先,疏导在后。
四、总结
网络舆情作为一种社会舆情也有其规律性。新型网民结构、媒介影响力、事件类型和议程设置等都会使网络舆情具有新的规律。5但不代表一种规律产生,另一种规律就会消失。但在“雷洋”事件体现出来的新型网络舆论发展模式中,媒体对舆论的启动阶段已经失守,在这一模式中,政府及媒体更重要的是掌握舆论事件发生并扩散的要害,即舆论因子。继而在回应与追访时,占领舆论节点的先机,避免不必要的次生灾害,促进舆论与回应的良性互动,使舆论事件能有更为有效的解决。 5陈福集,黄江玲.我国网络舆情演变文献研究综述[J].情报杂志.2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