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书
关于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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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15H0232号
致: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龙盛”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吕崇华、张声律师参加浙江龙盛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浙江龙盛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浙江龙盛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浙江龙盛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浙江龙盛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浙江龙盛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5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为:
1、《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7、《关于201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
9、《关于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为经销商银行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为供应商银行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根据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现场部分召开的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下午13:30;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21日至2015年4月21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本次会议现场部分的召开地点为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镇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四楼多功能厅。
本次股东大会拟表决的相关议题和相关事项已经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与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5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其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经大会秘书处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40人,共计代表股份519718656股,占浙江龙盛股本总额的31.95%。
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27人,共计代表股份511588392股,占浙江龙盛股份总额的31.45%。
通过网络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113人,代表股份8130264股,占浙江龙盛股份总额的0.5%。
本所律师认为,浙江龙盛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记名方式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议案名称:《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反对
股东类型 比例比例票数 票数 (%) (%)
A股 519,655,754 99.9961,7020.01
2、 议案名称:《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反对
股东类型 比例比例票数 票数 (%) (%)
A股 519,528,526 99.96188,9300.04
3、 议案名称:《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反对
股东类型 比例比例票数 票数 (%) (%)
A股 519,662,054 99.9955,4020.01
4、 议案名称:《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反对
股东类型 比例比例票数 票数 (%) (%)
A股 519,659,454 99.9957,5020.01
5、 议案名称:《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弃权 比例票数 (%) 1,200 同意 弃权 比例票数 (%) 1,200 同意 弃权 比例票数 (%) 1,200 同意 弃权 比例票数 (%) 1,7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比例比例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519,656,654 99.9960,0020.012,000 6、 议案名称:《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反对
股东类型 比例比例票数 票数 (%) (%)
A股 519,655,754 99.9960,9020.01
7、 议案名称:《关于201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反对
股东类型 比例比例票数 票数 (%) (%)
A股 519,651,254 99.9961,2020.01
8、 议案名称:《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反对
股东类型 比例比例票数 票数 (%) (%)
A股 518,754,689 99.81954,4670.18
9、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股东类型
A股
同意 同意 弃权 比例票数 (%) 2,000 同意 弃权 比例票数 (%) 6,200 同意 弃权 比例票数 (%) 9,500 比例(%) 519,432,426 99.94票数 反对 比例票数 (%) 58,0020.01弃权 比例票数 (%) 228,228
10、 议案名称:《关于为经销商银行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比例比例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519,618,867 99.9890,5890.029,200 11、 议案名称:《关于为供应商银行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股东类型
A股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股东分段情况
票数 比例 反对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弃权 比例(%) 519,611,367 99.98票数 反对 比例票数 (%) 97,7890.02弃权 比例票数 (%) 9,500 同意 持股5%以上普100.0000.00通股股东 持股1%-5%普通100.0000.00股股东 持股1%以下普99.87609020.12通股股东 其中:市值50万以下普通股股90.27331029.17东 市值50万以上99.94278000.06普通股股东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同意 反对
案 议案名称 比例比例序票数 票数 (%) (%) 号 弃权 票数 比例(%)
2014年度
利润分配
1 及资本公51,602,678 99.88%60,9020.12%2,000 0.00%
积转增股
本的预案
关于2014
年度董事、2 51,598,178 99.87%61,2020.12%6,200 0.01%监事薪酬
的议案
关于对下
属子公司
50,701,613 98.13%954,4671.85%9,500 0.02%3 核定担保
额度的议
案
关于聘请
2015年度4 51,379,350 99.45%58,0020.11%228,228 0.44%审计机构
的议案
关于为经
销商银行
5 贷款(授51,565,791 99.81%90,5890.18%9,200 0.02%
信)提供担
保的议案
关于为供
应商银行
51,558,291 99.79%97,7890.19%9,500 0.02%6 贷款(授
信)提供担
保的议案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议题获年度股东大会同意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均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浙江龙盛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