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与价值论文lin
浙江农林大学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课 程 论 文
题 目班 级 种 子 科 学111
学 号 [1**********]0
姓 名
指导教师
完成时间: 2012 年 4 月
真理与价值
摘要:人是有感情、有思想的高级生物,其存在不应该只是作为一个活的生物,不应该只是为了生存而生存、为了追求简单的物质生活。人的存在具有许多价值。追求真理意味着使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符合对象世界的客观规律,按照客体的尺度即世界的本来面目及其规律性去认识和改造世界,而追求价值则意味着使对象世界符合人类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按照主体的尺度即人类的主体本性及其需要去认识和改造世界。真理与价值的追求是统一的。
关键词:文艺复兴 社会价值 真理 统一
一、人存在的价值追求
西方社会自文艺复兴运动开始萌发了对人性的探索,文艺复兴运动使正处在传统的封建神学束缚中的人性慢慢得到解放,人们开始撇开宗教的外衣一步步探索人的价值,并开辟了以人作为一个新的具体存在、而不是封建主以及宗教主的人身依附和精神依附的新时代。文艺复兴运动充分地肯定了人的价值,重视人性,成为人们冲破中世纪的层层纱幕的有力号召。文艺复兴运动对当时的政治,科学,经济,哲学,神学世界观都产生了极大影响。是新兴资产阶级在意识形态领域里一场革命风暴,也被称为“出现巨人的时代
人是有感情、有思想的高级生物,其存在不应该只是作为一个活的生物,不应该只是为了生存而生存、为了追求简单的物质生活。文艺复兴使人们开始脱离神权统治而正视自身的价值,人们开始追求个性的解放,并渐渐明白人不应该是在神的统治下一个无知的附属品,人有丰富的感情和复杂的思维方式,而神权的统治大大地禁锢了人们的思想。
意识到在自然界存在的价值后,人们便开始探索作为独立的个体在社会上存在的价值。人们不断思考,究竟一个人是要为社会付出一定的贡献才算活得真正有价值,还是其他的形式。有人认为,一个科学家比一个农民更有存在的价值,
因为科学家不断探索未知的世界,带领人们一次又一次流连未知世界的风采。科学家的工作是伟大的,他们不断丰富人类的发展史,在空白的扉页上记录下新的篇章。知识的力量是伟大的,知识是可以保存和延续的,知识是能够使人类摆脱无知的。而农民的只是为人们提供物质生活所需的粮食,虽然人类没有粮食无法生存,但是精神的贫瘠却是可怕的。农民较之科学家而言,就好比物质与精神的比较,大多数人当人会认为作为科学家的存在会比作为农民的存在更有价值。
打一个较极端的比喻,若世界上的每一个都像猪一样没有目标地生活,每天除了吃喝拉撒睡便没有别的追求,那么这样的社会便不能称之为社会。
农民和科学家都是凭借自身的智慧与能力而存在着,他们都有付出并得到了应有的收获,纵使收获有大有小、形式不一,但这些收获无一不说明了其存在的价值。因此,我认为凡是活着的有自己追求、并为自己的目标而为之不懈努力的人,其存在便是有价值的。即使也许很多人最后到达的目的地偏离了原先的航线,也很可能最后一无所获,然而其奋斗拼搏的过程是无法磨灭的,有时过程比结果更为重要,不能单凭一个所谓的结果去判定一切事物。
人的内涵是极其丰富的,人的价值追求的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依据不同的划分标准,人的价值追求可以划分为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功利价值与人道价值、尊严价值等。
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自我价值就是人作为课题对自我的效应,也就是人作为课题其言行对自身生存、发展、完善的作用和影响。自尊、自爱、自重、自信、自强、自立等都是人作为客体对社会的效应。人的社会价值是多方面的,作为物质生产者和消费者,个人具有物质价值;作为精神生产者和享用者,个人具有精神价值;作为人类种系延续的环节,个人的生命存在本身也具有社会价值。个人社会价值的本质,在对于社会的贡献。个人社会价值在其理想形态上应该是个人作为社会课题与作为社会主体的统一,即个人的社会课题责任与个人的社会主体权益的正确结合。
功利价值与人道价值。功利价值是指人的行为给人们带来实际的建立以和好处,是对人实现一定目的的价值。人的功利价值也就是人的手段价值,即人作为手段都会现实一定目的的价值,或者说,人作为课题对作为主题的人有什么功用。在这个意义上,人的功利价值就是人作为客体的价值。我们常说人作为客体,其价值在于对社会、他人的贡献,这种贡献也就是对社会、对他人的功用,就是人
的功利价值。人的功利价值的大小就看他对社会的、他人贡献的大小。无贡献就无功利价值,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就是负的功利价值。
生存价值与死亡价值。生命价值指人的生命对于人、对于社会所具有的效应。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个体生命的存在,是人类社会存在、发展的基础和前提,许多个生命的存在是由人类存在的表现。“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生命对于个体来说是具有自我价值,是人生的物质基础;对社会来说,具有社会价值,是社会存在、延续、发展的前提。死亡也有其价值,死亡价值在于它能换来他人或更多的人的生存与幸福。
二、真理与价值的追求及其统一
