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在千里的精心选择
大众日报社的退休老报人李遵立先生,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连续出了三本有关新闻学科理论与实践的著述:《新闻选择学散论》、《读报三品》和《大风短唱》,堪称有思想、有高度、更有学科建设的宏伟志向,着实令人感佩。 一位老报人,退而不休,愿把自己对新闻事业的热爱之情,加以浓缩、整合、扬弃,并以科学的态度予以总结概括,从而上升至新的认识高度,这不能不被认为是一番志在千里的宏大选择。 选择,乃是自然界一种不可动摇的规律,选择、淘汰,适者生存,优者发展,尽可推而广之于世间万物。选择优的,淘汰劣的,贯穿于事物发展的全部过程,因而具有了放诸万物而皆准的普世价值。显而易见,新闻事业的形成与发展,其过程龊一个不断选择扬弃的过程。在人类与史俱来的传播活动中,任何一个时期的传播交流都是与选择息息相关的。故而,李遵立十分有远见地提出,将新闻选择作为一门学科来研讨,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卓识。 新闻定义的确立,本身就是一个选择的过程。国内外新闻研究学者对新闻的定义众说纷纭,据不完全统计有170余种。各种定义因其强调的角度不同,莫衷一是。然而通过实践的检验、科学的梳理,国内最终还是认可陆定一的“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一说。此认定恰恰与英国牛津词典的“新闻”词条相仿:“News-A report of a recentevent”,所以可以说地球人的选择都有可能是相通的,选择是人类共同的智慧。 有心人和有创意的人往往能把别人都看得到的事情总结出来,并大胆书写出来,将其展现于世人面前。老报人李遵立敢于将许多报人也许都意识到的事情系统地概括出来:“新闻实践中之所以重视选择,是由新闻的本质、新闻的品格、新闻的倾向性和读者的需要所决定的。” 新时期的新闻事业需要《新闻选择学》的理论与实践的指导,这是时代使然。如此这般,我们来阅读李遵立先生的《新闻选择学散论》等著述,就会深感他的著述有所发现,有所前进。“一部新闻学,从一定意义上讲,可以说就是研究如何选择的学问”。因此笔者赞同“新闻重在选择”、“选择贵有敏感”、“选择贵在精心”等章节的提法,更为看重“选择的基础是采访”这一融汇着老报人老记者的心血的感悟。从事过新闻工作的同仁都明白,采访是这个行业的基础工作,只有好的采访,才有可能产生好的新闻。这是基于事实是第一性的,而新闻作品是第二性的这一观点。新闻记者要想写好报道,必然的是要深入现场访问观察、调查对比、分析综合,开展一系列的活动。值得留神鉴别的是。林林总总的事件并不都是采访的主题。这便有了“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的极为通俗而重要的价值判断。现场提供的由头可能挺多,这就要求采访人睁圆火眼金睛,去伪存真。这种淘汰的过程,也就是选择的过程,也是新闻人做好这项工作的基础。准确的选择不得不视为好记者的硬功夫,也即好记者的看家本领。李遵立在他的著述中列举了好多新闻采访时踏破铁鞋进行选择的生动实例,这应是夯实选择基础的必要环节。 显然,我们的新闻事业的关键支柱乃是党性和人民性,这也是我们采访选择、新闻选择的思想源泉。值得提醒的是,一个时期以来,新闻工作受到了商品化市场化的干扰,使得部分新闻从业人员在选择的过程中眼睛盯上了钞票或是迎合了点击率,由此新闻的选择常常走火入魔偏离了方向,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百倍警惕。对于此,李遵立在他的“选择的关键在于编辑”这一章节中说道:“即在坚持高唱主旋律的同时,也要演奏一些其他的音调,使曲子既高雅又通俗,既有趣又耐读…一对高唱主旋律,反映时代最强音的新闻稿件要精心编辑,做到既字正腔圆,又婉转好听,使读者爱读爱看,乐意接受,对于一些‘协奏音’的稿子要谨慎选择,不能低俗,更不能冲破道德底线,要确保传播内容有益于读者的身心健康。”这里,对编辑人员选择的尺度指出了灵活而科学的辩证关系,故而具有了很好的提示意义。反对乱编乱造、反对道听途说、反对造假,这是每一新闻从业人员必备的选择准绳。还有人提出:你是替党说话,还是替人民说话?我们的回答即是:党性是我们的新闻原则,党和人民的利益是高度一致的,“三个代表”的思想,便是这种高度一致性的理论基础,这也应是我们新闻选择的思想基础。换言之,党的话语,便是人民的心声,由此可以造就新闻选择的和谐之声。 李遵立另外的两本著述《读报三品》和《大风短唱》为他的《新闻选择学散论》提供了很好的佐证。他在《读报三品》中反复强调党报热线要有声有色,要运用典型深入宣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还指出娱乐新闻要特别注意内容真实,坚决反对造假传假。这些都是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与时俱进的选择思路。 在新闻写作风格上,李遵立力倡简短:“从新闻选择学的角度考量,一些短消息,甚至只有二三百字的短消息,因为在采写过程中曾有一番特别用心的思考和选择,觉得比一些讲话摘要式的长消息更有点儿意思。”他的《大风短唱》是他新闻短写的范本,是他新闻选择的践行。诸如:“小村庄青睐大财神”、“不避风险为苍生”、“留取丹心为后人”等篇都颇为精粹。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读过李遵立的上述著述,也让笔者体味到一个老报人的壮心不已和志在千里的人格魅力。期待他的更多精心之作问世。 资讯 网站盗播电视剧《我的青春谁做主》被判赔6万 “悠视网”擅自提供热播剧《我的青春谁做主》的在线播放和网络电视播放服务,被权利方北京搜狐新媒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5月14日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法院判决悠视网经营方北京时越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赔偿搜狐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6万元。 搜狐公司起诉称,他们依法取得了32集电视连续剧《我的青春谁做主》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而悠视网未经许可,传播该剧的全部视频内容,并在网站首页对该剧进行推荐。在收到搜狐公司发送的停止侵权通知书后也未予处理。为此搜狐公司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和诉讼支出共10万元。 悠视网则称,他们只是提供7软件和搜索服务,用户通过网络搜索后,可以在其播放器上观看。首页推荐只是优先顺序,并非刻意而为,因此其行为没有构成侵权。 法院审理认为,时越公司作为悠视网的经营者,在提供该剧播放时进行了比较详尽的介绍、分类和推荐,做成专辑,并将搜索到的剧集经过对比质量优劣后,挑选清晰视频按照顺序排列,定向提供内容,并不是其所称的仅提供搜索服务。而且视频播放时,页面始终处在悠视网网址项下,并非正常搜索服务。因此该公司已经侵权,应承担相应责任。法院综合考虑该剧的影响力、热播期等因素,确定了赔偿数额。 (王秋实/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