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电力建设定额站文件
四川省电力建设定额站文件
川电定[2008]7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程序》的通知 四川省电力公司所属各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正确贯彻招待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同意颁布和的函》(发改办能源[2007]1808号)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关于印发和的通知》(中电联技经[2007]139号),规范四川电网工程建设秩序,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四川省电力定额站制定了《四川省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程序》,并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为加强四川电网工程造价分析和控制,对参与四川电网工程设计的单位编制电网工程建设 预算作如下 要求:
1. 建设预算书必须严格按照《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进行费用划分和完 整填写相应附表。
2.220KV 输变电工程建设预算书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技术[2007]1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作好设计方案与国家电网公司通用设计,工程概算与国家电网公司通用造价、核准投资估算的对比和分析并填写相应表格。
3. 送审(修编)概算必须包含勘察、设计计算书。
以上三项内容均为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份,如附表填写不完整,视为设计文件缺少。
二、本计算程序从2008年2月1日起执行。原《关于印发四川省火电、送变电工程概预算编制计算程序及其他费用、设备购置费计算程序的通知》(川电定[2002]9号文)、《转发关于调整电力工程建设火电、送变电工程定额人工工日单价的通知》(川电建 [2002]75号文)等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2.3.4.5.6
附件1
四川省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程序使用说明
1、 本预算程序中,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统称为建设预算。
2、 装置性价格及价差:在2006版定额(计价标准)配套的四川地区装置性材料价格 未颁布前,暂按北京地区装置性材料价格进入本体,差异部分计取价差。
3、工程达标、评优费用 :不另行计列费用 ,在项目法人管理费中列支。
4、其他费用项目费用划分:参照《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附录D(标准性附录) 其他费用划分相应附表计列。
5、2002年版预规其他费用中的备品备件购置费已取消,对需要购买备品备件的,按技术审查确定的品种和数量计入相应设备的设备费。
6、临时工程项目取费: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由于 施工组织设计浓度的限制 ,无法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对于新建工程,临时工程费可按照主辅生产工程及与站址有关的单项工程(不含临时工程)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的0.98%计算; 对于扩建工程,临时工程费用可按照主辅生产工程及站址有关的单项工程(不含临时工程)的(建筑安装费+安装工程费)的0.54%计算。
7、通信工程取费:(1)变电站的站内行政通信执行变电工程取费,本标准规定的通信工程取费只适用于系统通信工程。(2)通信站建筑工程费率适用于独立建设的终端站、
中继站、载波站等通信站工程。(3)随变电站工程同时建设的通信站工程建筑取费执行变电工程建筑费率。安装工程执行通信站安装费率。(4)随架空送电线路 同时架设 的光缆工程取费执行架空线路 工程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