如果说,认识与实践是我们人类所特有的两种主要生命活动形式的话,那么,真理与价值则是贯穿于全部人类生命活动领域的两项基本目的追求,它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体现了人类对于主体尺度与客体尺度的自觉意识和运用。追求真理意味着使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符合对象世界的客观规律,按照客体的尺度即世界的本来面目及其规律性去认识和改造世界,而追求价值则意味着使对象世界符合人类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按照主体的尺度即人类的主体本性及其需要去认识和改造世界。从接近和把握真理是为了创造和实现价值这个意义上说,对价值的追求不但主导和规范着对真理的追求,而且是全部人类生命活动的终极目的所在。 然而,从思想史上看,哲学家们更为关注的往往是人类对于真理的追求。人类的价值追求通常只在局部的学科范围内(如经济学、伦理学、美学等)加以讨论,因而长期以来一直未能形成作为哲学范畴的一般价值概念。不仅如此,在一些哲学家看来,价值问题甚至是与科学理性的原则不相容的。这种重真理而轻价值的倾向,一方面与近代哲学思考的认识论框架有关,因为哲学认识论研究所要阐明的,主要是人类认识如何接近和把握真理的问题,而不是人类实践如何创造和实现价值的问题;另一方面又与哲学家们对真理概念的片面理解有关,尽管在如何定义或表述“真理”的问题上,确有这样或那样的差异和分歧,但主观与客观或观念与实在之间的符合关系,历来被视为真理概念的本质规定和基础,这意味着人类的主体尺度及其价值追求,已被摒斥于真理概念的定义域之外。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上述两方面只是相关因素,许多近现代思想家之所以侧重于探讨真理问题而尽量撇开价值问题,对追求真理怀着崇高的敬意而对追求价值却颇多非议,是有其深刻的理论根源的,那就是关于价值现象及其本性的主观主义的哲学
解释。
按照这种解释,价值在本质上是以快乐或痛苦、幸福或不幸等人类主体的主观经验为基础的,价值判断所表达的,并不是对象世界的任何客观事实,而只是赞赏或责备、喜欢或嫌恶、肯定或否定等主体内心的情感态度。从近代哲学家所倡导的“快乐论”、“幸福论”,到当代哲学家所主张的“兴趣论”、“情绪论”,虽说具体观点已有一些变化,但万变不离其宗,这些理论都是站在主观主义的哲学立场上来思考和论述价值问题的。由于不能正确地理解价值的主体本性和价值评价的主体尺度,主观主义价值学说用主观尺度代替了主体尺度,把人类主体的价值追求变成了某种赤裸裸的主观欲望或欲求,把价值评价看作是纯粹主观的内心知觉或情感态度,从而否定了价值世界的客观存在和价值评价或价值判断的客观标准。
这种关于价值本性的主观主义解释,以及由此所设定的关于价值与事实、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的“二分法”观念,不但对近现代哲学价值思考有着持久而深刻的影响,而且还相继得到了许多经济学家、社会学家乃至于科学哲学家们的广泛认同。从“事实代表着客观性,价值意味着主观性”这一哲学设定出发,[①]思想家们认为,无论是价值现象本身还是关于价值现象的评价判断,都是因人而异的或不确定的,不象事实存在或事实判断那样,具有其自身的确定性和客观标准,因而不可能“客观地”讨论人类的价值追求或把价值问题纳入科学思考的体系。与此相联系,主张把价值与事实、评价与认知、规范与描述严格区别开来,谈论科学的“价值祛除”、“价值自由”或“价值中立性”等等,曾经是当代科学、包括社会人文科学方法论研究中的一种时髦。价值问题被逐出了科学思考的领域,甚至连B.罗素那样博学多才的思想家,竟也断言“科学不讲„价值‟”、“关于„价值‟的问题完全在知识的范围之外”。[②]不仅如此,这种把科学与价值、把人类对于真理的追求与价值问题相互割裂开来的思维方式,还进一步导致了唯科学主义与反科学主义、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等当代不同学术思潮之间的对立。
所谓“唯科学主义”,狭义的是指上面所提到的那种撇开价值问题、主张“价值祛除”的科学方法论倾向,而广义的则是指这样一种朴素而又过于乐观的信念,即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或进步,人类社会所面临的各种问题都可相应地得到合理的解决。科学技术被赋予了人道主义的性质,被看作是人类期待自由和幸福生活的根据,如果说这个世界上目前还存在各种不如人意之处的话,那多半是因为
我们现在的科学技术还不够发达的缘故。几个世纪以来,科学发展与社会进步之间的同步性,使这种有着古老传统的信念日益强化并深入人心。20世纪似乎是一个转折点。在两次世界大战中,化学、生物学、物理学等方面的科学成就通过战争,居然变成了大规模残杀人类的自身的手段;在社会生活领域中,一方面是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和广泛运用,另一方面是各种社会问题或文化道德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和突出;特别是以高技术为基础的军备竟争的不断升级,已经使整个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受到了严重的威胁。正是在这样的特定背景之下,反科学主义的思潮应运而生,它抓住并夸大了科学技术实际应用所带来的消极后果(负价值),赋予科学以非人道主义的性质,即把科学看作是现实社会各种灾难的主要祸源,甚至认为当代科学技术所释放出来的“魔鬼”,正在不断地摧毁着人类对于自由和幸福生活的追求及其思想。唯科学主义与反科学主义之间的这种对立,是由于没有看到科学与价值各自本身的局限性及彼此互补性,不理解科学真理与价值目标之间的内在联系而造成的。
