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井下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荫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通风科测风站
发包单位:荫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单位:河南省防腐保温开发有限公司
标准化装修工程
会签部门意见:(签字)
通风部:
审计部:
法律顾问审核意见:
荫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通风部井下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全称):山西省阳泉荫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河南省防腐保温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就荫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通风部测风站标准化装修工程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其内容如下:
一、工程名称:山西省阳泉荫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通风部测风站标准化装修工程。
二、工程地点:荫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通风部测风站。
三、工程内容:对测风站标准化装修。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技术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施工组织措施施工(安全施工方案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六、工程质量:装修后测风站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竣工后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质保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安全事项甲方负责提供场地用电,乙方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工作。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安全事故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施工场地:甲方负责为施工场地创造正常的施工条
件。
九、工程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工程结算按实际工程量套用2005年山西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按施工企业资质进行取费。
2、人工费按深吸省建设厅有关规定调整。
3、材差执行建设同期阳泉市市场导报价。
4、导报以外材料按市场价格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十、合同价款:由乙方按照施工组织方案,施工图纸以及有关变更手续编制预算书,工程价款暂定为柒拾柒万叁仟陆佰柒拾壹元贰角壹分(773671.21元),工程决算经甲方审计科审计,最终工程结算经审计科审计后确定该工程费用,甲方按照审计后的金额给予计算。
十一、工期:2010年9月30日—2010年11月10日,工期40天。 十二、甲方派张玉红为工地代表,负责协调监督该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乙方的工地负责人为刘朋显全面负责工程安全进度。
十三、施工单位与工人发生劳务纠纷完全由乙方负责解决。
十四、付款方式: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甲方预付乙方预算总价30%的预付款,待工程竣工后验收合格后,再付30%的工程款。甲方决算审计后支付30%的工程款,余下的10%为质保金,保质期满一次性付清。
十五、保质期为一年,在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否则甲方有权聘用
第三方进行维修,费用将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阳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阳泉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协议一式柒份,甲方陆份,乙方壹份。
发包方(章)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年 日 月