如前所述,真理与价值是人类的两项基本目的追求,其中一个推崇客体尺度,强调符合对象世界的客观存在及其规律性,另一个推崇主体尺度,强调符合人类自身的主体本性及其需要,它们之间难免会有一些矛盾乃至于对立或冲突,但总的来说是相互联系和统一的。这种联系和统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追求价值以追求真理为基础。从人类一般实践活动的领域来看,没有符合客观规律的真理性认识的指导,就没有符合主体本性及其需要的价值创造过程。只有正确认识和把握客观真理,使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符合客观规律性,人类才能有效地影响和改造对象世界,实现预期的实践目标或价值追求。因此,为了保证实践活动的顺利展开并取得预期的实践结果,人类必须而且只能在合规律性的范围内,选择和确定自己的实践目标或实践方案,或者说,符合客观规律是人类实践活动获得成功的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此外,我们还看到,诸如人类的尊严、自由、权利,以及社会的公平、正义等等——撇开其作为政治神话而被赋予的抽象含义,就它们作为一些真实的价值追求而言,同样必须以符合人类的真实本性或历史的客观进程为根据,对这些价值的追求及其实现程度,归根到底是受特定时代的人类社会发展水平所制约的。甚至连那些看上去似乎远离现实生活的文学艺术作品,也并不仅仅只是一些虚构,其审美价值也总是以相应的“艺术真实”为依凭的。由此便不难发现,没有真理就没有价值,真理原则所要求的合规律性和真实
性,乃是人类全部价值追求的客观基础。追求真理以追求价值为目标。我们知道,人们是基于不同的考虑而选择科学研究这一专门职业的。从科学史上看,那些杰出的、富有创造性的科学家,往往都对大自然怀有一种永不满足的兴趣和好奇心,揭开自然之谜的强烈欲望,曾经是他们献身于科学事业、致力于探求真理的精神驱动力。对于这些以追求真理为目的的科学家来说,除了寻求新的知识或发现新的真理之外,这个世界上恐怕再没有什么更值得他们为之奋斗的了。或者说,他们很少考虑诸如科学的社会功能、科学的外部价值标准或科学真理对于人类社会的实际价值后果之类的问题。其中有些人甚至认为,这类问题的探讨和解决,是政治家、伦理学家的使命而不是科学家的任务。这种真理与价值相互分离的虚假外观,是由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之间的社会分工、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之间的职能分化所造成的。然而,在背后决定着这种社会分工或职能分化的,恰恰是真理与价值之间的内在联系。实际上,以脑力劳动为基本特征、以追求真理为直接目的的科学认识活动,不过是人类生命活动的一个相对专门化的领域,因而象人类的其他活动一样,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类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认识世界是为了改造世界,追求真理是为了追求价值;创造合乎人类本性的生活,实现人类自身的全面发展,才是包括科学认识活动在内的人类生命活动的终极价值目标。
当然,真理与价值的这种联系和统一,并不意味着它们之间没有差别乃至于矛盾或对立。迄今为止,人类接近和掌握真理的主要方式是科学,但科学技术的实际应用,往往会导致消极的甚至是否定性的社会价值后果。对于科学真理与社会价值目标之间的这种矛盾或对立的深切关注,使“科学的社会功能”问题引起了当代人类的广泛兴趣并成为一个热门话题。由于仅仅依靠科学本身还不足以充分保证人类的幸福生活,同时也由于把科学的不合理应用所带来的某些不幸归咎于科学本身缺乏足够的理由,思想家们力图摆脱唯科学主义与反科学主义这两种极端立场之间的片观对立,但他们对于真理与价值的关系问题仍有不同的看法。其中一些人主张“科学的价值中立性”,认为科学的使命只是描述或解释客观事实,科学本身与好坏善恶之类的价值问题无关,而另一些人则主张“科学的价值负荷性”,认为科学活动在揭示客观真理的同时,还必然肩负着相应的价值目标。不过,这种分歧已不再是实质性的,因为在所谓“价值中立”与“价值负荷”的意见分歧背后,实际上已经达成了一种相当普遍的共识,即科学的社会价值后果问题,主要
取决于科学的实际应用。这说明真理与价值之间的统一,是以人类实践活动为基础为实现的。只有在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合理地应用科学,才能真正排除科学真理与价值目标的矛盾或对立,达到两者之间的协调统一,确保科学造福于人类而不致成为祸害。
参考文献:
(1)《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中文版,
(2)B.罗素:《宗教与科学》,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3)巴克拉捷:《近代德国资产阶级哲学史纲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版
(4) W.詹姆士:《实用主义》,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
(5)王伦光:《和谐社会的价值追求研究》,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